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老年大学 > 关于兴建老年公寓的报告

关于兴建老年公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06:31:07

① 新建养老院有啥子要求.政府才能补助和支持

各地补贴政策不一样,以陕西省为例: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

二、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

(四)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五)将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

(六)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七)采取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八)对民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九)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培训机构和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养老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1)关于兴建老年公寓的报告扩展阅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老年餐桌等多方面服务。

(二)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承包、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兴建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政府供养对象,政府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相关生活、医疗、照料等费用。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老年营养保健、医疗康复、饮食服装、休闲旅游、文化传媒等养老产业,积极开发老年保健、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辅具、老年宜居社区等产品。

② 开办老年公寓前景如何

老龄化社会已然来临

“那时候,可能公交车上都是白头发的,谁也不用给谁让座。那时候,所有的房子可能要带电梯,很多篮球场改成沙球场。那时候,开车租的是老人,当服务员的也是老人……”,当这样一幕幕的场景展现在你面前时,你会不会嘴巴惊愕得张成“O”型?想想吧,眼前晃动的是老年人的背影,每天与老年人为伴,未来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让年轻的你感到恐怖?

也许上面描述的场面有些夸张,但是下面的几组数据的确会让你感到压力和紧张:根据联合国在第二届老年大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0%,到2050年,甚至可能达到40%。到2004年底,我市离退休人员达263335人。这样庞大的老年人口已成世界之最,同时也在预示着中国正日益进入老龄化社会。

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短短的二十几年,中国少生了3亿多人,独生子女的家庭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出生人口远远抵不上老龄人口的递增速度,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青壮年劳动力的减少、老年抚养比重的上升、退休金制度陷入困境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在向我们预示着一个问题:几十年后,谁来照顾响应计划生育只有一个子女的这批老年人?他们又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养老方式?

老年公寓缓慢升温

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接近1.2亿,老年人患各种疾病的比例高达60%-80%,独生子女夫妇子女少的状况也会使这些人更多地依赖社区服务和选择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而近几年老年公寓的出现给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养老方式。

老年公寓是指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老年住宅,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经很普遍,并且出现低、中、高档分级。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政策室 曾对北京16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达1000余人,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老年人的欢迎。

我市最早的老年公寓是1996年社会福利院开办的,有自理、半护、全护服务,且收费不一。近几年各个县的福利院也正积极扩建为综合福利服务性的老年居住场所,像条件比较好的隆化、宽城、承德县、营子的老年公寓已经有一些老年人入住,但数量并不多。

除了国家投资兴建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老年公寓外,近几年我市也有不少个人投资开办老年公寓,但由于条件差、资金投入大等原因很多都宣布失败,目前市区个人投资兴建的老年公寓只剩下位于石洞子沟村的乾寿圆老年公寓,里面大约入住20几位老人。

老年公寓为何受冷落?

老年公寓在我市从1996年兴建到现在近10年的时间发展得速度并不快,除了受地域经济条件限制的原因外,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也影响着老年公寓的扩大发展。记者曾问过10位5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否愿意去老年公寓居住?只有2位表示愿意,其他的8位老人均表示只有等动不了那天才去,只要行动方便就不愿去老年公寓。

记者在市社会福利院和乾寿圆老年公寓采访时,发现入住的老人年龄基本上在70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很多人都需要半护或全护服务,且这些老人大多性情古怪,经常互相发生争吵,对护理员百般挑剔,彼此之间很难相融。当问到他们来老年公寓的感受时,很多老人都对儿女把他们送来这一举动表现得愤愤然,一个劲儿地埋怨儿女不孝顺。也有的老人面对记者的提问不愿表态,也不愿透露家庭住址和儿女姓名和工作单位,怕给儿女丢脸。在福利院,记者恰好碰到了送老父亲来老年公寓的一对儿女,但这对儿女一听说有记者采访时,立刻躲藏起来,且坚决表示不愿接受采访。福利院随行人员告诉记者,这对儿女都有不错的工作,可能是怕这件事对他们影响不好。在一些人的印象中,养老院是解决“三无”人员(无子女、无依靠、无经济实力)的养老问题,如果家中的老人被送到老年公寓定会遭到亲戚、朋友的耻笑,也会背上不孝的罪名,而老年人习惯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宁愿与儿女住在一起受些委屈也不愿选择去老年公寓居住。

