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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学机构改革归属

发布时间:2022-12-20 01:54:26

❶ 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策略及今后的工作是什么

数字与事实: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中国人口网 2006-12-14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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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下是白皮书公布的数字与事实:

——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 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当前,中国老年人口正以年均约3%的速度增长;

——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已加入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业务联系;

——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 4040亿元人民币;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到2005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资金达2010亿元人民币;

——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

——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1300多万份;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 到2005年底,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

——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中国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约600万人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中国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

——中国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发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

——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

——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

——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

——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

——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

——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

--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发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

——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2005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到31.7万个;

——2001年至2005年,法律服务机构平均每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万多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40多万件,调解涉老纠纷40多万件;

——2001年至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开展老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达3000余次。2001年至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涉老提案近1000件。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近40万件(次)。(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魏武、张泽远 新闻来源: 新华网 编辑:宋绮霞 (2006-12-13)

❷ 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老年教育,是指以老年人为对象,为满足老年人实现终身学习、增进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由老年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老年教育机构,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的,从事老年教育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学院、老年学校等。第三条老年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原则,推动多元、特色发展,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把老年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制度,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教育工作。

编制、老干部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养老等资源,改善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利用已有的公益性资源,兴办老年教育机构,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在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库,为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师资信息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专家学者、教师以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长的人员从事老年教育以及相关研究工作。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和学习资源建设标准,建立课程信息库。

支持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大学,开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鼓励其他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平台,开设老年教育课程。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老年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老年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兴办老年大学,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培养老年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老年教育事业。第十二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机构,面向社会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第十四条支持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通过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第十五条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办学相适应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相应的办学经费来源。

老年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❸ 请问中国老年大学是什么性质的啊

老年开放大学是全国首家老年开放大学,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线上线下方式相结合,面向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新型老年大学。

老年开放大学定位于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支持与服务,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形成;加快培养培训为老服务人才,填补老年服务市场人才缺口,提供高素质为老服务从业者。

(3)老年大学机构改革归属扩展阅读

自成立以来,老年开放大学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坚持办学宗旨与理念社会化、办学体制与机制多元化、教学设计与内容按需化、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化等原则,以创新模式服务于广泛人群,紧紧围绕体系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资源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老年教育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果。

老年开放大学已通过教育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教育部关于申请审批国家开放大学健康艺术养老体验国家示范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并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和研发贴合老年教育需要,融合先进理念及技术的“教育养老综合体”,制订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教育产品和服务标准,已指导3家合作单位推进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教育示范基地。

❹ 询问关于中央组织部发布的10号文件的一些问题

中组发[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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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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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❺ 老年大学的坏处

关于现行老年大学的管理体制的特征我们已经介绍过,而现行老年大学的管理体制有没有弊端呢?有哪些弊端?接下来我们就告诉大家。
纵观我国老年大学二十多年的发展史,由于对其本质属性、功能定位比较模糊,加之办学行为的规范性不够明确,以至老年大学的管理体制积续了许多弊端。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职能界定不清,管理呈现无序状态。从上述分析来看,各级各地老年大学有党委、政府部门主办的,有企业、事业单位主办的,有社会团体主办的,还有个体民办的,形式多样,形态各异,可以说社会中的各个阶层、各种组织都可以参与创办老年大学。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势头,对于我国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老年大学的主管部门各有所别,行政管理不统一,区域之间、上下之间联系不畅,致使各级党委、政府职责不清,界定不准,方向不明,管理呈现无序状态。
(二)机构性质不明,“三定”难以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老干部部门是老年大学的主要创办者和实践者,也是中国特色老年教育的生力军,我国县级以上老年大学大都是由老干部局创办和主管,也一直纳入党委系列事业单位管理。但随着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老年大学因定性不明、定位不准而受到冲击,一些地方老年大学机构“三定”难以落实,编制、级别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受到影响,积极性受到伤害。
(三)管理体制不顺,阻碍老年教育发展。我国的老年大学最初诞生于民间,逐步过渡到以官办为主体的地位,并且形成了党委主导、老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但是,由于老干部门管理的对象特殊,履行的职责有限,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存在差异,加之形势的发展,老龄人口的增长,单纯依靠老干部门显得有些力量单薄,步履艰难,阻碍了老年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地发展。
推荐:我国现行老年大学的管理模式与管理体制 推进老年大学,推进老年教育

