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区居委会征求居民意见的问题
谈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1)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的一块空地上建房,做为辖区居民的活动室。这是一件好事,首先应予肯定,但在已建成的居民楼中间建设活动室,低层用户采光受到影响,他们不同意建房也是维护物权法规定的正当权益。《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这种情况下,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表决是否合理?我同意你的观点:“单纯进行表决我认为并不公平”,不仅是不公平,还侵害了部分居民的合法权益,也容易造成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形成不和谐、不安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3)探求解决办法:
更改建设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本来,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就应该在社区建设规划和设计中体现出来,社区居民的活动场地和用房也应一并考虑。现在看来没有事先考虑或有所忽略,造成现在的麻烦。因此政府有责任在社区其他较合适位置另行选址建设活动室,如果一定要在目前选的位置建房,应该更改设计,如降低高度,甚至下沉部分高度进入地下,变成地下或半地下结构,借鉴环保节能国外先进建筑设计理念,在平顶屋面进行合理绿化或增加居民室外活动场地等功能化设计;若采用斜顶屋面,应进行屋顶坡度计算,以保证受影响住户每天采光光照时间在现行有关标准之内。同时注意,一方面继续征询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还要把建设方案申报以取得建设和房屋管理机关的批准,获得法定认可。
协商补偿办法:在现有方案基础上,或者再度公示征询社区居民意见,用听证会形式进行,商量给予受影响用户的经济补偿,当然还得主要由政府埋单,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在协调、调解的情况下,协商补偿办法也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相邻关系矛盾的选项之一。
其他办法:包括调剂住房,也可以综合考虑补偿和调剂多种综合措施,以及社区居民的其他优秀建议,对这些建议可以进行投票表决,获得决策依据。居委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都是居委会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受益单位筹集,但是必须经受益单位同意;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任何难题,如果资金足够,合法、合规、合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合情,那就不是太大的难题,都能够获得解决。
2. 怎么写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的书面申请
一,申办老年活动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套严格的管版理制度。
(二)有一定面积的活动场所。
(三)权有一定种类项目的活动设施。
二,需履行的手续:
(一)由开办单位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文件须经当地街道办(镇政府)或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三)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核查审批,对具备开办条件的发给《老年活动中心开办许可证》。
(四)有了《老年活动中心开办许可证》,接下来就是需要工商、文化等部门的正常手续了。
3. 上海松江市泗泾镇居委会打电话给你说不要出去了要封楼是什么情况
配合疫情情况
疫情期间,居委会是会给很多人打电话的,这个只是为了保证当地的一种疫情的安全,你应该要积极的配合才是。
4. 如何让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可持续化运营
“以日常项目养人”,日常项目包括理发,洗浴,足浴等。养人不是指入托老人,而是工作人员。例如上海湖南社区,经过调查目前单从理发项目来看,运营半个月以来,客流络绎不觉,平均每天都有3个外来人员理发,加上入托老人每月固定的理发服务。基本上达到理发员每月薪资的一半,当其余烫发、染发等具有较高利润的项目做起来,会慢慢持平人工成本。当然这些定价要优惠与市场价,随着项目逐渐的增多,逐步的完善。可以实现单个项目赢利。
“以活动项目留人”目前上海日照中心存在虎头蛇尾的状况,虽然开局很好,但过段时间后就无人问津,并且有很多已经关闭。这跟政府的思路有关,同时也和每个日照中心定位有关。我给日照中心的定义是:给予70-80岁独居、纯老家庭的健康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的精神慰藉的场所。要留住这些老年朋友,光有些日常项目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组织更多的活动。我们我把活动分为三类。1、常规活动:由中心工作人员带领,早上组织大家测量血压,做集体关节操,阅读报纸。2、专家课程:邀请社区内专家,这些专家每天举办老年人讲座,留住这些人。随着知名度的越来越高,会使得很多外来老年朋友慕名而来。3、娱乐活动:我们每周安排老年朋友观看老电影,做游戏。也会联系一些具有爱心的企业和志愿者来中心联谊会。
“以兴趣项目聚人”每个老年朋友的经历不一样,兴趣爱好也不同。我们除了通过活动组织老年朋友娱乐外,也兼顾到某些老年朋友的兴趣爱好,这是一个难题,“如何在入托老年人共性娱乐需求的同时兼顾到个性老人的兴趣爱好?”我提出沙龙活动室。由我们入托老年朋友中的艺术特长生和其他老年朋友进行交流。通过这样一个个活动试点,带动更多老年人活动起来,培养他们兴趣爱好。如书法,画图,舞蹈等等,通过这样的沙龙聚集更多有素质有层次的老年朋友来中心活动。
“处理好公司与社区,中心与居委的关系”:公司是指具有资质的供餐单位。公司的进入与运营离不开街道领导的支持,所以处理好和社区的关系对我们尤为重要。同时,还有另一种关系可能会被我们忽略,就是各个居委会。每个社区在当地具有丰富经验,在宣传上居委会的干部,是我们最好的武器。同时在运营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居委会会是我们良好的伙伴。所以只有只有三着紧密合作才能保证中心可持续运营。
“用食堂利润保运营,用社区资源找出路。”目前活动中心运营最大支出在两块。人员工资和水电煤。中心要寻找造血机制就需要把眼光放开。日照中心目前普遍存在资源空闲状态,当然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政府的定位问题。但随着时间的长久,我相信逐步的自我运营是方向。在保证老年人利益的同时我们可以开拓更广泛的思路来。比如我们中午在老年人用餐同时,在厨房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展周遍大楼的白领午餐。用其中的利润来维持运营,甚至可以反馈老年人。打个比方,老年餐6元,其中老人出5元,政府补贴1元。我们同时可以开展白领用餐,可以定位7元,那1元的利润就可以代替政府的补贴,这样良性的运营是方向。再比如场地的利用,很多日照中心有教室,有活动室。这些科室在双休的时间都空余,我们可以租借出去,同样把收入补贴老年人。
老年公寓与养老院的区别:
老年公寓是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百版乐、医疗保健服务体权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老年住宅,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在全国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经很普遍,常州景日安康老年公寓比较突出,并且出现低、中、高档分级。
养老院,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养老院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方式之一,度由于其专业化、人文化满足了老年人对于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和精神关爱等方面的需求。
