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乡镇如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最新相关信息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了尽快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迎接明年底的国家验收,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每季度必须听取创建进度汇报,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创建工作中的重大硬件和软件建设项目纳入重点督办范围。要建立任务落实机制,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两年创建时限,倒排工作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进一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政府要切实履行公共文化建设责任主体的义务,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必要创建经费。要下决心将历史欠账还清,保障经费和配套资金要尽快落实,群众文化活动经费要予以确保。
第三、进一步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按照创建任务进度安排,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建立考核机制,要将创建工作作为县市区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一,纳入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督办,一同考核。
第四、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社会合力。创建领导小组要创造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形成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指导,发改委、建管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要搞好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的立项、规划、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建设。
文化馆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创新,保证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充分依靠专家,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研究,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健全文化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文化馆(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三)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讲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增强发展活力。
(四)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要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五)加强监管,建立评估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免费开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快完善文化馆(站)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定级,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宣传,扩大免费开放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了解文化馆站的功能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文化发展成果。
B. 老年人活动中心开设的项目有哪些
(1)步行:是最适合老年人的运动,经常步行锻炼,能调节各器官功能,增强腰内腿肌力。
(2)体操容:方法很多,如广播操、保健操、医疗体操。
(3)自我按摩:一般手法有推、擦、揉、捏、掐、点、拿、搓等,可以促进血液循环,改善代谢功能。
(4)慢跑:一次不超过30分钟。
(5)太极拳:适合年高体弱者,高血压、冠心病患者。
(6)气功、理疗。 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强度及量要适当。如果运动时感到发热、微汗,运动后轻松、舒畅,说明运动适当。运动时出现头昏、胸闷、心悸,运动后食欲减退、睡眠不好、明显疲劳,说明运动量过大,需及时调整运动量。
(7)象棋,健身操,健身舞,太极拳,各种棋类活动,唱歌;跳舞; 运动要适当,要有规律和计划老年人应当在作晨练注意早晨要到走可以促进小脑晚饭后要在1-2小时后散步有助于消化.
C. 长政发2015 1号文件
长政发 这个文件号真乱。长沙市、长寿镇、长兴县都用。你没说文件标题或文件内容,猜你可能是要长沙市的。贴在下面。请采纳答案。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发展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长沙强力实施“三倍”,率先建成“三市”,加快现代化进程形成新的战略支点。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社会为主体的,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9064”养老格局(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6%的老人依托社区养老,4%的老人依赖机构养老)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1.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3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70%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互联互通,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2.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创树2-3个全国知名的老年用品长沙品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培育3-5个规模较大的连锁服务公司,打造2-3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2个依托生态旅游资源的候鸟式养老基地,争取1-2个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机构落户长沙,争取国内养老高端会展落户或巡展长沙。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拉动就业6万人。
3.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为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传统和文明新风得到弘扬。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全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法律援助等定制服务。加快推进城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建设。(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不断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要无偿提供办公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老、医疗康复、集中就餐、文体娱乐、老年学习等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项目。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社区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2017年底,各街道至少建成一所日间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土地供应政策,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引导鼓励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市场的主体。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不一、档次各异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为经济承受能力不同、需求标准不一的社会寄养老人提供多样化、人性化、专业化的有偿养老服务,优先满足失智失能、空巢独居等老年人的刚性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和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对企业厂房、闲置校舍、宾馆、招待所、公办后勤服务设施等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改造成医养融合的老年护理院。鼓励发展养老地产,既可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可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鼓励建管分离,养老服务设施由投资商兴建,由专业养老机构运营。支持有意向的投资商按养老布局规划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到2020年新增4万张床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为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属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工作;各区县(市)采取政府投资、民建公助等方式,均要建成一家300张床位以上的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工作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开展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和财政补贴制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设施。
