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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学加强经费保障

发布时间:2024-05-09 13:55:18

① 创办老年大学存在哪些困难

(一)有关发展社区老年教育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老年教育的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规章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这些法律法规在对老年教育的属性、地位、作用、层次、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办学规模、政府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有的涉及到了,但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细化;有的还没有涉及到。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老年教育法律。老年教育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影响了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社会对发展社区老年教育重视不够。一是社会对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老年教育特别是社区老年教育可有可无的人不在少数。二是部分社区老年人尤其是“农转居”老年人对自身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加社区老年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重视不够。其根本原因是如前所述的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此情况下,一些领导干部嘴上说重视,行动上不重视;一些领导干部是有经费就重视,没经费就不重视。领导的重视与否成为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社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未理顺。多年来,我国老年教育体制没有理顺,各地区、各部门老年教育管理主体各不相同。就县级以上的老年大学而言,有老干局主管的,也有民政、教育、高校、企业主管的。就社区老年教育而言,老年教育中的普通教育,没有专门的老年教育机构。有的社区由分管老龄工作的人分管,有的社区由负责老年协会的人分管,有的社区没有人管。而设在社区进行专业教育的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有的是县(区)级老年大学或街道老年大学在社区设立的分校、辅导站,有的是条件比较好的社区自己举办的,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管理主体。这种多头或分头管理体制不能实现各种教育资源共享,未能充分发挥老年专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整体功能和作用。
(四)社区老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老年教育包括社区老年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二是社区老年教育经费没有列入教育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社区自身投入到老年教育的经费多少是由社区经费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的。经费状况好、领导重视的社区,虽然没有专项经费,可用其它经费如宣传文化活动经费来解决;而经费状况差、领导不重视的社区,老年教育经费就匮乏,严重影响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四是国家缺乏对社会投入和资助社区老年教育的激励机制,社会投入和资助的力度不大。
(五)社区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不广。一是各级老年大学向社区延伸发展严重不足,设在社区的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数量很少。主要原因在于对老年大学在社区老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政府对老年大学向社区延伸发展缺乏资金投入保障。二是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宣传不够,老年教育的氛围不浓厚。不同文化层次的老年人对老年精神生活质量的追求是不同的,文化层次高的老年人对精神生活质量要求高,他们融入社会、与人交往、参加学习、注重精神养老的愿望强烈。而文化层次较低的老年人对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低,他们更重视对物质享受的追求,满足于家庭的“天伦之乐”和棋牌喝茶,对参加老年教育及其活动不感兴趣。加之对老年教育的宣传不够,这部分老年人很少参加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的学习。三是社区老年教育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只有极少数的街道社区对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农转居老年人进行补助,客观上影响了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受教育的主动性。
(六)社区老年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教学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强。一是当前许多社区老年教育中的普通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开大会、听讲座、搞活动,内容主要是老年法律和健康保健知识。在社区设立的老年大学(分校或辅导站),其开设的课程与上级老年大学区别不大,适合本社区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特色专业和课程较少。二是社区老年教育更多的是注重“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乐”的内容,忽视“老有所为”的内容,不能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三是老年教育的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缺乏“空中课堂”、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式。四是社区老年教育面对的群体在文化层次、自身素质方面差异较大,部分教师教学上忽视“因人施教”,对基础较差、进步较慢的学员没有采取个性化、差异化的教学方法,致使部分学员跟不上“节拍”,挫伤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七)从事社区老年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一是社区老年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的老龄化现象严重,缺乏中青年教师。绝大多数的老年大学包括社区老年大学(辅导站)、老年学校缺乏自身的专职教师队伍。二是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教师专业水平高、道德素质好,深受学员的喜爱;而有的教师专业水平一般,责任心不强。三是缺乏老年教育师资培训渠道,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不能得到提升,教学的方式、方法不能得到改进。四是教师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教师的课时费普遍偏低,有的教师上课地点远,交通不便,微薄的课时费与他们的劳动不成正比。同时,对教师的考核重数量不重质量,普遍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② 私人可以开办老年大学吗

私人是可以开办老年大学的。

办老年大学的相关资料手续:

1、到当地主管的教育局去办理办学许可证。

2、等当地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办理下来,要相应的办如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 、国家发改委收费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果是福利事业,可以了解当地的民政局是否给资金资助。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还需要注册资金达到规定的金额。

4、大学的地理位置以及建筑设施都要遵循教育部门相关规定。

(2)老年大学加强经费保障扩展阅读: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目前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4亿。如何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的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与百姓福祉。