采访中,记者发现我市老年公寓条件较差、设施不齐全、硬件跟不上也是造成老年公寓发展缓慢的一个原因。市社会福利院1996年建立起市区最早的老年公寓,到现在近10年的时间,房屋已经显得陈旧,屋子里味道难闻,看起来是又脏又乱,由于收费标准还是最初建立老年公寓时制订的,随着近几年物价上涨,每月收来的费用已经抵不上一个老人的花销,因此许多老人对一日三餐和提供的服务并不满意。老年公寓的负责人也是满腹委屈,“一个能自理的老人一个月我们才收他300多元钱,除了一日三餐和住宿费用外,这点钱根本不够一个老人一个月的花销,而且我们市的收费标准是全省最低的。”私人开办的老年公寓受经济条件制约,大多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提供的饮食和服务,也不能尽如人意。老人的业余娱乐活动很单调,只能在狭小的房间看看电视或打打麻将,这就造成了入住老年公寓的老人精神生活贫乏,很多老人在此以泪洗面,想念亲人和朋友,在心里对老年公寓很排斥。

老年公寓出路何在?

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一些大城市,老年公寓正快速发展并且日益完善。老年公寓已不是传统意义上专门为老人提供的养老场所,而是集休闲、居住、娱乐、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场所。针对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收入,一些开发商建立一些中高档老年公寓。老人交的费用不同,享受的服务也会大大不同,像那些拥有高收入且子女在外地、收入稳定的退休老人,大多会选择高档的老年公寓,享受居住、医疗、配套设施等各种周到的服务。

老年公寓70年代始建于北欧,现在在发达国家已经盛行。如新加坡专门建有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的小区,屋内专门为老人设计,有方便轮椅,特制屋门等等,社会福利团体在公寓内经营社区服务站,有专门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日本也有“银发住宅”,60岁以上的老年夫妇或单身老人可入住,有护士、保安等服务人员,提供细致完善的服务。我国一些开发商和经营者这几年也愈发重视“银发市场”,在一些城市建立了专门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且前景看好,这也为我市的一些经营者开拓“老年市场”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不可避免,老年人这一庞大的群体日益得到政府的关注,如何让“老者不再忧其屋”,让更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是我们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老年公寓的出现无异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提供了一种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让人们在短时间内接受和认同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我们相信时间不会太久,且人们不能拒绝这种趋势,因为谁都无法拒绝老去!本报记者 王海霞

以下是一个案,可供参考。

项目类别:一般招商项目
咸嘉老年公寓位于全国文明小区示范点、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咸嘉新村内,距市委、市政府约2公里,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区内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是老年人修身养性、颐养天年的好处所。

市场前景:全球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摆在政府及社会面前的一大课题。开办老年公寓是破解这一课题的良策,为大势所趋,能替政府分忧,为社会解释,使老百姓得益,让经营者获利,前景广阔。

公寓地点及条件:
咸嘉老年公寓位于绿色环保、风景优雅的住宅小区——咸嘉新村内,东邻中南大学河南医学院及湘雅附三医院,西傍湖南商学院,北望市委、市政府,南接桐梓坡路,公交109、118、301、603均路经此地。区内有占地60亩的大型绿化休闲广场,游泳馆、网球馆、全民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邮电、银行、学校、酒店及其它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建设规模:
公寓总建筑面积3270平方米,绿化率38%,户型有一室一厅一卫一厨,一室一卫一厨两种,共59套。其中,第一栋建筑面积1533平方米,容32套;第二栋建筑面积1737平方米,容27套。公寓内设有餐厅、活动室、屋顶花园等生活、娱乐活动场所。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建

合作方式:租赁、合资、合作经营

③ 黑龙江肇东

黑龙江肇东市福禄寿老年公寓无照经营

八旬老人摔伤致残——谁来负责?