养老院大多是民办的养回老机构,它属于自负赢亏的商业服务性质;老年公寓是由政府和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原则兴建的专供老年人居住的单元楼,单元楼中的单元房的面积有大有小,入住者可买可租。老年公寓楼内设有医务室、活动室、健身房和小食堂,配置各项服务人员。
老年公寓与养老院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以个人交费为主,有别于福利救答济型的社会福利院;不同之处在于,养老院是集体食宿的住院养老方式,而住老年公寓则是独立住单元房的居家养老;老年公寓的单元房可以买卖和租用,而养老院的居室只能租用。
6. 社区在小区成立老年活动室,麻将已影响到二楼的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您好,您可以先向社区的物业进行反映,说明自己的情况,希望社区可以帮助到自己,让社区的工作人员去协调。如果社区的物业对此事不上心,您可以直接去报警,说明他们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
7. 老年人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
小的时候我们总想着要长大,长大后的我们总觉得累好想快点到年纪退休呆着家里颐养天年,可是,老年人的生活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实际上大部分的老年人生活都伴随着孤独这个词。孤独是老人难言的痛。我国提前进入老年型社会,关爱老人,常回家看看吧,老人最需要的不是你给他多好的物质条件而是陪伴。
8. 如何理解社区党总支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科学设置社区居委会
4、社区划分要把握三个标准:一是要素性标准。要按照地域、人群、管理机构和认同感、归属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同时考虑社区资源配置、历史习惯、人文风俗等因素进行划分;二是人口定量标准。社区人口要形成一定的规模,一般以1000至3000户为宜。特殊情况不搞一刀切;三是类别区分标准。要根据新建社区的不同特点划分社区类型:依主要街巷、河流为自然界线划分为“地缘型”社区;依一个或几个连片的单位职工宿舍区为界线的划分为“单位型”社区;依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为界线的划分为“单元型”社区。
5、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党员人数超过3人不足50人的成立党支部;超过50人的成立党总支;超过80人的可成立党委。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成立社区党委或党总支的,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党支部,可以依托楼幢、非公有制企业、中介机构等组织建立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可以依托市场单独建立党支部;也可以采取挂靠方式建立党支部,把分散、流动的党员组织起来。社区党支部组成人员按照“党内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方式产生。
6、社区居委会的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至9人组成,原则上按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备,物业管理健全的新建社区应适当减少,具体人数可根据辖区范围、户数规模等因素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核定,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社区的日常事务。社区居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逐步过渡到由户代表或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到“十一五”末全市城区所有社区居委会成员全部由直选产生。社区居委会每届任期3年,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对辖区内的自治事务实行决策和监督。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7至9人,履行议事、监督职能,实施对社区居委会、社区干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评议和监督。
7、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新建生活小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建设、交付、管理、使用等困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为实现“两个率先”打造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平台奠定基础。通过新建、改建、置换和购买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机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成片开发的居住小区和新建居民区,要把社区办公用房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规划设计时就要明确社区办公用房、服务用房、活动场所的面积,按相应的标准配备。规划方案要事前征求区(县)、街道意见。建成后产权归区(县)政府,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单位型社区机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原则上由所依附的单位解决。全市所有社区的办公活动用房均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精品”社区达500平方米以上,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事务的需要。建成的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档案室、图书阅览室、社区服务站(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党员活动室和老年活动室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调整社区房产的布局和用途,更不得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出租行为,确需利用社区活动用房的,必须经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方可变更或使用。
三、社区居委会的队伍建设
8、加强社区班子建设。把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群众拥护程度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通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产生、向社会公开招考、在现任社区组织成员中择优留用等方式,产生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依法参加选举。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1人担任。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任职。
9、社区居委会成员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产生并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保持不变,由原渠道解决;从现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下岗失业人员中产生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主任(书记)、副主任(副书记)、专职委员,其工资待遇建立逐步提高的增长机制,具体标准由各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确定,各区标准可以不一样。市财政根据各区制定的标准按原比例补助到本届社区届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市相关职能部门招聘在社区工作的各类专管员及社区因工作需要自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招聘单位制定,一般不高于专职委员的标准。