针对会上各校代表提出的老年大学性质不清、教学组织形式单一、政府没有明确的政策扶持等问题,江苏省老年大学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牛飚指出,目前老年大学应重点解决三大突出问题:

一是扩大资源供给,满足需求;

二是完善政府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省老年大学发展;

三是增大经费投入,保障老年大学发展,以完成在2023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主体多元、资源共享、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大学办学新格局的目标。

老年活动经费申请报告

老年活动经费申请报告篇(一)

××××:

××××村位于县城东部,距县城约×公里,距乡政府所在地约×公里。现有有总人口××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人,占总人口的×℅。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经村组会议讨论决定建盖××村老年活动中心,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娱乐休闲的好环境。老年活动中心建成后,可以解决老人们三五成群扎堆在沿路、屋檐下蹲坐打瞌睡的局面,可避免或消除道路交通、房屋顶坠落的安全隐患,让老年人享受幸福的晚年。老年活动中心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建盖占地面积为500平方米的房屋五间,包括多功能活动室、棋牌室、阅览室,并配置好一切设施用具。

2、建盖一个具有影视音响设备文艺表演舞台,既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又为老年人提供了自娱自乐的平台。

3、建设老年人锻炼区,安装适宜中老年人的锻炼设施。

4、打造好进入活动中心的道路及中心场地的硬化、绿化、亮化建设工程。

以上老年活动中心相关用房、表演舞台、锻炼设施,硬化绿化亮化等工程设施建设资金经预算需×万元。由于村民小组无任何经济来源,特恳请××××给予解决××××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万元为谢!

当否,请批示。

×××× 2016年6月16日

老年活动经费申请报告篇(二)

X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丰富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特申请2017年老年大学活动经费柒仟伍佰圆整(¥7500.00),望领导予以拨付为盼。

XX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2017年9月1日

老年活动经费申请报告篇(三)

x-x老年协会:

xx-x位于xx县北部,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其驻地距县城xx公里。全镇国土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亩(其中田xx亩,土xx亩)。辖x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xx个自然寨,xx个村民小组,xx户,xx人,其中xx岁以上的老年人约有xx多位,成为维系我xx镇社会和谐的一股重要力量。xx镇的老年人在配合政府和县老年协会做好了全镇的建设、征地拆迁、关系协调;促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各项事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近年外出打工的青年人增多,他们想念着自己的子女,却可能远隔天涯或因太多的忙碌而无暇照顾;他们向往着沟通,然而朋友越来越少,圈子越来越小,渐渐的找不到了述说的对象;他们希望能够关注社会,参与社会,然而他们能做的也越来越少。孤独,寂寞,独自坐在家中,无奈的看着日升日落云卷云舒。谁能懂得他们的寂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年青人向老人们在经济上求助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将来的赡养问题,乌鸦尚能反哺,何况是人呢,现在的我们已经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应该回头回报养育我们的祖辈的时候了。

为使老年人拥有一个安全、整洁、美观、宽敞的活动场所,在xx-x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xx镇老年协会建设在xx镇综合文化站,由于镇政府和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有限,无力提供老年协会场所设

备,现xx镇综合文化站已解决图书,部分文化活动乐器和音响设备,目前缺乏棋牌室的围棋、象棋、棋桌子、跳棋、麻将设备各x套,阅览室桌椅x套、文体活动室腰鼓xx个,舞蹈扇子xx把。为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预计需投入资金xx-xx元。

故恳请县老年协会领导给予资金支持,使xx镇老年协会能够顺利建成,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效能,成为兴仁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朵奇葩;使广大兴仁镇老年群众“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典范。