日前,黑龙江省肇东市一年过八旬老党员在当地的一家老年公寓内摔伤,其家属认为该公寓应对此事件负责。但公寓方认定摔伤是老人自身造成,与老年公寓无关。双方多次交涉无果。无奈,老人家属将该公寓告上法庭。

84岁的张淑芬老太太是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是一位党龄与共和国同龄的老人,见证了新中国60年的成长历程。老太太于2008年9月1日自费入住肇东市福禄寿老年公寓。2009年8月17日下午张老太的家属突然接到该老年公寓的电话,称张老太不小心摔了一跤。其家人随即将张老太从公寓送到了肇东市骨伤医院。经院方诊断,张老太为左骨盆粉碎性骨折。鉴于患者年纪过大,手术存在较大风险,故院方建议保守治疗,经医生抢治后,张老太的家属带着带着她返回福禄寿老年公寓。但在家人的陪护治疗了20多天后,伤情任未见有好转。

事后张老太得家属找到了肇东市福禄寿公寓的经理协商赔偿方案,家属方认为,老人是在该寓所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寓方应当负责对老人的赔偿。但寓方老板却以“我们只收吃住费,不负责监护”的理由拒绝赔付。经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张淑芬老人的家属只好向肇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另人发指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蛮横无理,甚至要求张淑芬老人立刻搬离该公寓。

经记者了解,张老太意外摔倒的主要起因是福禄寿老年公寓让张老太摘菜花、包饺子,在张老太拉椅子时,由于地面湿滑不慎滑倒。根据国家民政部批准发布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国家建设部和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中明文规定公寓里应该设有由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食堂,并配备厨师、炊事员。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地区不宜采用陶瓷材料。而肇东市福禄寿老年公寓是否达到这种要求呢?

国家有标准,开办民间养老机构必须经过民政、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审批合格后才能准许经营。那么肇东市福禄寿老年公寓存在这么多明显没达标的地方为什么能报批?这样一个“黑养老院”为什么能无照经营一年多。据记者了解,当地民政机构在处理此事时,曾向肇东市福禄寿老年公寓下达过停业整改通知书,但时至今日福禄寿老年公寓也未作出任何整改,仍在非法营业。据老太太家属说,该经营者是当地政协委员,后台硬,有保护伞,即便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也执行不了……。目前公寓内还有40多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仍生活在公寓里面,其以后的安全如何保障呢?吉林辽源老年公寓发生火灾6死1伤的惨痛教训还不够吗?作为主管部门仅仅就为了发一张停业整改通知书吗?如果再出现像张老太太这样严重的现象呢,作为主管部门是否还这样任其发展经营?

《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中指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注重项目建设与设施功能标准达标相结合,对未达标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视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以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阶段,尊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据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10.2%,老年保障已成为老百姓普通关心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的职责。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兴建老年公寓的提案,其中就提出制定福利性养老机构和老年公寓的建筑与环境,规范老年公寓市场的发展。组织或授权部门制定制定建筑和环境标准审批项目,实现质量控制,同时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标准,在养老机构和服务管理上推行评估体系,实行评估审核,奖励符合质量标准的机构,督促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机构改进工作,对最终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机构,取消资格或吊销执照。(中国基层党建网)

④ 想办一家老年公寓需要哪些手续

申办养老机构手续和流程
一、 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转载自:优老网,仅供参考!

⑤ 国家对养老院的政策有哪些

要想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离不开国家对养老院的大力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⑥ 新建县长堎镇社会福利院(中华情老年公寓)如何

岁月蹉跎丧人意,中华情系暖民心。替中华儿女行孝,为空巢家庭分忧,让老人健康长寿。中华情老年公寓是南昌市长堎镇政府投资兴建的江西省首家系统、专业服务国内外中老年朋友的高尚社区。

中华情老年公寓座落在美丽的英雄城——南昌,占地面积 20000余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建筑面积 40000 余平方米,内设1200张床位;它位于新建县外商开发一区,与新市政府、新建县政府、及数个餐饮、商场和休闲娱乐场所相邻。

中华情老年公寓是江西首家最具规模、最规范集养老、托儿于一体,专业化服务团队的综合性生态养老基地,内部设施完善,价格合理,设置八个特色娱乐,提供老年大学教育、养生、养心、休闲、度假、娱乐、餐饮、交际、上网、幼儿教育等服务。同时还设有异地养老互动平台,冬季到海南享受阳光、沙滩,夏季到大连沐浴凉爽的海风,让老人神州大地任我游!