❻ 职业院校如何利用自身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

一、“校中办校”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产物
1、高校发展老年教育前提是我国已进入“双老期”。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标准已成为老年型国家。此后,我国老龄化趋势较为严峻,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预计未来我国将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属于老年人。上海更是在全国始终保持“三早”记录:最早进入老龄化(1979年);老龄化程度最高;预期寿命最高(2013年平均寿命为82.47岁)。 如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人口老龄化赢得先机和更多的主动权,这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老年教育是这项战略任务的组成部分。
2、高校发展老年教育是为老年人拥有受教育权利创造条件。2013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特别添加了“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条文,并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尤为振奋的是此条文放在《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中,并在总则部分添加了把“参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国家用法律形式保障老年人享有老年教育的权利,并且积极鼓励、奖励为社会发展继续作出贡献的老年人,这为办好老年教育尤其是高校中办好老年大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3、高校发展老年教育是适应“资源节约型”的客观要求。国家提倡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共享。当前,在高校、大中专院校、中高职学校中,有很大部分资源存在着闲置现象。如何在这些院校中办好老年教育,使学校资源充分利用,让老年人享受到梦寐以求的象牙塔资源,从而形成一个老少和谐共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进步的美好局面,是很多老年人的梦想。
4、高校发展老年教育是体现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生动写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的增长。按照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65岁以前是中年人,66岁至75岁为青年老年人,76岁以后才算正式老年人,人的寿命最短也应该是100岁。这个年龄段的划分,把人的衰老期推迟了10年,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抗衰老意志将产生积极影响。如果一个人60岁退休,算他活到90岁,还有三分之一的人生道路将如何度过?特别是具有15年健康路程的年轻老年人,又如何发挥他们的积极性?继续为社会做贡献?应运而生的老年教育则为这批年轻老年人、或者年龄更大一些但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创造了“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条件。
5、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十四年的发展历程,有力证明了“校中办校”模式的可行性。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创办14年来深受老年人的欢迎,有的甚至改变了他们后半辈子的人生道路。目前,在退休老年人群中,知识层次在提高,不少人过去都具有比较高的,职务、职称。同时,年龄结构在下降。这一群体,不愁吃、住、穿,需要精神食粮、精神养老和人文关怀,而高校发展老年教育则正是满足了他们的现实需求。
二、“校中办校”对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从办学角度而言,有利于专心致志办教学、谋特色。高校老年大学是“校中之校”的办学模式,不但具有学习环境优雅、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资源丰富等优势,而且又可摆脱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设备维修等琐事,节省了办学成本和精力,专心致志谋教学和寻求特色发展。这是高校老年大学得天独厚的优势。除此之外,还能摸清自己适合干什么,不适合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可以“人云亦云不云,老生常谈不谈”。上海大学老年大学把近五年的发展目标定位在“以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为引领,以‘校中办校’优势为依托,以‘传统体育养生’学科建设为特色,以‘随堂听课’教学空间为创新点,以扩大教学规模和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基础,以搭建展示教学成果平台为助力点,不断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功能的上海市示范性老年大学。”校中办校的优势如何发挥?领导体制如何保障?师资队伍如何稳定?学科建设如何发展等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与完善。近期,作为“校中办校”模式拓展内容之一的“随堂听课”方式也在不断的实践与探索中。这些开拓性的举措,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高校中办校模式带来的精力上的有力保障。