10、社区居委会成员培训。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培训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县(区)委党校的培训计划。逐步实行社区工作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要自觉加强学习,领会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社区建设为已任,扎实工作,努力奉献。
11、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对社区居委会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要健全理论学习、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责任考核、社务公开、奖惩约束等制度,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促进社区居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文明服务。市、区相关部门统一招考的各类社区工作人员(专管员)等,一律由社区居委会聘用和管理,社区居委会对其工作情况一年一考核,对不胜任社区工作的,可以解聘。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专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及与其它组织的关系
12、社区党组织地位和职责。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13、社区居委会职能和权限。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办事机构,代表社区成员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是社区成员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下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有三项职能:一是管理职能。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我管理,负责或协助搞好社区的计生、治安、物业、流动人口、人民调解、卫生医疗、环境卫生、困难群众保障、退离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定的管理目标;二是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我服务,开展以便民利民、劳动中介和就业再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服务,面向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三是教育培训职能。引导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社区法制、道德、禁毒、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开展职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社区居委会是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载体,具有三项职权:一是自治权。社区居委会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下,拥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内部各项事务的权力,包括民主选举权、事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内部监督权等;二是协管权。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管理与社区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在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完成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政府部门要求代办的临时性工作,可实行“费随事转”,政府有关部门应向社区居委会拨支工作经费,对不属于协管范围内的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对政府部门确需社区协助的长期性工作,建立准入制度,经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关,在保证必要经费的前提下,实行“人随职配、权随责走”。三是监督权。受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委托,对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工作职责进行监督、评议,并及时将监督意见向该部门或组织的上级机关和部门反馈。社区居委会对外只挂三块牌子,即: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
14、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工作,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成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街道办事处要负起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责任,引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依法开展社区各项工作,支持、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帮助社区居委会树立为社区成员服务的崭新形象。
15、社区居委会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开展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为社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驻区单位要积极支持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工作,建立驻区单位与社区组织的共驻共建机制,实现“共居一地,资源共享,任务共担,携手共建”。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等场所和设施,应对社区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要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和老同志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16、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以服务社区居民为主,是社区成员利益的法定代表;物业公司以管物为主,其管理和服务是企业行为。物业公司应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责任和义务完成社区居委会按照上级要求布置的相关任务。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参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居委会应支持物业公司开展工作。有关部门在办理物业管理企业执照年检或资质等级核定时,应由相关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责任书,并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实施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有效的社区工作机制