xx镇老年协会


④ 如何做好新时期老年教育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为老年教育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笔者结合玉环县老年大学实际,认为新时期的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应做到“四个到位”。
一、与时俱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经济的加速发展,老年事业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老年教育作为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满足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作为党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阵地,理应受到高度重视。一是做好老年教育是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需要。众所周知,我国已出现老龄化社会的现象(国际上通用的人口老龄化标准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10%)。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2013年底,中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2亿。就玉环县而言,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6.35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4.7%,比全国老年人口比例高出1个百分点。老年教育作为一个新课题,已摆在我们面前,面对这一重大的社会问题,我们无需回避,必须认真面对。二是做好老年教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需要建立无人不学、无时不学、无处不学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就需要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素质和创造能力。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是推动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过程,也是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过程。这其中包括推动老年人的全面发展和促进老年教育的全面发展。老年教育作为学习型社会形成的组成部分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逐渐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进而,人们进一步关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该确立怎样的老年教育目的,才能在建成小康社会和老年人自身的发展之间找出一个结合点,以便于老年人的全面发展和老年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做好老年教育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人老了并不是无所事事,图个清闲自在、健康长寿。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老年人更需要享受教育,更需要在教育中完善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而做好老年教育,可以实现老年人活到老、学到老的愿望,使他们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二、加强协调,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做好老年教育工作,需要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更需要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为此,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办好老年大学、做好老年教育工作作为造福老年人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老年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做到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要成立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定期分析老年教育工作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财政、人力社保、教育、文化、民政、老龄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党政重视、多方参与、社会支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新格局。
三、健全保障,做到资金落实到位
老年教育的中心工作就是办好老年大学,没有一定的经济支撑,难以办好一所学校,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由于重视程度不同,造成财政支持程度不同,直接影响了当地老年大学发展,一些地区对老年大学的财政预算倾斜的差异大、随意性大,导致资金到位率不高。为此,笔者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学校经费来源制度,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特别是要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各地当年财政预算,随着学员增加和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并对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的开办、设备添置提供专项补助。组织、民政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号召和动员全社会关心老年教育事业的人士赞助老年大学的建设。另外,老年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需要个人投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学员的逐年增加,随着离休干部在学员中的比例越来越小,老年大学可以经过发改、物价等部门审批后,适当向学员提高收费标准,学费应该全额返还学校,用以弥补办学经费不足。
四、大胆实践,做到工作创新到位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做好老年教育,同样也需要创新。笔者认为,新时期加强老年教育工作要注重四个创新。
一是方法创新。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快,普及老年教育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目前,可依托广播电视、老年教育网络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满足社区和行动不便及农村偏远的地区老年人的学习需求;注重功能转化,必须正确处理老年人的休闲娱乐、强身健体等功能,从而推动农村老年教育与城镇老年教育同步发展,使老年教育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回报作用被全社会所认同,促使老年教育网络化的形成,达到普及老年教育的目的。在具体工作中,民政、教育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团结协作,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形成老年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采取联办、助办、公办等形式和建、挤、借等办法,扩大办学规模,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学网络。
二是教学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是老年大学发展的关键,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是老年大学办学水平与地位的重要标志。目前,玉环县老年大学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学校无编制,教师主要向社会、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等部门聘任兼课。要适应新时期老年教育的发展,就必须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一要以老年大学为龙头,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老年教师队伍,为老年教育提供师资保障。二要加强对老年大学教师的业务培训,教育、财政、卫生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建立教师人才库和教师来源基地,逐步建立以专业教师、兼职教师和聘用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三要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充分发挥离退休教师的优势,整合老年教育师资力量。四要结合各层次老年人的特点,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造专业配套、质量较高的教材。
三是活动创新。“文化养老”是以沟通思想、交流情感、拓展个性、发挥专长、服务社会为内容,满足老年群体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生活方式。“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老年教育的工作方针,是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与“文化养老”内容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发展老年教育是“文化养老”最有效的途径。因此,我们在组织活动中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主体作用,引导老同志参与到活动、学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中来,激发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同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各种涉老活动、学习场所统筹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减少建设和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四是管理创新。加强老年教育管理要注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树立起老年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老年教育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把尊重老年人、关心老年人、服务好老年人作为老年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老年人为本,使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老同志的愿望,满足老同志的需求,维护老同志的利益。在为老同志搞好服务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新路子,把老年教育事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朝阳产业”来发展。特别是老年大学,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笔者深信,面临巨大发展机遇的中国老年教育,所面对的问题是人类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教育都未曾遇到过的。新时期老年教育工作只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工作创新做到“四个到位”,切实增强老年教育发展动力,激发老年教育活力,推进了老年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

⑤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有获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享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部分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老龄事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老龄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明确人员具体负责老龄工作。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掌握本区域内老年人的养老情况和服务需求,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互助养老、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志愿服务以及文化、体育活动,调解老年人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参与发展老龄事业,开展为老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刊播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等应当面向老年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身心健康知识、安全防范知识等宣传。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在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以及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龄信息化建设,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在老年人基本情况统计、老年人优待维权、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信息化等领域推动大数据应用,支持老龄科学研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老龄事业公共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将老年人状况纳入调查统计项目,建立定期信息发布制度。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卫生健康等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采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第十二条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农历九月为本省敬老月。
敬老月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支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四条赡养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满足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合理需求,支持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提出探望的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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