服务宗旨:

替中华儿女行孝,为空巢家庭分忧,让老人健康长寿。

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为己任。

服务准则:

“爱心、孝心、贴心、细心、知心”

亲 医 宾

情 院 馆

式 式 式

的 的 的

服 护 管

务 理 理

遵循“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全体员工热忱欢迎海内外中老年朋友入住中华情老年公寓,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周到、温馨的服务。

奋斗目标:

开拓中国养老新纪元,创建晚年生活新天地

硬件设施:

中华情老年公寓避开了闹市的喧嚣,这里空气清新、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引进新加坡先进的养老模式,设备配套、功能齐全、管理完善,是集老年人颐养天年、文化娱乐、康复健身、休闲度假和幼儿全托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高档老年和幼儿服务机构,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理想家园。公寓房间分三种等级,房内配有电视、空调、热水器、地面管道加热系统、紧急呼叫装置、写字台、沙发、防滑木地板等。同时,公寓还设有餐厅、健身房、医务室、娱乐室、阅览室、活动室、卡拉OK舞厅、棋牌室、门球场、等多项服务及娱乐设施以及全托式幼儿园。

软件设施:

在软件服务方面,公寓将以优质服务树信誉、创品牌。从饮食起居、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医疗救护等方面给予老人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家庭般的温馨。配备了专职营养师调配适合老人口味的饮食;有专业教师组织和指导老人的时事学习、文体活动、艺术欣赏、文艺表演、体育锻炼、康复健身、棋牌娱乐等,并拟组建老人演唱队、腰鼓队、门球队,安排讲座与比赛,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和护理人员经常找老人谈心,倾听老人的心声,排解老人的忧愁;有专业医生、护士定期给老人作健康检查,防治老人的常见疾病,同时积极探索老人多发病的防治,帮助老人益寿延年。通过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老人称心,家属放心

⑦ 国家对养老院的政策有哪些

要想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离不开国家对养老院的大力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⑧ 老年公寓的机构简介

老年公寓是指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老年住宅,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经很普遍,属杨浦日月星老年公寓比较突出,并且出现低、中、高档分级。
老年公寓,政府和社会为缺乏子女及亲属照顾的老年人特殊设计、专门建造的居所。
西方国家的老年公寓,多建在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的城市郊区或闹中取静的城市中心,建筑风格古朴典雅;室内设备齐全,取用方便,室内布置与一般家庭居室大体相同。公寓设有生活服务、呼救报警、医疗保健、休息娱乐、文化学习、自助劳动等设施和场所。随着西方福利事业的发展及老年公寓条件的改善,许多虽有子女或亲属照料的老年人,为避免代际冲突,也自愿申请到老年公寓来安度晚年。
历史发展
美国在1935年《社会保障法》通过以前,各州政府已有老年公寓的设置;1935年后,开始大规模兴建,主要为有经济基础的老年人设立。英国于1948年实施国民救助法时,规定每一都市政府要为贫困无家的老年人设置老年公寓,都市政府如财力不足,可与慈善团体合力兴建。
中国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烟台等地兴建老年公寓。此后,各种形式的由国家、社会或企业建立的老年公寓在各地相继出现。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政策室曾对北京16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达1000余人,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老年人的欢迎。
该市最早的老年公寓是1996年社会福利院开办的,有自理、半护、全护服务,且收费不一。近几年各个县的福利院也正积极扩建为综合福利服务性的老年居住场所,像条件比较好的隆化、宽城、承德县、营子的老年公寓已经有一些老年人入住,但数量并不多。
2009年之后,很多老年公寓,已经不再是独立的慈善或者福利机构,反而变成了一种需求,甚至有人在未有退休之前就开始预订老年公寓 。

