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年痴呆犯罪需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吗
您好,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18条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版自己行为的时权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763/n493954/494322.html
上海国晖律师事务所 刑事法律部为您服务
『贰』 轻度老年痴呆症可以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吗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回是无行为能力人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
『叁』 老人老年痴呆是否可以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求解,急啊 求相关依据
应该是的,相关依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专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属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不得不对其行为给予一定的限制。
编辑本段分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即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肆』 老年痴呆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委托机构给老人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裁定申请人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伍』 80岁老人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80岁的老人如果是智力正常没有痴呆现象的话就是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出现智力障碍和老年痴呆等症状的话就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畴。所有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陆』 老年痴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法律分析:老年痴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柒』 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法律分析: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老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老人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老人民事活动由老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