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老年大学 > 中老年活动室文件

中老年活动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21 13:40:07

1. 陕西中老年活动室的申请报告怎么写

这次是我不经意的离开,却造成我们失之交臂的遗憾。于是我忘记了吃饭,无法再安睡,于是我不甘寂寞急忙归来。

2. 如何做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首先根据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要求进行第一部分的工作。主要是设计要求的数据,设计的规模大小,等重要条件的确定。

第一步 客观条件具体情况:
1.确定方案的设计地点。投资规模。适应人群。盈利性非盈利性。业主特别要求。地区建设法规与经济状况。 等等。
(有了第一手客观资料,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设计项目所需要的,特别性质。更好的进行经济定位,了解消费群体的真实需求。)

2.老年活动中企划案
预计的老年活动对象的数量,管理人员的数量。
活动中心的预计面积,管理部门所占面积。
业主要求的设施种类,与特性。车行通路,
与外界的联系关系,社会公共体系的连接。等

3.实地考察测绘,与业主对话,了解更多细部的要求。与未来受益的老年人群对话,了解老年人的实际的需求和特别要求事宜。

4.正式开始设计
设计方案 主题思想 拟定。以文稿形式导出。具体内容,针对老龄人口需求的特点构思设计来出发。

第一步,场所所在地点,讨论其所在地段的特点,人文,风景,经济,交通 等情况,融入设计思想之中。
第二步,此地生活的老年群体特色,生活活动主要需求,具体需要的文化设施类型。
第三步,细化,计划方案。
====================================================
计划方案:
细化设计进程,根据老人为中心的设计主题。 尽量结合老年活动的主要需求特点进行设计的具体延伸。

老年人身体特点设计:整个园区无障碍设置。整个园区动线要求简洁、方向容易辨认。

老年心理体特点设计:避免采用高层建筑 和 给人带来不安感的设施。整体表现要求幽静、安逸,但是实际设施摆设上必须避免孤独和疏离感。

老年兴趣体特点设计:文艺和体育方面和谐的设置。针对琴棋书画 养生保健 各个方面周全的估计到。设计特点以 静/动 区分开来,保证有效结合的情况下,互不干扰。

老年消费需求体特点设计:设立符合老年消费需求的小型盈利和非盈利的产业设施,要针对夕阳产业特点进行设置。
=========================================================
具体图面的设计方案:

园区的布置平面图 与 局部设施的细化设计图。

依然准对 老年为主题导出设计,
整体布局强调幽静放松的设计减少无压迫感的存在。
建筑设施强调和谐的融入园林之中重点体现自然与养生。
另外,风水方面也必须强调,金 木 水 火 土 五行的合理搭配。
============================================================
=============================================================

对于楼主的问题,我已经尽力了。水平有限请楼主多多理解!

我是建筑设计的学生,对于这类问题很关心,但是毕竟经验还比较欠缺。所以仅仅希望楼主作为参考

希望与大家一起加入进来多多探讨!

3. 中老年活动室遭举报怎么办

老年活动室遭举报,如果没有违法活动,可以不予理会,反之,将会被处罚甚至查封。

4. 中老年生活馆包括什么项目

为中老年人提供功能性服务场所,如:养生、保健等,涵盖中老年服装、休闲食品、保健食品、中老年用品;俱乐部、旅游、婚介等文化产业。

针对老人娱乐学习交流的生活馆,也是一个集健康检测、理疗、娱乐、休闲、学习、交友、购物等众多服务为一体的老年生活服务平台。

介绍

为了给老年人提供了最便利的娱乐和交友的平台,生活馆的多功能活动室内有全新的投影仪和音响,每天会定时播放经典的老电影和电视剧,让老年人可以在此回忆往昔,找回自己的时代记忆。

此外,生活馆还将定期举办各种歌舞曲艺的展示、比赛,以及养生保健、微信使用等各类讲座,让老年人发挥才艺、学习新知的同时,也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5. 民政部2015年033号文件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银监会 保监会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

2015-02-25 16:29


民发〔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计生委、银监局、保监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银监局、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现就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并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工作。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机构依法登记为企业。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增加和扩大网点,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教育、物业服务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专业居家养老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支持民间资本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发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居家老年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等电子呼叫设备。

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

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鼓励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运营,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开展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试点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城乡特困人员或政府承担照料责任的其他老年人。