2、从老年学员角度而言,是美化人生的体验和重返社会的保障。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圆了年轻时未实现的梦想,提高了自身的素养,结交了新的朋友,充实了晚年的生活,也改善了精神面貌,起到了很好的家庭示范效应和社会带动效应,为在家庭和社区树立长者风范奠定了基础,而且通过学习挖掘、发展了也许连他们自己原本也没意想到的潜质和特质。就像高校培养目标是创新性人才那样,高校老年大学办学目标是“创新自我”。在上海大学老年学员中,出现了电子信息学教授成为摄影师;也出现了机械学教授成为“快乐百岁”讲师团成员等等,不乏大器晚成的老人。老年学员通过受教育可以更新知识,增长了老年人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从而有利于这一群体重返社会,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社会创造价值。老年教育给老年人搭建了施展新的才能的广阔舞台与空间,也开辟了发挥作用的新领域与新天地。
3、从高校角度而言,有利于校园文化、学科建设、学校美誉等方面的发展。美国、英国、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土耳其、巴西等国都没有入学年龄限制,一些退休人员尽管年过花甲仍可以和青年人一起上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教室听课。一些老年教育家便把这类老少同堂的大学称为“忘年大学”。忘年大学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与青年人相互交流和优势互补的场所。“忘年大学”中的“忘年交”,使老年人能与青年人经常沟通,交流感情,形成了一种互相关心的仁爱氛围,同时,也改善了学风建设。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尝试探索的教学新模式暨“随堂听课”方式充分证明了这种方式带来的实效,学风大大改善,校园优秀文化通过这种方式在年轻人中得以传承,这是促进高校发展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高校中办老年大学,高校哺育了老年大学,但随着老年大学的发展与壮大,它也在不断发挥自身作用,反哺高校自身建设,高校中办老年大学的优势就体现在可以借助于大学中的优势学科、优质师资引过来为我所用。在上海大学老年大学的师资中,聘请了相当部分的校内教师,有的还是年轻的硕士、博士毕业生,通过在老年大学的教学,既满足了他们的教学需要,又历练了他们的教学技能。因而,其哺育与反哺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最后,高校中办老年大学有利于高校发挥服务社会和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的功能,为树立良好声誉创造了有利条件。
4、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而言,是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因素。老年群体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群体,其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而老年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补充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实现积极健康老龄化和终身教育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高校中办老年大学,有利于整合校内外师资力量、优美场所、良好氛围等优质资源,对于提高老年群体的素质、挖掘老年群体的潜力、发挥老年群体的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至关重要。同时,也为实现全民终身教育工程寻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并获得老年人的青睐。上海大学老年大学的有些热门课程,借助于高校口碑较好的课程如传统体育养生、音乐欣赏等,出现了一座难求的现象,充分证明了高校办老年大学的优势和强劲吸引力。
三、“校中办校”的理念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老年教育特色中创新自我
现代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以人为本,举办老年大学也不例外,但是对于高校中办校的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在这方面有着独特的做法。老年教育姓“教”,上海大学老年大学更姓“上大”。从她组建第一天开始,就秉承钱伟长校长提出的坚持“培养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办学理念,坚持拆掉“教与学;教学与科研;学科与学科;校内与校外”四堵围墙等。这些都渗透到老年教育中,成为办学的理念、宗旨和方法。老年大学把老年人高兴作为最大的欣慰,把老年人需求作为最大的追求,把为老年人服务作为最大的愿望。也竭力把老年大学打造成为一个“朋友相处、和谐团结、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把举办老年大学的一个主要目的放在让老年人不断“创新自我”上,帮助老年人通过相应的学习,不断地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全新自我,从而能美化生活,提升生命和生活的质量,进而能在家庭和社会中树立长者应有的风范。
