『壹』 求青岛市城阳区养老院或老年公寓的地址和电话!谢谢各位!
上马街道中心敬老院
流亭街道中心敬老院
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中心敬老院
青岛市城阳区小北区夕阳红乐园老年公寓
『贰』 老年公寓考取院长资格证的资料以及要求
老年公寓章程参考资料
(1)、会员有权按入会先后顺序优先择定入住房间,选择朝向,选择楼层。
(2)、会员有权使用固定单元建筑面积的室内生活起居场所,(配备空调或电风扇、电视机、家私和床上被褥、个人衣物自备)。
(3)、根据福安康老年公寓专业营养师设计的适合老年人的配餐,入住会员可享用中西营养美食,每天除早、午、晚三餐主餐外,另有一次小食。对特殊病号会员可依据其特殊情况,在保证营养热量的原则下,可提供特别配餐,行动不方便的会员可提供送餐服务。
(4)、根据入住会员身体条件变化,入住会员有权申请更高级别的护理服务,并按变更后的服务等级收费。
(5)、入住会员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疾病者可享受元/月以内的常见病治理,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同时,危急病人由福安康老年公寓负责送临沂市人民医院治疗(诊疗费自理)。
注:短期入住者需按月交纳费用,凡申请人入住超过三个月者,应先交纳定金2万元,入住按福安康老年公寓制度守则办理,所享受的权益基本与会员相同。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____区____老年公寓。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单位设立的目的是为社会上老年人服务。
第四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机关是____区民政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长春市____街____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____;开办资金:____万元。
第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面向社会,为老年人服务。
第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十五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机关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 本单位自业务主管机关批准注销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业务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院长职责
1、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与政策,负责全院的全面工作。
2、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完成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管理和本院的工作计划,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本院的工作。
3、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和使用工作,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主持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研究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5、检查、落实全院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消防、计划生育工作。
6、关心员工福利,了解掌握全院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领导班子建设,不以权谋私、办事公道,执行制度纪律严明。
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院委会的决议和各项工作计划。
2、当好领导参谋,主持起草各类文件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总全院情况。
3、负责全院的生产劳动和种、养殖业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4、负责把握对外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搞好上传下达。
5、负责全院党政办公室会议的记录、纪要;落实安排重大活动。
6、负责管理水、电、暖和绿化工作。
7、负责职工与院民的后勤生活。
护理部长职责
(查房、开晨会、院民帮教工作)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老人生活、护理及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发放,登记老年人的生活用品和请销假制度。
3、熟悉护理部各项工作,能够按照院领导的要求,作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细致周到的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负责组织老人的各类学习和各种文体活动。
5、按照岗位责任制,指挥、检查、督促各区卫生及护理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6、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自身素质,并负责组织护理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护理技术培训。
7、自觉维护领导班子权威和团结,模范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会议及工作保密制度。
8、对护理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现、出勤率,工作成绩进行客观正确的考核评价,并负责起草护理部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稿或对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叁』 青岛城阳比较好的养老院是哪家
青岛新泰康养老院,护理服务都不错,环境好,设施全,入住老人评价也不错。
『肆』 现在青岛哪家养老院好啊
青岛金大地博爱养老院,城阳社会福利中心,佳友儿女养老院,这几家养老院这几年发展的还不错。
『伍』 而发生意外,养老院是否有责任
养老院是很多老年人的归宿,也是很多子女无奈的选择。然而,养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去除照顾不周及虐待的特例,老人在养老院里意外摔伤、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老人如何安度晚年是所有家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承担一切外摔伤、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承担一切责任。养老院却认为,养老机构只是照顾老人生活的地方,不能把养老院当成保险箱来保证老人的万无一失。
