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几项待遇
福建省关于5.12退休干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党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休干部、“5.12”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职能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2、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院内发展成果津贴,由职能部门随工资同时发放。
3、凡涉及到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利益的有关文件,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职工传达。
4、按“省委保健办”和“两费中心”通知,及时组织离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进行体检;并适时组织退休干部职工体检。
5、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或郊游。活动经费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划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应加强管理、合理开支。
6、每年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由职能部门向离休干部、“5.12”干部发给与在职人员同等的节日费;退休干部职工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发给。
由学院拨款给工会作为工会会员福利,离退休干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7、组织形式多样的离退休干部职工“重阳节”慰问和活动,慰问费视学院财力而定,活动费每人50元,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人事处、工会、共青团、体育部配合,退管会小组协助召集。
8、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一般每人每年可凭学费的发票,在80元以内限额报销。
福建的“5.12”干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后到1950年5月12日之间参加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称“512”干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简称“512”干部有误。省财政厅老干处未对“512”干部界定作解释。)
Ⅱ 天津市政策老年大学学费可以在原单位报销吗
可以。
老年大学学费报销步骤为:
1、老年大学的学费报销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参加老年大学的离退休职工按每学期30元在原单位报销。
2、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离退休职工,由离退休职工原单位根据每学期参加人数划拔到老年大学帐户中。
3、参加校外老年大学的离退休职工,凭学费发票到离退休职工原单位报销,学费金额超过30元的按30元实报,做好报销名册,离退休职工在领取报销费用时做好登记工作。
4、每次报销结束后,及时做好名单整理,以备查用。
Ⅲ 衡阳市上老年大学费用单位怎么报销上老年大学学费可以报销文件到哪里去找
报销吗?什么样的单位?
Ⅳ 父母在福州退休的老年人上大学老年大学这个学费怎么报销政府为什么无明文规定
一般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才给报销的,每年好像封顶几百块钱的样子,你自己到原单位问一下。
政府是没有规定的,是原单位的福利。
Ⅳ 昆明市关于离退休人员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规定
2006-02-13 13:45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1、离退休干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医院和自选一家就近医院就医(必须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医院)。
2、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的转诊介绍信,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急症需抢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继续治疗。报销时需要附急诊诊断证明、收费明细单、收费收据需盖急诊章。急诊时,汤药、中成药不列为报销范围。
4、普通门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急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住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时需要附: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医药费明细单。
5、药品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及一次性医用耗材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6、离退休干部外购药品(不含超限级使用的药品),必须持加盖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外购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时需附外购处方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发票。
7、凡享受医疗照顾的蓝卡离退休干部,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需经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用药证明,并经该院公费医疗办同意、盖章后,将用药证明送到局医务室,由医务室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申请,批准后给予报销。每次申请批准后,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在到期前,再次申请。
8、门诊开药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用药量,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用药量;医务室只能开七日用药量。
9、短期去外地探亲时,需报医务室备案,如需在外就医,只报急诊医药费,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长期异地居住,需经局党办备案,局医务室同意,可在当地固定一家正规的公立医院就医,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出国旅游探亲发生的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10、处级及处以下退休干部使用“部分自费”药品时(以医院电脑打印的药品明细单为准)需个人负担的,按照西药自费10%,中成药自费5%的标准执行。
11、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500元(含500元)的医用材料属贵重医用材料,使用贵重医用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个人要负担全部费用的15%。离休干部使用心脏支架不需要个人负担。
12、住院时,病房床位费报销标准:享受副部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享受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享受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报销,未达到此标准的,按照实际床位费报销。
13、报销医药费时间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尽量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下月28号。每年的12月、1月的报销时间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按时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Ⅵ 退休干部的待遇求详细
