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年痴呆患者是否可以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赡养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回人,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你的描述,这位老人情况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他的起诉无效。但是,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应该没父母了吧〉 (三) 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如果他想起诉,有配偶就由老人的配偶代理其进行诉讼,没有就由老人的儿子代理其进行诉讼。
虽然该老人未作精神鉴定,但根据民通意见第七条之规定: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该老人的子女亲属没有异议)。
其他子女应对方法: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哦。望采纳!
❷ 早期老年痴呆症患者可以法庭作证吗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谓“生理上有缺陷”,是指生理方面有影响证人作证能力方面的缺陷,例如盲人不能成为目击证人等等;“精神上有缺陷”一般是指精神病患者:包括痴呆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等;“年幼的人”一般是指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❸ 老年痴呆如何办理公证委托
老年痴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足《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是不能办理公证的。
可以让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来办理委托公证,但是由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办理公证的政策各地不一,所以建议先去公证处打电话咨询。
❹ 老年痴呆做公证有效吗
老年痴呆症状较轻,仍有正常或是清醒时候,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患者在正常、清醒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是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若老年痴呆症状严重,已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的患者,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这位患者的所有民事活动,包括立遗嘱都应视为是无效的。
委托人可以做公证吗
依据法律规定,原告委托代理人时,只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而没有规定要进行公证,所以委托代理人是不用公证的。法律规定: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❺ 上法庭 被告人有老年痴呆怎么办
如果他有请律师,并且是特别委托,律师可全权代理被告参加庭审活动。
如果没有律师,可向法官说明被告情况,为使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可申请法官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