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年痴呆患者被骗子进行的字画交易可以反悔吗
防治老年痴呆症
预防老年痴呆症的10大要诀:
第一,要积极用脑,预防脑力衰退。即使在看电视连续剧时,随时说出自己的感想便可以达到活用脑力的目的。读书发表心得、下棋、写日记、写信等都是简单而有助于脑力的方法。
第二,适度运动,维持腰部及脚的强壮。手的运动也很重要,常做一些复杂精巧的手工会促进脑的活力,做菜、写日记、吹奏乐器、画画等都有预防痴呆的效果。
第三,饮食均衡,避免摄取过多的盐分及动物性脂肪。一天食盐的摄取量应控制在10克以下,少吃动物性脂肪及糖,蛋白质、食物纤维、维他命、矿物质等都要均衡摄取。
第四,避免过度喝酒、抽烟,生活有规律。喝酒过度会导致肝机能障碍、引起脑机能异常。一天喝酒超过0.3升以上的人比起一般人容易得脑血管性痴呆。抽烟不只会造成脑血管性痴呆,也是心肌梗塞等危险疾病的重要原因。
第五,避免过于深沉、消极、唉声叹气,要以开朗的心情生活。高龄者常须面对退休、朋友亡故等失落的经验,很多人因而得了忧郁症,使免疫机能降低,没有食欲和体力,甚至长期卧床。
第六,对事物常保持高度的兴趣及好奇心,可以增加人的注意力,防止记忆力减退。老年人应该多做些感兴趣的事及参加公益活动、社会活动等来强化脑部神经。
第七,预防动脉硬化、高血压和肥胖等生活习惯病。早发现、早治疗。
第八,随时对人付出关心,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找到自己的生存价值。
第九,保持年轻的心,适当打扮自己。
第十,小心别跌倒,头部摔伤会导致痴呆。高龄者必要时应使用拐杖
⑵ 房屋所有权过户仲裁调解协议如何撤销,调解时老人已患老年痴呆症,后经司法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老人后经司法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只是证据之一;
是否能证明老人在调解时,就已经身患老年痴呆,已经丧失自主表达的能力,这是本案审理的重点、焦点。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仲裁,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撤销或不予执行;
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对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这两种程序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
(一)不予执行程序
根据《仲裁法》第62条、第63条、第71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者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显然,不予执行程序只能由拒绝履行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通常是败诉方当事人)提起,主要是为被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使之有机会行使纠正不当裁决的权利。对于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的不予执行的理由,被申请人须负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但当事人对此不服的,不允许上诉。
(二)撤销程序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70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第5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或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显然,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起,无论哪一方当事人因仲裁程序不公正或仲裁裁决中存在不当而对裁决结果不满的,都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限:《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⑶ 老年患有老年痴呆,孙子卖房让其签字,有法律效应吗
这种官司取证很难,因为老母亲已经去世,无法证明签字时神志是否清醒,无法证明你母亲不是自愿。
⑷ 轻度老年痴呆症可以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吗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回是无行为能力人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若该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宣告后,该老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进行民事行为。
⑸ 问一个法律界人士的一个问题,老年痴呆症患者具备民事行使权力吗他所签订的合同契约法律予以支持吗
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在老年痴呆症没有发生以前。那么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订合同的时间是老年痴呆症发病期间。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法律是不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老年痴呆症患者不具备民事行驶权力。希望这个答案对你有用。
⑹ 老年痴呆患者是否可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赡养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回人,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你的描述,这位老人情况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他的起诉无效。但是,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应该没父母了吧〉 (三) 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如果他想起诉,有配偶就由老人的配偶代理其进行诉讼,没有就由老人的儿子代理其进行诉讼。
虽然该老人未作精神鉴定,但根据民通意见第七条之规定: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该老人的子女亲属没有异议)。
其他子女应对方法: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哦。望采纳!
⑺ 早期老年痴呆症患者可以法庭作证吗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谓“生理上有缺陷”,是指生理方面有影响证人作证能力方面的缺陷,例如盲人不能成为目击证人等等;“精神上有缺陷”一般是指精神病患者:包括痴呆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等;“年幼的人”一般是指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⑻ 法院申请老年痴呆监护人
法律分析: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这些老年人来讲,国家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有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去办理监护人手续。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有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