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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人家

发布时间:2020-12-06 11:16:45

1. 中国政府对老年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 根据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中第四条明文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2、第五条又明确规定: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三)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四)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六)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七)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1)对老人家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优待证由各市、县(市、区)老龄办组织登记、审核、发放和管理。制发步骤如下:

一、申请登记。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二、制作交付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老龄办。

三、领发证件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四、换发证件

持有《优待证》绿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优待证》红卡。

五、其他

《优待证》的制发工作,最迟应于2006年2月开始启动。原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的市、县(市、区),在新证换发期间,原证件可继续使用。

2. 对老年人的称呼是什么

如果是女的,一般就称呼大妈,大姨,婶比较多,如果是男的,一般称呼大爷,大叔多些。如果你自己喜欢叫都可以。不过要尊敬长辈

3. 如今老年人对哪些方面比较感兴趣

自己的孙子孙女啊,我天天一下班就见到爸爸妈妈和我女儿玩得乐不可支。

4. 哪些食物对老年人有益

老年人饮食有四宝:
食粥
食粥非常适合于老年人。可吃些玉米粉粥、大蒜专、粥、何首乌粥以及甜浆粥即属新鲜豆浆和粳米烧成的粥,加点冰糖
,能防治动脉硬化、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神经衰弱、眩晕耳鸣等多种疾病,起到软化血管的作用。
蜂蜜
“蜂蜜是老年人的牛奶”,可长期食用,有利无弊。蜂蜜不仅含有丰富的葡萄糖和果糖,易于吸收,而且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杀菌力也很强,可防治老人多种疾病,如咳嗽、便秘、失眠、心血管疾病、消化不良、溃疡病和痢疾等。近年来,国内外用蜂王浆治疗糖尿病的报告也很多,发现有理想的健康血糖作用。
水果
一年四季水果不断,实际上就是一种很好的食疗补身。适当吃些苹果可治老人厌食症,因为厌食与缺锌有关,如果饭后吃一个苹果,可调节体内含锌量,使食欲改善。
喝茶
老人常喝茶也大有好处。茶叶中含有的茶色素能防治动脉硬化,其有效率高达80%以上。日本学者发现福建乌龙茶可抗癌,其抑制癌症的效果高达79%。法国学者证实云南沱茶可健康血脂。喝茶的确有益健康,茶叶的抗衰老作用超过维生素E的18倍。

5. 穿衣对老年人的心态有什么影响

心理学家认为,老年人恰当而适宜地修饰,会给他们带来青春与活力,潇洒大方的仪容常使他们感到年轻。这种“还我年轻”的心理,会给老年人带来愉悦感和满足感。老年人心理上的这种愉悦和满足,对促进健康、延年益寿很有益处。

不少人一进入老年,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自己感到老态龙钟,风烛残年,没有必要讲究衣饰了,更无须刻意打扮了。特别是一些老年妇女,有心修饰打扮一番,想穿得再俏些,却怕招人说三道四。其实,“老来俏”是心理保健良方,有益于老年人的健康长寿

其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老年人也有爱美的权力,同样需要讲究衣着和仪表美。有些离退休的女同志虽然青春已逝,但她们老成持重、端庄成熟的风度,再配上色调和谐、款式得体的具有老年风格和特色的服装和恰当的发型,略施粉黛,仍是丰采依旧。心理上首先要感到自己还未衰老,还很年轻,这便是一种心理健康的表现。

“老来俏”的心态不仅是健康向上的,而且是幸福生活的写照,它还是一种“精神调节剂”不仅可以活跃自身的脑细胞,保持心理平衡,消除中枢神经系统的疲劳,还可以起到延缓精神老化,减少疾病和延年益寿的作用。

老来俏不仅可以使人心情畅快,焕发青春活力,还可以弥补年轻时代丢掉的一片“空白”,在精神上得到满足和愉悦。外国学者对1428名60~80岁衣着讲究的老年人进行调查的结果是:有90%以上的人比他们的实际年龄年轻得多,有的看上去甚至要比实际年龄小20岁以上。心理学家认为,老年人恰当的修饰,会带来青春的活力,经过打扮而显得潇洒、大方、有风度。这种“我还年轻”的心理对健康十分有益。老年学者认为,老年人通过对仪表美的物质体验,能使他感到自己还年轻,产生积极的情绪和情感,促使机体分泌有益于健康长寿的激素酶和神经递质,以增强防病和抗衰老能力。这就是有的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道理。在国外,男性老年人爱穿西装,系色泽鲜艳的领带,老年妇女爱穿色调明快的衣服,甚至追求流行色调,打扮得都很时髦。而恰恰正是这种时髦,给予老人一种心理上的快慰。医学家通过研究发现,人在心情愉快时,肌体能够分泌出更多的酶、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等生化物质。这些生化物质分泌的增加,能使体内血液流量、神经细胞的兴奋状态,以及内脏器官的代谢活动调节到最佳状态,并能增强机体免疫系统的功能。这就是“老来俏”能够促进身心健康的奥秘所在。