受党中央早在1982年中发13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老干部离休以后,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一、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中组发【1981】17号文件“关于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程。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做得好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 关于老干部阅读文件规定。1981年中组部和中央办公厅下发厅(密)发【1981】36号、组通字【1981】40“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通知”,要保证离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由原工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他们阅读文件,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阅读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适当的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要增发多少份文件,各单位可以报市委办公厅增发。2、 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材料。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3、 各级党委组织要建立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辆接到单位来阅读,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定专人到家里和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4、 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的专用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防失密泄密。三、 关于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新党老字【1986】14号文件要求各级老干部门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种报刊意愿的前提下,为他们顶一种报刊,其费用从老干部公用经费中列支。1、 公用经费包括活动经费和特需经费共计900元,特许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新人发【2002】40号、乌人字【2002】72号 )2、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文体活动、订阅学习资料、节日慰问活动、健康疗养和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等开支。公用经费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当年结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关于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学费报销问题的通知》新党老财基字【1992】19号文件的规定。1、离退休干部在新疆老年大学及其分校学习,凡学习一个专业的,其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全部报销;凡学习两个专业的,第二个专业的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50%;从学习第三个专业起,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2、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因报销的学费,在其单位离退休干部活动费中列支。五、关于老干部探亲和享受一次性探亲待遇的问题根据劳人老【1982】10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陪同人员费用自理,另外只报直线,绕道费自理,时间不限。一、 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和车辆配置的规定1、 根据劳人老【1983】17号文件规定,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要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2、 关于参观工农业建设,可按照劳人老【1983】18号文件执行,这项活动以就近就地为主,原则上限于自治区境内。3、 离退休干部用车配车标准,新党办【1995】30号规定,厅级离退休干部4人配备一辆;其他离退休干部、职工,50人配备一辆;超过200人以上,视单位情况适当增加。二、 关于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的具体规定 根据新党老字【1993】28号《关于自治区国家干部逝世后丧事处理的具体意见》1、 国家干部逝世后,要移风易俗,从简办丧事。遗体火化后,提倡不留骨灰,可按各地陵园、殡葬馆的规定办理,个人和单位不得另建骨灰存放点,更不得将骨灰入棺土葬。采用其他方式保留骨灰的,费用自付,少数民族干部逝世后, http://www.666zf.com可按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丧事,遗体不实行火化。对于符合新政发【1982】305号文件规定,可以进市烈士陵园的少数民族干部,如本人生前有遗言,要求不如烈士陵园,而在公墓安葬的,可以尊重他们的生前遗愿。2、 国家干部逝世后,不成立治丧机构,不搞遗体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殡仪馆、公墓所在地举行小型简朴的送别活动,由家属和单位的有关领导参加。3、 地厅级(含提高副厅级待遇的)和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的干部逝世后,可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老干局名义送花圈,费用由治丧单位报销。关于送花圈的程序,93年12月由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仆告处理程度备忘录》规定:凡收到在我市曾任地市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逝世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合送一个花圈,由市委老干局办理。收到在我市曾任或现任各部门、各单位县职领导逝世后的仆告,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合送一个花圈,离退休的由市委老干局办理,现任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4、 逝世者的生平由所在单位负责撰写,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定,家属和亲友可以向组织提供逝世者的有关情况,但不能干预。5、 根据中组部的指示精神,党员干部逝世后,凡家属提出遗体上覆盖党旗要求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可以覆盖党旗,但党旗不能随遗体火化,骨灰盒上可覆盖5号党旗(规格:长96厘米、宽64厘米)。6、 火化推行区的干部逝世后,骨灰盒原则上就地存放,老红军骨灰盒可存放在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7、 地厅级和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逝世后,可在《新疆日报》发布消息。8、 关于刊登去世消息的程序问题,离休的地厅级和老红军先报市委老干局审核后报自治区老干局,并附本人简要生平和生前免冠照片两张。 可以找你们原单位去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明确的答复
Ⅶ 离退休人员报销老年大学学费算津补贴吗
离退休人员报销老年大学学费算津补贴。退休职工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每人每学期可以报销人民币60元整。凭老年大学听课证、学费正式发票,于每年的10月下旬到离退休工作处审核登记,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办理报销,超支不补,节余不发给个人。
Ⅷ 徐州老年大学学费报销标准
问问村里。
为丰富离退休人员的业余生活,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鼓励离退休人员参与老年大学学习,学校对学费报销作如下规定,离退休人员参加老年大学学习,每人每年可享受两门老年大学学费报销,每一年度报销限额暂定为400元,超支不补,节余不发给个人。 按人事处规定学费报销在每一年度学习结束后进行,收交发票在次年的3月份进行,4月1日交人事处审批。收交发票地点在离退处一楼办公室。学费报销完成后,由学校计财处直接打入其个人发放工资账户。
Ⅸ 南京市退休人员老年大学费用报销有关文件
1、离休来(国发[1980]253号、国自发[1982]62号):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工人),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区,1948年底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