⑨ 新加坡养老公寓的发展

【摘要】在社会化养老的趋势下,老年公寓作为具有开放性和产业化特点的老年人养护和生活社区,在我国正在逐渐发展。按照投资和经营的主体,本文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老年公寓的三种主要类型:“政府办老年公寓”、“政府投资、个人运营型老年公寓”、“社会力量办老年公寓”,并就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老年公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养老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已然面临着家庭规模减小、照料资源匮乏等种种挑战;社会养老作为养老模式的一个重要方向,已经悄然抬头,并正在逐渐发展。

老年公寓作为具有开放性和产业化特点的老年人养护和生活社区,近年来开始受到部分人士的关注,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老年公寓作为社会养老的一个主要部分,已经逐渐发展,并初具规模,为我国老年养护设施及其生活社区的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然而在现阶段,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老年公寓的发展仍然面对着种种问题,如政策的不完善,资金的匮乏,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等。为了进一步探讨老年公寓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及其所存在的问题,本文总结了目前我国老年公寓的三种主要类型,针对它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老年公寓的概念
老年公寓是指向那些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夫妇和单身老人提供便利和服务的一种设施,是一种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受到社会化服务的新型老年住宅。它不同于需要提供机体膳食服务的养老院,也不同于需要医护照料的护理院,而是面向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的,为普通老人提供住宅服务的一种养老机构,是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整个住宅单元,单元内有卧室、起居室、浴室、厕所、厨房等,公寓内有各种服务、文化娱乐、医疗设施与专门的服务人员。

老年公寓现已盛行于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瑞典、荷兰、日本都有一定规模大中小相结合的新型老年公寓。它们一般是由面积不大,但功能比较齐全的独立单元居室所组成,内有厨房、卫生间等设施,使老年人能在居室内独立生活。公寓内设有食堂、洗衣房、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我国目前发展起来的老年公寓,大多属于这种类型,向老人提供居住设施、娱乐设施、医护设施等,但在具体的服务标准上,或有参差。
二、目前我国老年公寓的主要发展类型

按照投资和经营主体划分,我国目前发展起来的老年公寓大致有:“政府办老年公寓”、“政府投资、个人运营型老年公寓”和“社会办老年公寓”这三种类型,他们在服务设施、资金来源、经营管理等方面各有异同,发展状况也各有差别。

1、“政府办老年公寓“

这类老年公寓由政府投资兴建,并作为经营主体对公寓实施经营管理。建国以后,我国政府在养老福利设施上,主要是针对“五保户”、“困难户”等对象所建立起来的“敬老院”、“养老院”等,随
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政府在养老福利设施方面的认识开始发生变化,并且开始鼓励“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建老年福利设施,但在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要资金来源和主要经营者的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也在逐渐增多。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老年公寓就是由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合资,投入5000万元所建成的,建成后将是山东省最大的老年公寓。又如河南郑州,由政府投资兴办了“河南省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投资3800万元,占地101亩,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作为河南省的一个示范性和综合性的老年公寓,它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退休且能生活自理的干部。

这种类型的老年公寓由于是政府投资兴办,采取全额事业拨款,管理、护理、服务的人员多,周围的环境好,设施内老人学习、健身、娱乐的各种场所、设备齐全,而且管理规范,对外声誉好,入住率一般保持在90%以上,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能够较好的执行。但由于管理人员多,成本高, 在运营方面往往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2、“政府投资、个人运营型老年公寓”

这种类型老年公寓的主要特点就是由政府来划拨土地,由政府来投资兴建老年公寓的基础设施,但在经营管理上则采用聘用制,招聘社会人员来进行经营管理。

一些地区的经验表明,由政府部门建设基础设施,招聘人员进行经营的,这样硬件起点高,护理人员稳定,服务质量有保障,并且分高、中、低档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供不应求,因为解决了前期的投入,运营的负担比较小,加之经营灵活,因而呈现出勃勃生机。烟台市老年公寓和福建省厦门市金尚老年公寓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公寓,它是由民政局建设基础设施,招聘人员进行管理和经营的,这些老年公寓的共同特点是设施齐全,漂亮美观舒适,因为有编制而使服务人员有保证,服务质量也较好,相应的收费也较高,能入住的大多是离退休干部,也有一些是子女经济条件好,愿意资助老人入住的。