1、办学的目的:从最初的为满足本校部分离退休人员的精神需求,不断发展到高校应发挥服务社会的责任。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创办初期,就是为了满足上海大学部分离退休人员晚年的精神生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凭借高校创办老年大学的独特优势,学员扩展到非上海大学的老同志,更不断吸引了来自上海各区的老年人前来参加老年教育。目前,上海大学老年大学的学员中,一半以上为非上海大学的老同志。通过创办老年大学这种典型的公益性事业,从另一个途径,彰显和发挥上海大学作为地方性大学而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功能,也是上海大学为应对上海老龄化而采取的积极举措。
2、办学的便利性:除了上述提及的一些便利硬件条件外,其便利的软件主要体现在其雄厚的研究力量上。如上海大学社会学(属国家重点学科),有著名的社会学专家邓伟志、李友梅、张钟汝等教授,有较强的学术梯队和研究能力,也有较多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积累。该学科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建立老年社会学研究所,长期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每年都开展老龄问题课题研究,著有老年社会学、老年社会心理学、老年社会工作等著作,并开设老年社会学、老年社会工作等课程,培养老年学方向的研究生。另外,张钟汝教授最近被聘为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将进一步提供最新信息并作研究指导。再加上综合性大学的研究人员来自法学、心理学、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的中青年教师,他们中不仅有本土培养的研究人员,还有从美国、日本、德国学成归来的洋博士。除此之外,我们老年大学本身也有一支稳定的研究团队。这些难得的资源,为深入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3、办学的特色:上海大学老年大学经过十几年的实践与摸索,目前已形成四大基本特色:1.充分利用“校中办校”的优势,让老年人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力;2.发展特色项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建设好传统体育养生文化基地;3.整合学校理论研究资源,组建并不断完善理论研究队伍;4.融入学校主流文化,为学校文化建设出力。其中最具有特色的、深受广大老年学员钟爱的,就是近年来开办的《传统体育养生》课程。上海大学老年大学把该课程与老年人较为关注的养生保健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开办了传统体育养生班,很受老年人喜爱。自引进传统体育养生学科之后,已开设七门课程,加之体育舞蹈、老年瑜伽、广场舞等,共计开设十余门体育课程。
4、办学后的反哺:在高校中办校,应需主动融入到高校的主流文化中去,为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从中体现老年大学自身的价值。2012年下半年,上海大学举办了“菊文化”活动,老年大学也随之举办“老年大学传统文化周”活动,借助于大学的菊花展这一平台,向当代大学生和广大教师宣传并让其参与中国的书法、绘画等传统文化活动之中,让他们尤其是国外的留学生们真切体会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从而真正做到校园主流文化和老年教育文化的有机融合,同时,也有利于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四、“校中办校”的办学机制是老年教育发展的保障
1、初期,高校中办老年大学在组织上缺乏保障,力量也很薄弱,参与学校的力度也很有限,因而,学校有关部门对老年大学的支持力度也很小。但是,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老年人的强烈需求。随着高校老年大学规模的扩大和老年人反哺高校和社会功能的不断增强,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部门的组织机构应运而生了——校务委员会。
2、上海大学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的成立,有力保障了老年大学的发展。一个机构或组织的成立与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充分利用学校条件,有效整合校内资源,经过多方的努力,上海大学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于2012年正式成立。它由上海大学分管校领导直接负责,并由与老年大学运行较为紧密的部门如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宣传部、后勤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主要负责老年大学重大事务决策的一个组织。该组织的成立是老年大学良好、持续、强劲发展的保障。如果老年大学在办学过程中需要教学场地,可以与上海大学的教务处沟通;如果需要师资及其培训,可以与人事处沟通;如果需要举办大型活动,可以与后勤、财务、宣传等部门沟通等。实际上,校务委员会的成立也是把老年大学纳入上海大学的整个教育系统、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之中,有利于老年大学的长远发展;老年大学办好了,也有利于上海大学的影响力和软实力的提升,二者优势互补、相互影响、共同发展。