1.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主城区不少于0.1平方米,望城区和各县(市)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及其移交责任和义务,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中公告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要拿出一定比例面积用于养老服务,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每百户20平方米标准要求的,各区、街道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应相对独立,并方便老年人开展活动。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残联、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充分利用闲置的学校、乡镇办公楼和村民服务中心、医院用房以及民房等资源,按照乡镇办敬老院、村办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院)、家办托老所等形式,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敬老院提质改造,提倡乡镇敬老院在满足五保老人入住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使之升级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区县(市)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纳入财政资金补贴范畴。(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对社区和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提高工作待遇。推动养老机构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市、区县(市)人社部门适时发布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推动建立工龄补助制度,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努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设立长沙市“养老护理员节”,每年推选 “十佳护理员”和“百名优秀护理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增设公益岗位。在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办养老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为老服务机构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以特困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比例不低于60%的为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发挥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作用。
1.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建立一批长沙特色品牌的老年产业协会、老年产品开发联盟、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养老服务企业商会、老年护理研究会等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全市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四级老年协会组织网络。(市商务局、市老龄办、市卫生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社会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等服务,承担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第三方认证等事务,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服务中介、风险分担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财政补贴制度,支持基层老年协会运营管理农村幸福院,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邻里互助。(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鼓励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回馈制度,积极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扶持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服务窗口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及评选全市“十大孝星”活动,以孝老爱亲风尚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老龄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1.开发老年产品用品。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和文化娱乐等需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等产品。(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打造养老服务产业链。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老年大学、休闲旅游、社区商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建设一批功能完善、服务优质、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基地,吸引上下游企业聚集,打造养老服务完整产业链。鼓励房地产商建设集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年医院、老年社区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老干局、市司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将养老产业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长沙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引导,鼓励发展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创立长沙养老品牌,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扶持政策
1.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营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酒店等参照经营性用地管理。由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公办养老机构执行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应采用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对利用单位自有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的,需符合城市规划及养老产业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年限均不超过50年。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依据规划单独办理供地手续的,每宗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公顷;集中配建医疗、保健、康复等医卫设施的,不得超过 5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享受划拨用地政策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机构,变更性质时,可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出让金(租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转让,其地上所建养老服务设施应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规划条件进行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开发,对于拟改变土地用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由政府收回处置。(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015年开始, 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床位数在200张、500 张和1000 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可分别列入各级服务业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鼓励将闲置的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培训中心、度假村、农庄等存量房产和土地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经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其所缴配套费全额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出,通过市民政局预算安排给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其所缴配套费的50%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出,通过市民政局预算安排给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确有困难,依照《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可以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用电按居民生活用地计价。