6. 古代对老年人的称呼或自称有哪些

古代讲究长幼有序,所以对于称呼的礼仪要求也非常多,长辈们的自称和称呼就已经多得让人有些傻傻分不清。长辈的自称有老朽、老夫、老汉、老叟、老身、老妇、老妪、奴婢、贱妾、奴家、吾、余等,对长辈的称呼更是繁多,比如“家父”,“家母”,“令尊”,“令堂”等等。

对于自己已经逝去的父母的尊称有先父、先母、先严、先慈,从这一个称呼当中也可以得知“先”在古代有“逝去”的意思。对于别人家的父母也有不同的尊称,一般都会称作“令尊”和“令堂”,“令”在古代有对对方的尊称的意思,比如“令妹”就是对对方妹妹的尊称。古人对于老师也是非常尊重,所以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古人对老师的尊称有“恩师”“夫子”等。

7. 老年人对饮食营养有哪些要求

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变化,其营养、吸收功能以及机体代谢机能均有不同程度的衰退,因而对饮食营养也就有特殊的需要,但营养平衡仍是老年人饮食营养的关键。营养膳食平衡对老年人来说,一定要结合自身机体的内在环境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平衡关系,并在长期生活中产生良性反应,即建立起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的良好饮食习惯。

老年人营养平衡总的原则是热能不高;蛋白质质量好,数量充足而不多;动物脂肪少;糖类少;维生素与矿物质充足。可以归纳为三低(低热量、低脂肪、低糖)、一高(高蛋白)、两充足(充足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还要有适量食物纤维,这样才能维持机体营养平衡。老年人每天所需热量,以维持机体的热能平衡为宜。老年人生活安定,体力消耗少,基础代谢下降,能量支出减少,所以,对老年人就要控制能量,使能量摄入与支出保持平衡。一般认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日热能需要量,男性为1600~2000千卡,女性1400~1700千卡。根据营养学家的测定,老年人膳食中,糖类、脂肪、蛋白质的平衡比例,一般为5:1.5:1.2较好,即所占比重:蛋白质为13%,脂肪为19%,碳水化合物为68%。在一日热量分配中,早餐应占总热量的30%,午餐应占40%,晚餐应占30%比较适宜。如果营养不足,热量过低,可导致消瘦,降低身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如果膳食热量供给高于机体热能消耗,就会出现体重增加,身体肥胖,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痛风、胆结石、免疫性疾病以及癌症等。

老年人应补充足量的优质蛋白。老年人体内的蛋白质常处于消耗大于合成,体内蛋白质的代谢以分解为主,对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利用差,因此,要求供给的蛋白质应能维持氮平衡及满足机体修补组织的消耗。一般老年人每日每公斤体重摄取l~1.l克蛋白质,约60~80克,即能满足需要。但由于老年人对必需氨基酸的需要量有所提高,因此,要求有一部分生理价值较高的优质蛋白,主要从动物蛋白质(肉、鱼、蛋、奶)和豆类中摄取,并注意食物多品种搭配,以提高蛋白质互补作用。

由于老年人对脂肪的代谢减退,且活动量少,因此应减少脂肪的摄取量,脂肪能量占总能量的20%~25%为宜,一般摄入30~40克脂肪即可满足,而且宜吃含不饱和脂肪酸多的植物油。少吃动物油,动物油虽也是维持机体健康的重要营养物质之一,但过多的食用,对老年人健康不利。植物油中,如橄榄油、花生油、菜籽油,其单价不饱和脂肪酸、多价不饱和脂肪酸与饱和脂肪酸含量接近,长期食用对胆固醇与动脉粥样硬化无明显影响。植物油中玉米油、米糠油、大豆油、芝麻油、向日葵籽油等含较多的多价不饱和脂肪酸,不少研究成果表明,这些植物油可增加胆固醇的分解和排泄,影响胆固醇在体内重新分布,有降血胆固醇、阻止动脉粥样硬化的作用,所以,老年人最好食用上述植物油。老年人所需的亚油酸等不饱和脂肪酸与饱和脂肪酸应保持适当比例,一般以1.25:1为宜。老年人要适当控制含胆固醇高食物的摄入,一般每日胆固醇摄取量宜为300毫克。老年人应低糖。糖类是人体主要供热营养素。膳食中宜采用多糖类,如日常主食中的大米、面粉、豆类、薯类等食物中都含有糖,少用单糖,防止因糖摄入量超过平衡点。老年人每天主食控制在300~350克,基本上就可满足机体的需要。不宜过多吃糖类及甜食,这不仅是因为老年人糖耐量差,而且由于老年人胰腺功能减退,糖类过多会增加胰腺负担,诱发糖尿病。另外,因为糖使肝脏合成脂类的作用增强,易引起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增高,特别是蔗糖、果糖在机体内比葡萄糖更容易变成脂肪。因此,吃糖过多,不仅容易肥胖,还会使动脉硬化。