三、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加强对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年用品一条街或专业交易市场。鼓励已有电商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适应老年人消费需求及特点的商品和服务。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年公寓和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对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建设标准规划建设的适老住区和老年公寓项目中,其配套的符合独立登记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特别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养老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按规定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要按规定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扶持和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

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加强对养老机构中医师、执业护士、管理人员等的培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鼓励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中提供服务。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

五、完善投融资政策

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为捐资举办,机构享有对其资产的法人财产权,捐资人(举办者)不拥有对所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举办者没有捐赠而以租赁形式给予组织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借款方式投入组织运营的流动资金,允许其收取不高于市场公允水平的租金和利息。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并进行必要监管。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停办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剩余资产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以捐赠形式纳入当地政府养老发展专项基金。原始捐资有增值的,经养老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并经审计符合规定的,可对捐资人(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推进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研究以养老服务产业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投资养老服务业。

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给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

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加强人才保障

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专科本科教育,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研究生教育,培养老年学、人口与家庭、人口管理、老年医学、中医骨伤、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打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通道,推进医学专业外其他适宜专业的“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编制实施《全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等,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对符合条件参加养老照护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

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对在民办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做好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工作,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和组织合理确定养老护理员劳动报酬。养老机构和组织应当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

八、促进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

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各类养老服务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分析问题,共同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推进举措。

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及时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建设。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养老服务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

加快制订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跟踪监测和服务。

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实体三者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九、保障用地需求

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所需建设用地,适用国家规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计生委 银监会 保监会
2015年2月3日

6. 中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守则可以放什么

7. 老年活动中心一般有哪些项目

项目:读书看报,下棋打牌,书法绘画,唱歌跳舞,羽毛球乒乓球,坐而论道。

老人娱乐项目有:

1、种花种菜:老年人娱乐活动,学习种花种菜,莳花弄草有利于身心健康。年人的健康生活需要一个理念,养生并不是待在屋里被人侍候,而是走出屋门,享受自然,劳动起来。

2、书画:有人把练书法、绘画比作“不练气功的气功锻炼。

3、跳舞:跳舞是一种舞蹈和音乐结合在一起,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也是一种适宜的体育锻炼。

4、听收音机:买一台收音机,让老年人收听她喜欢的节目,老年人娱乐活动,既能跟上时代的潮流,还不像看电视那么累,而且这样也很锻炼老人的听觉,从而促进大脑的思维,保持头脑的灵活。

5、音乐:一曲节奏明快、悦耳动听的乐曲,会拂去你心中的不快,使你乐而忘忧;此时,体内的神经体液系统处于最佳状态,从而达到调和内外、协调气血通行的效果。

(7)中老年活动室文件扩展阅读:

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8. 开老年活动中心,在哪里办证啊!手续好办吗求解答

老年活动中心看你属于什么性质了,如果是经营的,那就是普通棋牌室,如果是义务的,那就需要问下社区的人,看看他们的老年活动室是哪个部门给协调的,我们这里是民政的,老龄办~

9. 政府对社区建老年活动室有没有文件规定

我知道石家庄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10. 中老年活动室打1,2元麻将违法吗

娱乐与赌博区别不是以一元两元来区别的!
2003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回部联合下答发过文件,亲朋好友和群众以娱乐为目的的在一起打打麻将,和赌博要严格区别开来,输赢在50元以下的不以赌博处理!
一场次超过50元人民币输赢就是构成赌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阅读全文

与中老年活动室文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孝敬父母的感想作文200字 浏览:973
五保老人外伤住院如何报销 浏览:948
什么吸引老年人 浏览:271
同城5055岁约会网易交友网 浏览:743
50岁东莞找工作 浏览:632
外国女模特60岁 浏览:4
恩施换证体检去哪里 浏览:186
孝顺儿子给母亲下跪 浏览:987
多少老人买进中石油股票 浏览:73
春风养老院 浏览:4
养生壶怎么做能助眠 浏览:698
跨省工作后原来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浏览:197
十年后的父母过的怎么样 浏览:989
志愿者重阳节晚会主持词 浏览:777
两轮驾驶证体检都有哪些项目 浏览:883
2011年重阳节订婚合适吗 浏览:286
胃不舒服怎么跟父母说 浏览:285
干细胞治疗老年痴呆 浏览:559
60岁左右女人有什么秋装 浏览:314
社保延迟退休最新政策 浏览: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