但是这类设施也存在很多困难。如医疗问题,老年公寓的定点医院和医保的定点问题有矛盾,产生人为的制约,医养结合才能使老年人安度晚年,他们迫切希望政府能够考虑类似一卡通的医保方式,来更好的解决这个矛盾。

3、“社会力量办老年公寓”

由于“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鼓励,近几年,由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发展较快,有些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我国老年福利设施的社会化与市场化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这些由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有些是通过改造以往的废旧设施,盘活不良资产改建而成,如济南市的康乐老年公寓。它成立于1997年9月,是通过改造原来已经停产的皮鞋厂的车间和行政办公楼改建而成,经过几年的奋斗,如今已趋于成熟,现有床位100张,已基本注满;有些是由企业投资兴建,如青岛的夕阳红老年公寓,就是由青岛夕阳红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建成;还有一些个人或集体兴建的老年公寓,如郑州市爱馨老年康乐苑就是由个人筹集资金建立的。而像威海的戚家夼老年公寓,则是这个村子集体兴办的老年公寓,它们以村里的龙头企业文笔峰集团为资金来源,每年给老年公寓投入资金20-30万元,作为本村老年人的一种福利,70岁以上可以入住,个人只须交纳费用的1/3,即 520元/月。

像这样由企业、集体或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建的老年公寓在大部分地区都有实例,并且随着非公有制经
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实施,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公寓正在逐渐增加,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兴办模式,即“温州模式”、“广州模式”和“上海模式”。打破了传统的由政府举办,政府拨款,政府派干部管理的旧模式。

“温州模式”。“温州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政府引导主体化、举办单位多元化、资金筹集多样化、城乡联动一体化”。(1)政府引导主体化,政府主要发挥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2)举办主体多元化,由国家单一包办,逐步向国家、集体、社团、民间、个体、港澳台同胞一起兴办的方向发展。(3)资金筹集多样化,由政府单一拨款,向政府拨款、企业赠款、社会捐款、销售福利彩票等多渠道集资方向转变。(4)城乡联动一体化,倡导农村敬老院和老人公寓联办,建立小城镇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探索“载体启动、社区联动、居家欢度”的“三环一链”的社会化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上海模式”。上海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在家托老,政府买单”,把政府的优惠由暗补提升为明补,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极大的促进了社会办养老机构事业的发展。2004年上海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补贴暂行办法》: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将得到资金补贴,其补贴主要用于开办经费和运营经费;开办经费根据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规模给予补贴,最高限额为20万元,运营经费根据床位数内所收养的老人数给予补贴,每收养一位户籍在浦东新区的老人,每月补贴100元。这种方法将政府的优惠货币化,缓解了养老机构的部分资金短缺,更重要的是,它鼓励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热情,促使了养老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温州模式”和“上海模式”的共同点就是政府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浪潮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政府不再一手包办,而是向宏观指导、统筹安排、积极扶持的角色转变,采取各种措施来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是养老设施民办公助的良好典范。

而在“广州模式”中,则突出表现了经营者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的种种举措。“广州模式”的最突出特点就是投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养老机构的发展凸显生机,如广州寿星大厦。广州寿星大厦是由广州尊老康乐协会与广州友好医院合办,集托养、住宿、旅游、度假、疗养、娱乐、饮食、保健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宾馆式民办老年公寓。它在投资经营模式上不断创新,利用滚动发展的方式,不断扩大再生产,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形成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他们采取入住老年人一次性购买公寓使用权的办法,购置费从15000元-30000元不等,由于费用较低,大多数老人能够接受,而且寿星大厦可以较快的回收资金,进一步扩大投资,这种采取滚动式的发展,解决了绝大多数民办养老设施资金短缺,入住率低,经营亏损的恶性循环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以上三种模式,虽然发展的形式不同,前进的道路各异,但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是社会办养老设施发展的根本基础,而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投资模式则是社会办养老设施进一步发展的有力保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社会力量办的老年公寓来说,他们还临着诸多困难:如贷款有限,资金来源不足;政府给予的支持有限,优惠政策难以切实执行;各种社会力量办的老年公寓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发展参差不齐,在市场环境中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等,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三、目前我国老年公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目前的老年公寓发展较快,尤其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多种投资、经营模式的老年
公寓,但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所凸现出来的种种问题,也不容我们忽视,且亟需得到更好的解决。
一、体制层面所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观念制约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近几年我国老年公寓的发展较快,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
也比较宽松,但体制观念上的制约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老年公寓的进一步发展,如有些部门对发展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对一些民办的老年公寓,在工作规划与指导上并没有完善的计划,缺乏统一的规划与合理布局。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老年公寓等老年人养护与服务设施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方式需要有一个组合、协调、发展完善的过程。这类设施属于社会福利性或公益性事业,需要社会统一的法制化管理和规范。目前各级政府部门未能建立起全方位、成形配套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因而使各级政府、各有关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性,工作归属关系不明确,工作角色模糊、缺乏整合效应。例如一些民办老年公寓在注册登记的时候就常常会觉得找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太难,如标准太高、手续繁琐、注册资金太多等。