3.完善投融资政策。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应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区县(市)两级福彩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要为老年活动阵地配备健身器材。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扶持资金以及医疗卫生资金、就业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发挥投入合力,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项目补贴、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养老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养老企业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完善医养融合政策。制定卫生、医保支持老年护理院发展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老医疗服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或老年护理院,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具备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应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养老机构工作,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聘用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卫生技术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调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级分类补助标准,经验收达标,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按照一、二类标准,市财政一次性分别补贴10万元、8万元;运营补贴按照一、二类标准,市财政每年分别补贴5万元、4万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按照一、二类标准,市财政每年分别补贴3万元、2万元。区县(市)财政投入不得低于市级财政补贴标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提标扩面。对本市户籍的城区困难老年人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及百岁老人,可申请每月3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年满70周岁的低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4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散居“三无” 老人,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获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500元的服务补贴。服务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2分摊。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上述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补贴可抵扣入住费用。农村困难老人和县市城镇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由各区县(市)具体制定实施办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
7.建立养老机构建设财政补贴制度。对区县(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福彩公益金应给与重点支持。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财政部门按每张床位按照新建1万元、改建5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和高新区,市、区(县)财政按4:6的比例负担。岳麓区、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市、区(县)财政按6:4的比例负担。(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8.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公办民营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社会寄养老人,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每床每月补助160元,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按照建设补贴的比例负担。社会办养老机构经批准收住“三无”、“五保”老人的,区县(市)财政部门按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全额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0%。上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含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均要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建立财政补贴保费制度。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将养老机构场地责任险和“三无”、“五保”老人意外伤害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业行业标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区县(市)对养老机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市场定价机制。量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业统计体系和需求评估体系。开发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养老服务发展规模、水平、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数据直报系统,加强养老机构信息采集、储存、统计和分析。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资助的养老项目和补助对象进行养老需求和服务质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支持的层级类型和轮候顺序。(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研究室、民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老龄、规划、国土资源、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工商、税务、金融、质检、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成立长沙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工作,负责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其人员编制在市民政局内部调剂解决。区县(市)政府参照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机构。
(二)健全体制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职责,研究制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任务要求,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牵头履行业务监管职能,加强宏观引导、行业规范、业务指导、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老龄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发改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物价部门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符合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细则,加强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养老服务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卫生部门要研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规划、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编制规划、落实政策,统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土地供应。税务部门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商务、金融、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公安、消防、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创新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从2015年起,将重点任务(详见附表)分解并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五、本意见自2015年2月20日起实行。
附:《长沙市发展养老服务业配套政策制定任务分工表》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D. 农村老年人如何养老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主要有以下几种养老方式:
1、家庭养老
这是我国农村最主要、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孝”的集中体现,它具有其它养老方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短时期内不会被其它养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们主流养老方式。但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正受家庭规模缩小、人口流动、失地、老龄化等因素的挑战,目前这种养老方式的质量有下降的趋势。
2、集体养老
这是一种在农村很常见的养老方式,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是适合这种养老方式的,只是农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并不能成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主要形式。
3、养老保险
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养老保险也是一种好的养老制度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4、储蓄养老
这种养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农村老年人采用,他们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一些农村居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需要时用。
拓展资料:
养老制度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
