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知识问答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问答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六有)
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六个坚持)
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六个制度)
1、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2、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3、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三个机制)
1、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2、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4、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5、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6、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7、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五性)
1、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3、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的五大作用
1、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双高期)
1、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2、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3、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4、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二项待遇)
1、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2、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3、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四大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2、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组发[2008]10号]
B. 怎样做才能让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法律分析:一要健全养老体系,保障老有所养。加快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打造社区托老所,解决社区空巢老人就餐、盥洗、复健需求。高度重视老年人医疗保障及医疗服务,加强对老人预防、家庭护理、医疗咨询等方面的医疗服务。加快建立农村养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农村空巢老人,由政府进行免费救助。支持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和建设养老福利设施,培育和发展养老护理服务市场。二要加强情感陪伴,保障老有所依。强化子女法定责任,创造条件推动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规定,做实探亲假制度,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同城就业、就近就业政策。三要强化文化供给,保障老有所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一定比例在社区配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四是倡导休而不闲,保障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积极主动消除空巢心理,保持乐观情绪,培养兴趣爱好。充分发挥低龄健康老年人经验丰富优势,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措施,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C. 如何加强老年大学建设 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在老年大学丰富的艺术课程围绕下,
还应该多组织文艺汇演、联欢会让他们学有所获、学有所乐。
还应该多组织生日会,平时子女亲人未必都能想起陪自己过生日,使得他们有归属感。
还应该多组织聚会出游等活动,在玩的同时更好的放松交友,换换环境愉悦身心。
D.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老年人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有获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享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部分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老龄事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老龄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明确人员具体负责老龄工作。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掌握本区域内老年人的养老情况和服务需求,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互助养老、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志愿服务以及文化、体育活动,调解老年人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参与发展老龄事业,开展为老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刊播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
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等应当面向老年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身心健康知识、安全防范知识等宣传。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在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以及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龄信息化建设,推动各有关部门涉及老年人的人口、保障、服务、信用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在老年人基本情况统计、老年人优待维权、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信息化等领域推动大数据应用,支持老龄科学研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老龄事业公共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将老年人状况纳入调查统计项目,建立定期信息发布制度。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民政等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采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第十二条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农历九月为本省敬老月。
敬老月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支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四条赡养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满足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合理需求,支持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提出探望的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E. 个人开办养老院有哪些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举办适宜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集中照料、护理、康复、娱乐的养老院、养护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
民政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凡是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鼓励个人兴办养老院。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据介绍,养老院提供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凡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规定免缴征地管理费、防雷检测费、污水处理费,适当减免城建行政事业性收费、防空异地建设费;新建老年服务机构,消防等单位免收相关费用。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动站;鼓励利用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你找 “优老网 ”(原中国敬老院网)客服咨询。
F. 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并没有出台关于居家养老方面的具体政策!只是发文说全国居家养老资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养老难的问题。都是指导性意见,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进力度!
唯一能够算上优惠的只有:
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6)加大对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扩展阅读: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G. 如何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管理工作
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随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对认真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并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纳入了老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坚持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把活动中心的工作做为衡量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服务水平,县委老干局制定了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工作人员树立了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深受老干部的好评。
2、强化政治学习。多年来,中心坚持以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为阵地,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了各种的形式的政治学习活动,提高了老干部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化老干部政治学习,中心将每月的15日、18日、20日、26日分别确定为一般退休干部、副科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及汉族干部的固定政治学习日和副县级以上党员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日,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各种形势的报告会和重大问题情况通报会,使广大老干部及时了解了国际国内的政治风云变幻和自治区、自治州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且末县的发展思路,坚定了广大老干部思想信念,使广大老干部思想常新,政治永存。
3、开展文体活动。多年来,中心从本县的实际出发,积极动脑子,想办法,不断改善活动条件,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这块有效阵地,开展了各项有利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古尔邦节”、“三八妇女节”、“五一”、“老人节”和国庆节期间,中心都要举办老干部麻将、象棋、跳棋、扑克、乒乓球、台球等项目比赛,并为取得各项比赛的优胜者颁发奖品,从而调动了老干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4、加强自身建设。长期以来,中心坚持以文明、务实、严谨、创新为原则,以老干部满意为目标,以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为目的,狠抓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坚持将每周三和周五定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日和政治理论学习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使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
5、提高管理服务。通过不断探索,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活动设施的管理、保养、维修有了明确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六会”(即:会讲、会做、会示范、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坚持以老干部的需求为目的,融娱乐性、健康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科学合理的安排每项活动内容,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征求老干部意见会,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思路,创造活动条件,创新活动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H. 如何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退休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不但是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延伸,也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第一,要解决服务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归属,理顺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并从工作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对退休干部进行相对集中管理等有效模式。
第二,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为主要依托,切实加强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各级党委应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重要依托,有效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同时,要积极指导、支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工作,在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留成的规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针对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及时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退休干部党员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使他们组织有归属,活动有人管,就地就近发挥作用。坚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制度,重视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为适应离退休干部党员越来越多的形势,推广在县(区)老干部局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委(总支)的做法,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
第三,以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主阵地,使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干部、凝聚老干部的重要桥梁,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阵地。在新的时期,随着离休干部进入高龄期和高发病期,应更加明确地将退休干部作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争各级都建成一定规模的、功能比较齐全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要在活动和教学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活动和教学活动的开展。老干部活动中心应坚持走出中心,走向社会,努力向街道、社区、企业、乡镇、农村等各个方面延伸和辐射,带动全社会特别是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老年大学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突出老年大学办学特色,结合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搞活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四,坚持组织和引导,积极有效地发挥退休干部的作用。发挥退休干部的作用,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晚年人生价值,是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在新的形势下,要适应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不同的身体健康状况,坚持离休干部发挥作用与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一起抓,坚持以退休干部为发挥作用主体,使退休干部成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主力军。在继续提倡身体较好、又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老同志在经济建设领域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的同时,注重在政治领域、科教文化领域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动员组织老同志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中发挥参与和促进作用,在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培养教育下一代上发挥示范和教育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党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要积极推动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结合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发挥好老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的作用。要把老干部支持在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作为衡量老干部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在发挥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发挥作用的中宏观指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借助关工委、老科协、老记协、老体协、老年书画协会等老年团体的力量,发挥好老干部的作用。对发挥作用成绩突出的老同志先进事迹,要进行大力宣传,激发和动员老干部发挥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