五、结论与建议
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历经十四年“校中办校”的老年教育的实践探索认为:高校办老年教育是可行的,可以充分的利用高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师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提高老年教育的办学水平。
1、“校中办校”面临的发展瓶颈问题:①目前高校办老年大学,学员受教面还不够大,尤其是高校老年群体所占比例还不够高;②其课程设置还有待于丰富,更能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③其师资队伍流动性较大,加上待遇不高,这支队伍还不够稳定。 ④高校中创办老年大学,由于各种原因,其资金始终是个未解决了的问题等。
2、面对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的思考是:
(1)努力做到“破墙开放办学”,真正体现校中办校的实质。具体而言,就是要充分利用上海大学的资源,发挥年轻人激情有活力、老年人从容有定力的优势,在本科生教室、甚至根据实际情况在研究生教室上课,利用其活动场所实行“随堂听课”的方式,让老年人与年轻大学生共处一室,共同学习,相互影响,共同进步,逐步形成“夕阳”与“朝阳”乐学和乐处的良好氛围。目前,这一模式经过近2年的摸索与运行,已在校内拆除了老年教育的围墙,把教学点延伸到大学生课堂,与本科生同堂听课。不但满足了老年人求知的欲望,而且对提高教学质量,严肃教学秩序,活跃课堂气氛,起到促进作用。今后,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力争开拓老年学员与研究生“共处一堂课、共处一教室”的喜人局面。
(2)逐步把办学标杆放在社会坐标体系之中,发挥高校老年大学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功能。在特色项目做大、做强、做响之后,就有了服务社会的实力。2012年,上海大学老年大学与山东省南山老年大学签订了《共建协议》,前者是高校中办学,后者是企业中办学,通过建立友好学校,做到教育信息互通,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2013年,根据老年教育发展的大形势和自身的优势,又成立“快乐百岁”讲师团进社区,为社区老年人服务。除此之外,与奉贤老年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书实行共建,及在潍坊街道开设办学点等举措,都是借助于高校特有的教学、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来积极融入到整个社会老年教育坐标体系之中。这方面的工作仍需要细化并不断的实践、摸索、总结。
(3)理论来源于实践并高于实践才有指导价值。实行“校中办校”模式的老年大学应充分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和队伍优势,多出一些具有前沿性和指导性的理论成果,为实行这一模式的其他老年大学办学者们提供参考。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借助于学校社会学院“老年社会学研究所”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研究,利用上海大学学科和科研力量的优势,把老年教学与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力争在老年教育研究领域有所建树,在先进的、超前的理念方面占领一块理论研究“高地”,从而能为上海市制定老年政策、为上海大学发展本校的老年大学,提供制定决策方面的依据。
(4)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当今的世界是老龄化社会,老龄化是个世界性的话题,国外的老龄事业尤其是老年教育发展得较早较快。因而,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而言,老龄产业尤其是老龄教育刚起步,客观上需要借助于国外的经验。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将与上海大学一道,积极参与国际化战略,广泛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2012年上半年,泰国教育团到上海访问时,特意来到了校中办校的上海大学老年大学,对方对高校中办老年大学甚感兴趣,通过交流,彼此收获颇多。今后,老年大学仍将继续努力与其他国家开展老年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为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开创有利的外部空间。
(5)加大宣传与沟通,并建议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高校办老年大学,除了办出自己的特色外,也要有适当的规模,因而要加大宣传,逐步提高本校退休老同志的比例,由此可以更有理由向高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此外,作为高校办老年大学的创始者之一,我们也建议政府在对高校领导层考核指标中,把支持创办老年大学纳入考评指标。