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家庭的养老功能强大,家庭和单位合力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资源得到很好的发挥,尽管资源有限,但各尽其力。在农村,政府和集体合力为“五保”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而其他农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时需要求助亲戚和邻里来照顾。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特征在养老服务领域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介入,“单位人”演变为“社会人”,企业办社会的现象消失了,单位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少了。很多企业在转轨后,职工已经完全失去了享受单位福利待遇的机会,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迄今为止,依靠单位提供各种养老服务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区和企业以及各种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随着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动,原有的养老服务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为适应时代要求,重构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E. 如何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一、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回顾 宁波农村出现老年人协会是在1988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农村老年人协会从小到大,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老年人协会,农村老年人入会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协会已经成为农村中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不可小看的群众性组织。 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出现和壮大,有其历史和客观原因。首先,它适应了时代发展地需要。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增多,客观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在不少村中留守人员中,老年人成为绝对主角。这给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照料、精神慰藉等带来了许多问题。农村老年人迫切需要有一个组织来为自己说话,替自己撑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村老年人对组建老年人协会意识和热情很高。其次,它适应了老龄工作的需盯。由于宁波老龄工作起步较晚(如果从1986年宁波市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算起,也就20年),基层老龄工作的组织网络十分不健全,特别在老龄委成立的初期,农村老龄工作基层组织几乎空白。而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出现,正好为我们开展农村老龄工作台有了一个可以借肋的“脚“。正国为如此,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宁波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并始终将老年人协会作为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基础和依靠的力量。 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89年以前为自发阶段。随着农村人口日趋老龄化,老年人协会这一新生事物在农村自发诞生;1990-1996年为推进阶段,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组织和支持下,农村老年人协会数量和规模得到迅速发展,大多数行政村都先后成立了老年人协会;1997年以后为规范建设阶段。宁波市老龄委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活动的通知》,制定了规范化老年人协会标准。浙江省老龄委在1998/年下发了《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 规则》和《浙江省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拉开了宁波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序幕。各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认真按照规范建设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基层做好协会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作用发挥好,老年人信得过的规范化老年人协会。农村老年人协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围绕村两委会中心任务做了大量协助工作台。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协会能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简称村两委会)的领导,围绕村两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利用老年人的自身优势、积极、主动配合村干部开展计划生育、禁赌禁毒、移风易俗等宣传,参与村里民事调解、维护村容整洁和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还积极向村两委会献计献策,成为了村两委会的得力助手。特别像前几年的殡葬改革、“非典”和禽流感防治,近几年的村委选举、土地征用等专项中心工作中,村老年人协会配合村两委会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维护了农村的稳定,促进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二)在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上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农村老年人协会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老年人互助互帮。特别在对贫困老年人的扶贫帮困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农村老年人协会将孤寡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经常走访看望,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情况,并积极向社夫募捐或动员老年会员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给予困难老人必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协会还建立了老年人生病、遇灾、生日时上门慰问制度,让老年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此外,一些村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两委会的支持下,通过创办种植业、养殖业等老年经济实体,开办诸如碗筷餐具出租、花圈加工销售、村级菜场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等有偿服务,组织低龄健康农村老年人参与经济收入,在为老年人协会积累活动经费的同时,也为老年人自身增加了经济收入,提高了生吞活水平。 (三)在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上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村的养老主要还是靠子女赡养,赡养纠纷在农村,特别在贫困农村地区还时有发生。因此,几乎所有村农村老年协会都成立了专门的老年维权调解小组,对虐待、歧视、遗弃老人的行为,往往由协会领导出面,及时上门进行调节,对赡养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由于协会领导一般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再加上老年组织活动的集体力量“撑腰”,年轻人不敢犯“众怒”,易于接受调节,易于化解矛盾。近几年来,宁波市农村赡养纠纷普遍减少,除社会敬老养老意识增强和老年人自身经济能力提高因素外,农村老年人协会的监督和调节也功不可没。 (四)在活跃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上做了大量组织工作。目前,决大部分行政村均建立了老年活动室,并且基本上交给老年人协会自行管理。老年人协会也以此为阵地,组织本村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如下棋、玩牌=看电视、打拳练习等,定期安排说书、演戏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许多农村老年人协会还组建了文艺队、腰鼓队、舞蹈队、门球队等老年文体队伍,经常开展活动。有些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支持和资助下,定期组织老年人外出游览,开展眼界。由于广大老年人协会重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变得充实和活跃起来,老年人一天到晚过着“蹲街头、靠墙头、晒日头”单调无聊生活的现象普遍减少,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总之,宁波市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总体是健康的,对农村建设的影响,其积极作用占主导地位。但是,不能否认,当前农村老年人协会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极个别农村老年人协会会长组织观念淡薄,不愿接收村两委会的领导,自行其事,甚至影响村两委会的工作;少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工作不得力,虽有牌子、有名字,但却是空架子,一年到头很少开展活动,在村里无所作为;相当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以及村与村之间的农村老年人协会发展也很不平衡等。这说明了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正确认识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义 回良玉副总理指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在维护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调节涉老纠纷,维护自身利益,推进计划生育,活跃老年人生活,关心下一代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基层政权建设做出了贡献,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将其作为各级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农村老年人作为农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一支绝对不可低估的 群众力量。