二、相关的政策、法律不健全

(一)缺乏完善的扶持政策

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起步较晚,基本上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应
运而生,相关的政策也是随着它们的发展而逐步制定的,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并且在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等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民办的老年公寓,他们由于缺乏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助和扶持,往往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与问题,需要国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例如医疗保障、贷款抵押、权益保障、税收等方面更优惠和完善的政策。

(二)已有政策不能切实落实

政策的制定在于实施,对我国目前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政策,然而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影响,往往不能落到实处。有些优惠政策涉及到建设土地、费用征收、银行贷款、财政资金支持等具体规定,但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实施起来非常困难。有些经营者甚至不知道有什么优惠政策,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存在很多漏洞。

(三)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尽管老年公寓在近几年来发展较快,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对于什么是老年公寓、
有关老年公寓的设施、人员构成、服务内容、居住环境等的相关指标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严格来讲,老年公寓面对的服务对象是一些自理状况较好,可以独立居住在公寓所提供的住宅里,并享受公寓内的一些娱乐、医疗和服务设施的老年人。但在目前已有的老年公寓来看,一些类似于养老院、护理院的老年机构也叫做老年公寓,他们接收的老人有很大一部份是需要人护理、照料的老人。此外,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有关老年福利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如《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一系列法规和行业标准,但在进一步完善老年公寓的各项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相应的行业标准。老年公寓的发展参差不齐,对老年公寓的服务质量也无法进行监督。象香港安老院(即我们的老年公寓)条例有600多条,把护理员的资格,住所及周边环境是否适合老年人居住,老年用品的规格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四)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

由于老年人的特殊身体状况,他们在公寓内居住时,所发生的身体损伤或者医疗问题,往往使老人及其家属和公寓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之间产生纠纷、发生矛盾,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当老人入住公寓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晰的规定,产生纠纷后没有可靠、有效的法律依据。这无论对老年人个人来讲,还是对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发展来讲,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确定双方的责、权、利,是保障老人和养老设施双方利益的基本要求。
三、老年公寓的整体实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资金来源渠道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严格来讲,从目前我国养老设施的发展来看,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还属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在老年公寓发展的三种主要类型中,资金的问题是制约他们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虽然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整体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依然不高,消费观念还很保守,拥有花钱买服务这种想法的老年人还不是主流人群。政府在发展老年公寓上的投入比较有限,许多老年公寓,尤其是小型的老年公寓都处在收支勉强平衡的局面,而民办的老年公寓在贷款方面也存在着种种阻力。资金的不足限制了老年公寓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设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二)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层次不高

政府办的老年公寓往往设施比较齐全,居住环境、服务质量相对比较有保证,但由于要求入住的老人比较多,往往是供不应求。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实施,一些合办的、或者社会力量所办的老年公寓也开始发展起来,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些老年公寓往往规模大小不等,有些规模大一点的老年公寓设施比较齐全,但对于大部分中小规模的老年公寓来说,他们的服务设施还不完善,在满足老人生活、娱乐、休闲、健身、学习、医疗等方面的条件还不齐全,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层次不高。