老年人还要摄入充足的维生素。一般来讲,老年人最易缺乏维生素B1、B2、B6和维生素C。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血液中维生素B6含量愈来愈少,维生素C贮藏量比青年人也少,尤以吸烟、嗜酒者更易缺乏维生素C。因此老年人要有意识地补充摄入富含维生素的食物。

老年人还要保证有足够无机盐的摄入。老年人最易缺乏的无机盐类主要是钙和铁。进入老年后,由于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减弱,饮食量逐渐减少,肠吸收钙的能力下降,加上老年人肝、肾功能衰退或发生病变,户外阳光照射少,机体合成维生素D的功能低下,因而老年人容易缺钙。根据我国营养学会修订的推荐量,老年人每日对钙的摄入量应为800毫克,更年期及更年期以后的妇女每天应摄入1200~1500毫克,65岁以上妇女每天为1500毫克。补钙主要靠食物,含钙较为丰富的食物主要以牛奶和乳制品含钙量高,质量好,吸收率高,其次是各种豆制品和新鲜蔬菜,特别是绿色蔬菜钙的含量较高,还有小虾皮、带鱼、骨头汤等。另外,老年人常出现缺铁性贫血,主要是老年人造血功能衰退,血红蛋白含量降低,以及从膳食中摄入的铁不足或吸收不良所致,所以,老年人应多吃含铁丰富的食物,以及增加维生素和适量动物性食物的摄取,以利铁的吸收。

老年人还要注意微量元素的摄取。微量元素缺乏对老年人健康影响较大。目前认为老年人味觉下降、嗅觉减退和视力不足均与缺锌有关;铜元素缺乏容易导致老年性骨质疏松症和老年性贫血;硒的缺乏可导致癌症,有致癌作用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容易在缺钼的土壤里生长的农作物中聚积;铬摄入量不足,就会导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异常升高,人体内含铬量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少,老年人易缺铬,应注意补充。

老年人还应补充适量的食物纤维。因为老年人胃肠功能减弱,分泌液减少,最易发生便秘。如果膳食中保持适量的食物纤维,可刺激肠蠕动,促进消化液分泌,有利于粪便排出,预防老年性便秘。此外还可降低胆固醇,预防高血脂、动脉硬化、糖尿病的发生,但也不宜摄取过多。

8. 对于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9. 老年人对社会的作用

人口老龄化、老龄化人口高龄化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也该家庭和社会带来新的变化。老龄问题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逾越的重大社会问题。
老龄问题涉及面广,但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如何解决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和生活特殊需要问题;二是如何发挥老年人的潜力,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关于第一个问题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关于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余热问题,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学会”及各种行业性学会,如:“老年建设协会”、“老年科技工作协会”、“老年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为发挥老年的特殊作用提供了平台。各级协会、学会工作活跃、活动频繁、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虽然成绩是显著的,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对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工作方针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二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人口老龄化消极影响关注较多,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工作较为重视,而对老年人参与作用重视不够,人老智衰,老而无用的思想普遍存在。三是老年人的自身积极性、自觉性没有充分发挥,老年人退休养老、无需作为的思想普遍存在。四是发挥老年人作用的渠道不多,缺乏发挥余热、发挥作用的平台,针对上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人口发展战略高度去认识老年人参与社会问题,在充分发挥解决老年人生活待遇问题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的社会参与作用问题,要把蕴藏在老年人中的巨大潜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加强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夯实参与社会的基础

加强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的学习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虽然老干部、老年教育、科技、医务工作者都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但当今社会政治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因此老年人参加社会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联系自身特长和优势找好切入点实现自我价值,投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去。

三、老年人参与社会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老年人已离开了工作岗位,参与社会不同于在职期间,要适合老年人的特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要坚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保证健康原则。

2、要坚持结合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的原则。老年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较深的专业知识。利用这些自身的优势轻松愉快的为和谐社会做贡献发挥余热。

3、是坚持“主动参与不越位、热情服务部添乱”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四、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各级、各部门老年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有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组织起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作用,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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