17、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开展面向孤、老、残、优、困难户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推行公共行政社会化服务,区(县)要从实际出发建立深入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要以“方便、快捷、高效”为目标,市级部门能够下放的权力要无保留地下放,以方便群众办事。要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逐步实现由福利型的社区服务向福利经营型的社区服务转变。树立经营社区的理念,各种便民利民服务要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把社区服务作为发展社区经济的增长点。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租赁、联办、有偿使用等办法,纳入社区服务事业中来,发挥其潜在效益。要发动和吸引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不同所有制形式,在社区内创办各类中介组织和经济实体,特别是第三产业,形成社区服务型经济特色。
18、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要把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稳步发展。要结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社区的文化体育等设施,努力建设和开辟更多面向广大群众、便于群众和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尤其要多建设一些面向老年人和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同时,要十分重视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驻区单位要向社区居民开放文化设施和服务设施。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发展广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充分利用文化场馆,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继续深化社区志愿者、创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等活动,着力提高居民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形成学习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
19、开展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社区。依托市民学校、文化学校、青年中心、儿童活动室和关工委组织,并利用社区及驻区的文体设施、社会公益设施和教育资源,加强市民教育,积极宣传、推广和普及先进的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重视抓好对老年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社区学习教育阵地,建立广泛的学习网络,组建稳定的学习辅导员队伍和各种文体团队,调动社区各类人群和组织学习的积极性,形成青少年、老年人、外来人员、共建单位等互助互建的学习格局,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
20、推进社区卫生工作。以社区居民健康为主题,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卫生服务。
21、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方面的科学知识,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中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2、强化社会治安。要把社区警务建设列入社区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做到警务建设同社区建设同步进行,根据社区规模、治安状况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警力,设立社区警务室,全面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城市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社区治安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治安防控格局。
23、美化社区环境。成立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驻区单位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继续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垃圾袋装“三两一全”(每日两次清扫,两次上门收集垃圾,每周两次清扫楼梯,做到全天保洁)制度,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加强社区以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六、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
24、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社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工作,通报情况。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区(县)委、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社区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把社区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模式,创新社区建设的管理新方式,创建社区建设的新特色,形成我市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社区建设模式。
25、建立社区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社区建设的实施主体是区、县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将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建立对社区的奖励制度,对社区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进行奖励。改革社区工作的考评机制,改变目前由街道对社区进行由上对下的考核办法,建立由街道与社区居民考核相结合并逐步扩大居民考核权的考核办法。建立市、区(县)两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每年都有一定的与我市社区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经费列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社区的投入。各区(县)应根据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给每个社区核拨1~3万元的办公经费。
9. 自发老年人广场舞队交点活动费购买舞蹈服装和道具违法吗
这肯定不会违法
因为你们都是自愿的
没有任何人去强迫人做这样的事情的。
10. 请问社区居委会由哪些成员组成,具体负责什么工作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版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权的民族的成员。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10)泗泾镇景园居委会老年活动室怎么样扩展阅读:
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
产生原则,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