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买卖后产生纠纷,卖方高龄80,且老年痴呆,有精神病史,家人不清
1、姥姥去世,其遗产由姥爷、儿子(舅舅)、女儿(母亲)三人继承。因内姥爷老年痴呆,没有意思表示能容力,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所以舅舅不可能直接继承全部房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舅舅若是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起诉舅舅。
2、《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贰』 遗产纠纷 姥姥过世没有遗嘱,姥爷老年痴呆偶尔清醒,两个孩子,偏向儿子 舅舅想要房子但是不赡养老人
答应,儿子女儿是一样的,既然姥爷想给你妈妈留,那就答应。从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你舅舅这个人不怎么样,就算以后两家不来往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