近年来,此类纠纷案件不断上演,令老人、家属、养老院倍感沉重。本报从法院了解到相关案例,并调查走访了多家养老院,同时请院长、家属、民政局共同来探讨此类问题,寻找解决之道,以期让老人远离养老院里的纠纷伤痛。
典型案例
老人摔伤离世养老院担责40%
养老院里的老人们最害怕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因为那声音的到来意味着伤病或死亡。2014年1月5日,赵舒兰老人被救护车从沈河区一家养老院拉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老人因为摔伤住院,多种陈疾暴发,导致不治离世。
赵舒兰的儿子陈某认为,是养老院的失职造成了母亲的死亡。2013年9月,赵舒兰被儿子送进这家养老院,赵舒兰已经82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不过尚能自己行走,所以陈某为母亲办理的是半护理。老人在养老院生活得一直很好,还交了很多老年朋友。
然而,2013年12月20日晚,赵舒兰半夜上厕所不慎摔倒,后来自行爬起回到床上。次日,护理员向陈某告知了老人情况。陈某因为工作较忙,也没有送母亲去医院做全面检查。
赵舒兰在床上这一躺就起不来了。到2014年1月4日晚,老人陷入发烧昏迷状态,养老院赶紧通知陈某,第二天,老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几天后老人离世,诊断为左股骨骨折、糖尿病综合征、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
陈某认为,养老院在管理上有疏忽,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意外发生。而养老院则认为,半护理是针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贴身世,诊断为左股骨骨折、糖尿病综合征、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
陈某认为,养老院在管理上有疏忽,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意外发生。而养老院则认为,半护理是针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贴身护理。这起意外发生在夜间,而且老人本身年老多病,养老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沈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养老院在老人入住期间提供的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护理措施不到位,致使老人摔倒受伤,并最终死亡。养老院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存在根据合同约定负有提供安全的养老场所及周全的护理措施等义务而不作为的侵害行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但家属在接到老人受伤通知后没有及时送医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综合考虑,养老院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
糖尿病老人去世儿子上诉被驳
2012年7月19日,薛名将母亲送到沈阳市大东区博远托老养护中心。薛母患有糖尿病,12月6日突然因低血糖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抢救,10天后老人医治无效去世。
薛名认为,托老中心未尽到护理义务,在换用不同的胰岛素时,将过量的胰岛素注入母亲身体中,造成其低血糖昏迷导致去世,要求托老中心承担责任,索赔146198元。
博远托老养护中心感觉很委屈。博远诉称,薛母进入养老院后,院方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老人患有全身重症疾病,护理员每日都是按照薛名的嘱咐严格为其母亲进行饲药。薛母多次发病,养老院均及时通知家属,并带老人出院治疗,并未出过错。
大东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审理认为,由于托老中心本身不是医疗机构,对胰岛素的使用剂量及禁忌症的了解不能达到医疗机构的水准,也无权决定注射的剂量和时间,对注射事项只能依照老人家属的嘱咐进行,家属的嘱咐对托老中心而言相当于医嘱,不能擅自变更。在未得到薛名的变更通知前,托老中心按以前的注射次数和剂量进行操作并无不当。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变更剂量不属于托老中心的义务,而是家属的义务。薛名作为家属在明知胰岛素剂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托老中心调整注射剂量,因其过于自信,对是否发生事故采取了放任态度,故即使托老中心使用了新的胰岛素,所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医院诊断薛母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肺炎、缺血性脑血管病等。综合薛母的死因,认定是其长期患病,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所致,其失去意识陷入昏迷状态不排除低血糖的原因,但这并非死亡的主要原因,这一点从医院的诊断上即可得出。现薛名认为母亲的死亡系托老中心注射胰岛素昏迷所致,理由并不充分,依法不予支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薛名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记者走访
一场官司“打”黄一家养老院
记者连续走访了多家民办养老院,他们都认为,在出现老人摔伤等纠纷时,养老院完全属于弱势一方。
开了十多年养老院的陈松蒲认为,目前民营养老院在这方面处境很尴尬,大家对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的认识有误区。“老年人在家里发生骨折很正常,在养老院里发生就不正常。”陈松蒲对记者说,“经验告诉我,老人发生摔倒、骨折等意外情况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人上了年纪骨质疏松,一个转身,一个下蹲,甚至吃饭都可能导致骨折,与生活在哪关系不大。可老人一旦在养老院发生摔伤等意外情况,养老院就难辞其咎,有的家属会一味索要赔偿。”
沈阳天柱山老年公寓院长陈思对记者说,“现在养老院在照顾老人时如履薄冰,一家养老院摊上一个赔偿官司,一年就白干了,甚至一些小养老院打一个官司就能被压垮。”陈思说,附近一家小养老院去年就被一场赔偿官司“打”黄了。
为了防止老人摔倒,陈思动了很多心思,首先在养老院基础设施上做了很多防护,比如厕所墙壁四周都安装扶手,地板都是防滑的,走廊沿墙壁都安装扶手、摄像头,冬季下雪后即刻扫雪除冰,将容易滑倒的地方都用绳子拦住禁止老人入内等。
很多时候,老人出意外并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有养老院的责任,比如设施不完善、护理员不足、照顾不周等;另一方面,也是个别家属对父母不负责任,比如老人出现摔伤或者突发疾病等情况,需要家属同意才能送医院治疗,但个别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并不积极将老人送医,有的只要求养老院的医护人员简单检查救治了事,不愿意送医院多花钱,这就延误并导致老人病情加重,而老人一旦病重离世,家属却反过来追责养老院。
律师说法
“免责条款”侵犯老人权益