但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村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需要有一个能将老年人团结和组织起来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目前农村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最主要的形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广大农村老年人心目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可以更好地团结和领导老年人,使之有组织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更好地发挥老年群体的独特作用。 (二)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越来越大。构建和谐农村,在一定意义上讲,就需要看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代际关系是否和谐、老年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农村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农村老年人协会在调解涉老矛盾,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保证老年人生活、思想稳定,维护农村家庭和社会安定,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通过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使之充分发挥这种独特优势,就可以为构建和谐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需要。农村老龄工作面广量大,又相对薄弱,既是老龄工作的重点,也是老龄工作的难点。如果仅仅靠乡镇一、二个老龄工作干部和村两委会去做工作,显然是难以应对的,需要依靠和谐借助农村最大的老年群众组织— —老年人协会的力量。实际上,许多具体的基层老龄工作都是通过老年人协会这个组织来实施的。今后农村老龄工作任务将更家繁重,在现行老龄工作体制下,老年人仍需要这个“家”,村两委会仍需要这个助手,老龄部门仍需要这个“脚”,党和政府也需要这个抓手。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使其健康发展,为深入开展农村老龄工作奠定扎实的老年群众基础。 三、当前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政治上的把握。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经过村民选举产生,管理村级事务的自治组织,其他任何村级组织必须服从和接受村两委会的领导,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着是一条不可动摇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组织纪律。应当承认,缺有一小部分村两委会领导不力,组织软弱,在村民中的威信和号召力不高,想比之下,村老年人协会却办的红红火火,凝聚力强,但这解决不能作为不服从村两委会改进工作。对不接受两委会领导,自行其事,或者左右、干涉村两委会工作,甚至凌驾于村两委会的老年人协会,应提请乡镇党委和村两委会对该协会进行整顿,对协会班子重新进行改选。 二是组织上的把握。这主要指从组织制度上如何体现和加强村两委会对农村老年人协会的领导。 首先,需要明确协会会长由谁担任问题。目前,宁波的农村老年人协会会长大部分由老年人担任,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的并不多。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主要有两个好处,一是直接体现昨加强了村两委会对协会的领导,避免了农村老年人协会干涉村两委会,甚至成为村“第二党支部”现象的出现;二是有利于消除和减少干群矛盾。村领导兼任协会领导,不仅更加体现村两委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心,而且作为协会领导的村干部也必然会更多地直接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与老年人的交流沟通也会更多,从而提高干群之间的互信度,促进工作良性互动。因此,我们认为,聘请村两委会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或名誉会长较为妥当。 其交,需要明确协会换届改选时,协会班子候选人如何确定问题。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相当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领导成员的产生,没有经过村两委会研究。村两委会很难体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协会换届时,其协会班子候选人的确定,必须先征得村两委会的同意和认可,方可交于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同一届协会班子中的个别成员调整也应如此。 其三,关于一个行政村老年人协会数量问题。按照协会组织属地活动的原则,一个行政村只能有一个老年人协会。但在宁波有极个别地方,由于近几年来大规模的撤村并村,出现了一个行政村有二三个各自独立的老年人协会,特别是那些并对不并资的地方,新的行政村由原来几个村合并后,但这几个村的资产并没有合并,仍各自运作,老年人协会也照此运作(出现这种现象大多跟利益因素有关)。这种状况,很不利于新的村两委会对老年人协会的领导和管理,也不利于工作台的开展,且容易产生矛盾。因此,村合并后,老年人协会也应及时合并,重新确定新的协会领导班子,并以新的老年人协会名义开展工作。 三个财务管理的上把握。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协会积累资金还不多,个人私自揶用和滥用的现象不多见,对这方面的问题的关注度还不高。但今后随着农村老年人协会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因财务管理不规范或漏洞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会计会增多。为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协会财务的规范管理很有必要。如对少数经济条件较好、主动要求注册登记的老年人协会,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纳入正规的民间组织管理。由于协会具有了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申请在银行单独开户,财务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和运作。而对大部分没有实力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社团独立法人的农村老年人协会,应将多类合法收入,统一放在村级资金帐户中集中管理,并在村级帐户中单立科目,单独列支,实行专款专用。 四是工作定位上的把握。农村老年人协会是村两委会的助手,而不是向村两委会争利益的组织,其基本职责就是配合村两委会做好本村的老龄工作,更好地带领广大农村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使自身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而要做到这一点,在其具体工作定位上,须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1、紧紧围绕和配合村两委会的中心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优势,有组织地团结和带领本村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完成村交付的工作任务,力所能及地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配合做好村的中心工作,努力成为村中心工作台的一支生力军,村两委会的得力助手。但注意切忌参谋“过头”,把握好度,以不越位、不干涉或干扰村两委会决策为准则。 2、协助村两委会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台。老年人协会作为老年人自己的组织,一般比村两委会更了解每个老年人的思想动态,而且,老年人之间也容易交流和沟通,教育效果也更好。老年人协会应当主动协助村两委会,组织本村老年人学政治、学时事、学科学、学文化、学技能,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政治和文化素质。 3、协助村两委会维护社会稳定。老年人协会骨干一般都是由村中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由他们现面参与村里民事调解,特别是家庭纠纷,矛盾往往容易化解。因此,老年人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这个独特优势,积极协助村两委会开展各种民事调解活动,同时,还要协助村两委会开展诸如计划生育、禁赌禁毒、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好作用。 4、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健康文明活动。积极组织本村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组织开展老年人之间的帮扶活动。目前,在农村中,经济贫困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还不少。老年人协会要在对老年人的扶贫帮困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协会出资,或向社会募捐,或动员老年会员集资等形式,向经济困难老人捐款捐物;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与孤寡、残疾、高龄老人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结对帮扶,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通过协会的组织力量,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好”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四、明确职能,各司其责,共同抓好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不仅是一项具体的老龄工作,也是一项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党政部门和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我们认为: (一)村两委会要切实负起对老年人协会的主要领导责任。村党支部(村两委会)作为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对本村老年人协会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面的、直接的、主要的领导责任。老年人协会能不能建设好,关键在于村两委会重不重社,措施有不有力。