❼ 老年大学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老干部局下属的。

拓展资料

老年大学:

是为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学而专创办的一属种特殊的大学,凡是上大学的老年人都不受文化程度限制,他们上学是为了陶冶情操,不是为了解决晋级和就业等等。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完全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要求制订的,他们需要学什么就教什么。

贯彻落实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方针,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再学习,通过学习达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老有所养的目的,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老年大学是为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学而创办的一种特殊的大学,凡是上大学的老年人都不受文化程度限制,他们上学是为了陶冶情操,不是为了解决晋级和就业。

❽ 老年大学政策出台自己想办一个老年大学

有三种方式:
1,挂靠在一所当地的正式大学下,该方式下,老年大学的所有员工均由所挂靠的学校下聘书,你本身只需要负责提供场地,负责实际运营,不需要过多的参与跑证,但是收入需要先付挂靠费。
2,与所在的社区合办,面向的主要是本社区或者稍微辐射下周边社区,需要:首先获得社区的授权;其次在老龄委和民政局备案;3,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类型为社会团体(你也可以参考当地其他老年大学的办法登记,这个各地管理有所不同);
3,办成一所教育部认证的综合性老年大学。这个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发起,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当地教育局认证,缴纳相应的押金,押金一般在一万元以上,各地不同。在教育局备案后,至所在省的省文化厅审批。
依据《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申请开办老年大学需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
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建校、办学费用需要有关部门审检、验资,应有30万元以上人民币注册资金。并建立社会捐资捐物的登记和向上级机关备案的制度;

2. 要有一支素质高、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至少应有讲师以上职称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人;

3.
要有固定、安全、相对集中的校舍。教室不少于3间,办公室不少于2间。不得租借简易建筑物或危房等不适宜教学的房屋做校舍;

4. 要按学生人数和所设课程要求,正确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生活用品,有条件的要设置应急医疗用品;

5. 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机构,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单位。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公民个人,暂不予批准;

6.
老年大学可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负责建校工作。老年大学可实行校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委会主任为法人代表;

7.
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代表校委会主任承担一般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校长应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十年以上的教育工作和领导经验;管理能力较强的,热爱老年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

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组织,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申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任校长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学历证书; 4、拟办校的资产(校园、校舍图及图书、仪器设备清单)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校的方案、章程、设置专业说明和发展规划; 6、审批机关要求填制的表格和其他材料; 7、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予以登记。

❾ 2020年事业单位全部转企业

从2019年初到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将近一半。从今年起,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年底前全部实现,32种事业打破铁饭碗,两类人涨工资!
一、2020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去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就联合发布通知,指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转为企业。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改革像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经非常明确,到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完成改革,像辽宁就把全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精简了90%,力度之大,全国首屈一指。类似于这类的事业单位还有以下这些:
转为企业的人员失去事业编,其工资待遇按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发放,若效益好的单位,职工的收入影响不大,若效益差的单位,职工收入将会下降。
二、机构改革后,这些人去哪?
事业单位人员三种不同类别,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改革后人员去向: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1)公益一类
公益一类包括:
①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②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③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④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⑤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⑥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⑦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⑧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2)公益二类
公益二类包括:
①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②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③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④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⑤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3)公益三类
公益三类包括: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国家已明确: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三、机构改革后,这类人工资可能上涨!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3、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机构改革并不是砸掉饭碗,而是为了更好地挖掘人的潜能,提升公共服务效率,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❿ 公益二类有文化局吗

公益二类有文化局: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按照改革统一部署,今年底之前,全部事业单位将完成分类改革。
改革具体分三类进行。第一类是行政执法类,按照改革要求,将全部转行政或剥离行政职责改公益。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完成清理,部分并入行政机关,部分剥离行政职责改公益,今后不再保留行政类事业机构。执法类事业机构目前没有统一的改革政策,只是在小范围试点改革,下一步预料也将全面铺开改革。第二类是公益类,分公益一类、二类和三类,目前正在推进。第三类是生产经营类,这也是改革的重点。按照改革的要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将全部改企。
那么,公益类事业机构中,公益一类、二类和三类到底有哪些单位?
1、公益一类包括:中小学、聋哑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科教所、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科技馆,情报所、体彩中心、福彩中心、疾控中心、防疫站、福利院、血战、救助站、乡镇卫生院、法律援助中心、婚姻登记所等。
2、公益二类包括:普通高中、高职高专、高校、电大、老年大学,幼儿园、文化宫、公园、体育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立医院等。
3、公益三类:公证处、殡仪馆、房产交易所、规划院、设计院、招待所、宾馆、出版社、非非时政类报刊、文艺剧团、农场、园艺场、苗圃、城市配套修缮和养护机构等。
公益三类因为几乎没有财政供养,单位运营方式等同于企业,其实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一致,都是未来改革转企的重点对象。公益二类属于差额拨款性质,改革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类,大致分三个方向:效益差的,主要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责改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基本可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较好,主要职责是经营和收费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业。公益一类基本保持现状,无非是根据职责相近程度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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