养老院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很多养老院会在合同中专门约定“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甲方不负责”。
这样的免责声明合法吗?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孟德尧律师认为这是无效的霸王条款,“老人与养老院之间所订立的协议,本质上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因合同履行而引发的纠纷依法受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合同相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位老人的家属李先生认为,养老院利用合同来保护自己利益,老人却很难维护自己权益。现在养老院市场放开,民营养老院如雨后春笋,个别养老院无论在设施设备上,还是在人员配备上都不符合养老要求,有的养老院仅以赚钱为目的,照顾老人非常不细心,发生摔伤等意外也不及时告知家属,而是悄悄隐瞒。
孟德尧律师说,此类案件之所以责任认定难,是因为缺乏标准。老年人因认知能力等原因,对摔伤原因难以举证,其家人又对养老院在管理或护理老人方面存在过错责任难以举证,审判中在对双方责任认定上,往往由法官主观判断为多,导致案情相近的案件在责任认定及判决结果上容易出现较大差异。
如何平衡
民政局只能负责监管和调解
作为养老院的主管部门,民政局是否有好办法去平衡双方的利益呢?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他们仅有监管责任,没有相关方面的实质性法规可依。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养老工作的赵重超感触颇多,“近年来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但民政部门并没有权力去认定哪一方有责任。首先应由家属与养老院自行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家属投诉到民政部门,我们会出面调解,仍不能达成满意结果的,只能走司法程序,靠法院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责任认定难,也是困扰全国养老院的普遍现象。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范勇处长从岗位退休后仍旧非常关注这个行业问题,他说,家属对养老院功能应该有正确认识——养老院就是替子女照顾老人生活的地方,不是存放老人的保险箱,养老院并不能完全保证老人不摔倒、不发病。就像老人生活在家里,家属就敢保证老人不摔倒吗?此类事件发生后,双方多一份理解就会少一份伤害。赵重超告诉记者,养老院一旦出现打骂老人、管理疏忽造成老人摔倒等情况,家属可选择报警,通过公安验伤,走司法程序。而对此类养老院,民政局绝对是零容忍,会根据举报进行调查,下发整改通知书,有问题的养老院必须接受整改和处罚。
期待保障
准备为老人交人身意外保险
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得到消息,解决养老行业问题专题会议前不久刚刚召开,辽宁省准备为养老院的老人交人身意外保险,目前正在起草方案阶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老人上保险后第三方保险公司将承担老人发生意外后的责任,此举将有效解决养老院与老人的矛盾。该保险将由财政拨款一部分,养老院缴纳一部分,老人自己交一部分。
全国其他省市养老机构也一直在寻求解决此方面问题的良策。天津养老机构正在探索阶段,南京养老机构已经开始实施购买“公共责任险”方式。
记者从沈阳市几家养老院了解到,他们以前也尝试过为老人上保险,但一方面因为赔付率比较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出这个险种,另一方面理赔相当麻烦,所以养老院以及老人都不愿意上这个险。不过,这次民政厅将提高保险额度,保险公司也因此会愿意设这个险种,老人在理赔时也会相应获得较高赔偿,所以养老机构目前非常期待这项举措的实施推行。
他山之石
服务功能更细化可避免纠纷
截至2012年底,沈阳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超134万,养老产业的规范化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外养老产业成型的模式可以成为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天柱山老年公寓陈思院长曾专门去美国考察养老产业。她说,美国的养老机构服务群体特别细化,也就避免了很多纠纷。
养老机构会根据老人身体状况进行分类收取老人,有专门针对特殊群体,如失智老人、癌症康复老人等群体的公寓;有陪住型老年公寓,专门提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服务,包括做饭、洗澡、洗衣等;特护型老年公寓除了提供上面两种类型所需要的服务外,还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从传统的医护房间到特别为老年癌症患者提供治疗的房间;还有自住型老年公寓,不为老年居住者提供任何与日常生活、药物服务有关的协助,只是提供一个环境优美、舒适的居住社区。“我们现在的老年公寓大都属于混合收治,相对而言不能更专业地为老人进行服务。”陈思说。
在防范老人发生意外方面,美国的养老院基础设施采用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结合方式。比如在户外,各处都有紧急呼叫按钮,每个老人都有一块一块机器定位手表,值班室通过GPS定位来对老人紧急状况进行监视。更高级的是,有的公寓在房间内安置红外线传感装置,因为室内安放摄像头是侵犯老人隐私的,红外线传感装置通过热力、动力等不同探测方式机械化自动预警,一旦老人在室内某个地方静止时间超过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监护人员就会收到报警。
『陆』 青岛城阳祥瑞老年公寓现在面向社会招收老人自理的价位在920元----1120元不等
联系电话 多少啊!具体位置 在哪啊!
『柒』 青岛老年公寓哪个最好
你想问哪个区的吧,我是四方的所以我知道福彩老年公寓很不错的,貌似市南那边也有,你可以咨询一下,这个老年公寓挺专业
『捌』 青岛老年公寓哪家好
福彩那边待遇很不错,我母亲说她以后老了就去那边,省的给我们添麻烦,哎,说实话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福彩有两个,镇江路一个,台湾路一个。可以去网络地图搜一下,那边我也略微了解了一下。条件确实很好,只是收费能贵一些吧
『玖』 青岛李村城阳的养老院!!!
在城阳区惜福镇科埠村有一个“天福阁”老年公寓,价位好像就在1000以内。这个地版方靠近百福权山,周边为生态果园,环境非常好。但是具体的详细资料我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这个地方环境很好,所以建议你去实地看看。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拾』 青岛的老年公寓有那些
青岛市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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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广和老年公寓
青岛水清沟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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