村两委会要选派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协会领导,要把协会工作列入村委的日常工作议程,支持协会开展正常活动,经常听取协会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帮助协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协会班子的建设,要选配那些党性观念强、综合素质好、热心老龄工作、身体健康的老同志加入到协会班子中来,特别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协会会长(或党务副会长)人选,更要严格把关,不仅要坟在群众中威信高,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还必须要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同时,村两委会还要督促协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协会工作运行机制,并根据村财力允许, 不断国大对老龄工作和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投入,包括提高本村老年人的福利待遇,增加协会的活动经费,完善村里的为老服务设施等 ,为协会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更好地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作为村两委会助手的作用。 (二)乡镇党委和切实做好对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村两委会的上级领导机关。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明确协会建设的分管联系领导 (一般为镇乡党妖冶副书记),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经常开展对本乡镇农村老年人协会的调研,了解协会建设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协会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督促村两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好镇乡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并做好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力的村两委会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协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村两委会和农村老年人协会找出原因,帮助解决。同时,做好对老年群体,特别是老年人协会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并根据乡镇财力允许,不断加大对农村老龄工作和农村老年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指导。 1、及时传达上级老龄工作精神。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要及时将上级和本级有关农村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向乡镇党委和政府作好传达工作,争取得到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指导镇乡老龄工作机构协助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 2、指导基层完善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指导基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协会章程、协会工作职责、协会财务和活动设施管理制度等 。 3、指导基层完善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运作机制。包括指导基层做好农村老年人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协会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对农村老年人协会骨干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等。同时结合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细化适合本地农村实际的老年人协会规范建设标准,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协会规范运行。 4、开展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市)、区老龄委(办)要定期对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符合条件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还要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推广,运用英武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5、积极开展调研,为党和政府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当好参谋。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积极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实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献计献策,为推进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做好党和政府的参谋。 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是一个大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不断挑战着现有的工作理念,对我们的工作也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农村形势和农村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和规范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 。各级老龄部门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从实际出发,按照以人为本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让农村老年代 协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宁波市老龄办)
F. 我国农村老年人保障健康方面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农村老年人保障健康方面问题:
1、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
2、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缺口还比较大;
3、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不够规范;
4、社会保障执行成本高等等。
针对农村老年人保障健康方面采取的措施:
1、扩大社会保障基金征收范围,尽快建立广覆盖、多层面的社会保障征收体系;
2、加快社保费改税步伐,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3、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齐抓共管的社会保障管理新机制;
4、要加强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
5、应贯彻城乡有别的政策;
G. 如何加强新农村建设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客观分析地区的现状,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尽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滞后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 务。要按照村庄总体规划,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加大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的实施力度,组织实施好中低产田的改造、河流的疏浚整治工作及其配套设施和绿化工程建设。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
(2)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要继续抓好农村公路建设,逐步把乡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点。要广开资金渠道,采取向上级争取、利用“一事一议”筹集、能人大户捐助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3)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要做好农村改水工作,优先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民都能饮用上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四是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要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民用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3、培养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抓好教育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要大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注意调动和保护长期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2)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 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分期分批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等的培训,促进科学种田;要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
(3)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的创建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4、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要切实保护好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免费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要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 增长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使外出务工农民的付出能够得到合理回报。
H. 农村乡镇老年活动室如何申办
找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在乡镇人民政府支持下,允许并鼓励个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