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亲去世了 母亲有一点老年痴呆 请问怎么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学要什么手续,谢谢!
父母亲的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需要父亲的去世证明,如果父亲的父母亲也去世了,同样也需要他们的去世证明,去世证明只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就可以,如果父亲的父母亲还在世,就需要他们的放弃继承房产的承诺证明。如果你父母亲就你这么一个子女,就没有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说法,反正具体操作建议你去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就清楚了。
『贰』 老人一方去世一方老年痴呆房产怎么继承
如去世一方有遗嘱,且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去世一方,则遵照《继承法》进行继承。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留有遗嘱,则属于去世一方的一半房产,遵照遗嘱指定方式继承。
如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继承开始前,必须先剔除老年痴呆一方的一半房产所有权。老年痴呆一方的继承权,尤其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行使。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叁』 遗产继承人老年痴呆了怎么处理
一,老年痴呆不影响其继承权.这种情况,应该由继承人的监护人来监管应该继承的回份额,遗产答还是按该分配的份额分配给具体的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肆』 母亲老年痴呆,小儿子能替她起诉继承大儿子的遗产吗
首先,由于该案例中的“母亲”属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其子女作为其的合法监护人是,有权利代替其进行起诉的。
其次,该案例中的“母亲”作为第一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其子女的遗产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伍』 患老年痴呆的老人的财产应怎样处理
老人患老年痴呆的话,如果在患病前立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财产应该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管理,到老人去世后由其继承人按顺序继承
『陆』 老人得了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问题补充:老人得了小脑萎缩,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大多数都是糊涂的,不知版道这样的情权况下怎样立遗嘱才有效呢?
不好意思,刚刚粘贴的时候点到发送了。这样的情况下立遗嘱大多无效,只有根据“尽孝“的程度来分。当然,第一继承人优先于第二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人都是第二继承人。
『柒』 继承人之一是老年痴呆怎么办
法律分析: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捌』 老年痴呆症的人财产怎么继承
既然是痴呆,那就是按照法定继承
『玖』 母亲痴呆父亲有权分配财产吗
法律分析:老年痴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为她指定监护人,如果没有监护人情况下父亲也不能擅自处置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拾』 遗产继承因其中一继承人老年痴呆无法公证怎么办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代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精神病人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10)老年痴呆继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