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得了老年痴呆想把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老伴要子女到场签字吗
当然是要签字的,老人得了老年痴呆他没有行为能力,所以他也想把房产迁到自己老伴的身边,子女最好是要当场签字承认一下
B. 房子拆迁,母亲前几年写了遗嘱,现在老年痴呆,什么都不知道拆房子的时候遗嘱有效吗!
老人立遗嘱时候如果神智清晰有行为能力,那么这份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人需要在老人去世之后,才可以凭遗嘱执行继承。老人虽然老年痴呆,但是继承人也不能在老人生前凭遗嘱处置老人房产和财产。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
4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C. 爷爷好像患有老年痴呆症,他重新分配财产是否有效
如果你爷爷被确诊为老年痴呆,且能证明重新分配财产的当时候确实意识不清回,那么重新分配的答行为可能无效。
你所说的公证人应该是自然人身份的见证人吧?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变更遗嘱。但是在奶奶已去世的前提下,你爷爷能够处置的仅限于他的个人财产部分。因此,如果是在你爷爷意识清醒的前提下变更的遗嘱,处分你爷爷个人财产的部分有效,且在他有生之年可以不断的变更遗嘱,在分配遗产时以他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D. 遗产继承因其中一继承人老年痴呆无法公证怎么办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代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精神病人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4)老年痴呆处置资产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E. 痴呆老人的财产子女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老年痴呆症的病人,其子女不能处分其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F. 老人患老年痴呆,子女该如何处理其名下房产
都同意由老二具体负责 那就 变卖房产后 作价为老人的养老费用 但是子妹之间要相互订立一个关于赡养老人的协议 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免得日后有生麻烦 等老人百年之后 积极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 有权请求分得多部分财产
G. 遗产继承人老年痴呆了怎么处理
无法现在就过户了。
想要全部过户你妈妈名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你爷爷过世;
二、所有的有权继承房产的继承人(包括你爷爷的后老伴)书面声明放弃继承该房产。
H. 夫妻在一起生活,由于老公得了痴呆,老婆有权力处理老公的财产吗
不可以完全代理其所有的财产。
老年痴呆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另一方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保护被监护人(老年痴呆一方)的利益,但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待老年痴呆一方死亡后,房产部分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置:在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前立有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确定权属;患病前没有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I. 老年痴呆症,其子女有权处分其房产吗
老年痴呆症的病人,其子女不能处分其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一、老年痴呆症的认定。
1、利害关系人一致认定的,可以认定为无民事行为的人。
2、利害关系人不是一致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监护人的确定。
被利害关系人一致认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能力的,要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十四条: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四、监护人的职责。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J. 夫妻一方老年痴呆症,另一方可否完全代理其房产的产权
就你所描述,你外公在患上老年痴呆症时,以属于民法上的无行为能力回人。
因为答夫妻之间是互为法定代理人,所以你的外婆成了你外公的法定监护人。
对于她的处分行为,民法有规定:作为法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你外婆处分你外公的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你外婆的房屋有你外公的一半。
所以你阿姨只能得到你属于你外婆的那部分房屋所有权。
而且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我国,基于公信力,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就是说如果房管所的房屋登记簿上的名字没有更改,那么房屋所有权人依然不是你的阿姨,如果已经更改为你阿姨,基于公信力的问题,你的阿姨如果处分了房屋,比如说交易给了不知道内情的第三人,那么只能向你阿姨去索要出卖房屋所得的房款的一半用来当作你外公的遗产来继承,而不能向买房屋的人去索要房屋。
你可以去代位继承你母亲应该继承的那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