(三)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老年公寓由于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因此大多数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培训,整体知识水平比较低。由于工资水平较低,很多民办老年公寓的护理服务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学历不高。在专业人员配套上,大多数老年公寓没有配备或没有意识到要配备具有专业护理、老年心理学、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人士的重要性,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也难上更高的档次。

四、促进我国老年公寓发展的对策建议

老年公寓作为我国目前养老服务设施的一个重要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养老服务设施的整体发展。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推进,社会化养老将成为我国养老方式的一个主要方向。在目前我国进一步发展社会化养老的大环境还不十分成熟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制订完善的政策、法律,执行他指导、规划、服务的职能,为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在制订政策时,应该注意长期与近期相结合;不仅要有面对所有养老设施的法律、政策,更要分清不同养老设施的特点,做到既有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
三亿文库3y.uu456.com包含各类专业文献、生活休闲娱乐、行业资料、专业论文、中学教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96阅 读 新 加 坡——考察新加坡养老事业发展的启示等内容。

⑩ 老年公寓有什么 好处

一、可以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生活中总有很多人有其相伴一生的爱好,例如写作,画画,下棋,垂钓等。这些爱好,往往是老人们在年轻时因生活等原因,不可能全身心投入的,年老了,住到衣、食、住、行等都不用操心的老年公寓里,就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来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二、能让老人享受到良好的服务

现在除了公办养老院外,绝大多数老人选择住老年公寓是付费的,这样的好处就是如果老年公寓提供的服务不好老年感觉不满意,老人们都可以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是选择去其他的老年公寓。为此,所有的养老院都竭尽所能给老人提供各种良好的服务,最重要的当选医疗条件,大多数老年公寓都实行24小时大夫值班,让老人居能安身,医可治病,这是任何一个家庭都难以做到的。养老院良好的服务解除了老人和子女的后顾之忧。

三、能让老人过上有规律的生活

在老年公寓里,老人们的作息时间是有规律的,一日三餐,老年公寓都会按点供饭,有时老年公寓里还会按点组织活动,这样能让老人养成按规律生活的习惯,对于老人们的身体是十分有益的。

四、老人易找到志趣相同的伙伴

人与人之间相处,代沟是一大问题。而老人在养老院里,由于几乎都是同龄人,基本上不存在代沟问题。正由于是同龄人,他们在聊天时,对过往时代中,许多相似的经历及共同的追忆,很容易让彼此找到共同的话题、形成相似的见解而成为知心的朋友。

五、老人与子女间感情更加融洽

如老人与子女同住,由于阅历、为人、对小孩教育方式等诸多的不同,彼此间容易产生磨擦。而让老人独住,子女们又不放心老人的身体等。而让老人住到养老院里,基本解除后顾之忧。同时,由于距离能产生美,适当的分开让彼此更加牵挂。如老人偶尔回家来,能倍感家的温馨,子女常常去看望他们,尽尽自己的孝心也让老人特感温暖。

六、能够减少子女们的心理负担

现在的家庭里,一个孩子的居多,再加上现在又是个竞争很激烈的社会,子女们往往忙着赚钱养家,根本无心无照顾老人。老人们住进老年公寓可以使子女们减少生活上对于老人们的关心,从而有更多的精力去工作生活。

阅读全文

与关于兴建老年公寓的报告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父母去世名下的车牌怎么过户 浏览:736
敬老院新常态 浏览:206
世界上孝敬的儿媳妇视频 浏览:513
长寿色 浏览:808
信阳养老院有哪些 浏览:457
为什么要孝顺400字 浏览:558
老年人正常饭量 浏览:759
老年人堵塞咽髓部位怎么办 浏览:969
养老机构爆雷怎么办 浏览:746
201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浏览:136
什么是核销养老金 浏览:904
个人交的社保退休后怎么办 浏览:389
个人社保只买养老保险吗 浏览:250
3050公务员退休工资多少 浏览:895
省级市与县的退休金有多大差别 浏览:611
日本长寿梅病虫管理 浏览:805
医院开的老年痴呆病历有用吗 浏览:482
高校正高职称退休年龄 浏览:976
怎么问公司有没有免费体检 浏览:346
社区老年人艾滋病防治 浏览: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