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区文化活动室规章制度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为活跃社区职工和广大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切实维护社区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室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下午16:00—18: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活动器材不得向外借用。
五、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七、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❷ 小区公用活动室面积有什么规定
住宅小区抄公共配套设施是袭以小区居住人口为控制指标。通常此类的公共配套(含商业配套)会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一般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实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邮政及市政共用设施、商业服务配套及其他等七大类。
(1)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
(2)医疗卫生设施一般包括: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等。 (3)文化体育设施包括: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
(4)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服务站点、托儿所、市政及其他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 (5)邮政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燃气供应站、变电站、垃圾压缩站、邮政分局、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库、公交首末站、电信营业所、电信分局。
(6)商业服务配套包括:肉菜市场、百货商店等。
(7)其他一般指公变房、水池及泵房、锅炉房、开闭站、换热站等。
❸ 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社区未成年人管理工作,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该场所用于开展社区未成年人活动。
二、爱护活动室场地,严禁破坏场所设施,保持活动场所的清洁及完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照价赔偿。
三、不得在活动中心内乱翻乱放,切勿乱丢杂物和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整洁,不喧哗、吵闹,为确保场内设施整洁,由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保卫和保洁工作。
四、建立场所设施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对各种组织及个人
在活动场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做好记录备查。做好场所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社区要经常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整修、维护保证场所设施安全。
五、活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清理场地,关好窗户,关闭电器后方可离开。
❹ 在自己小区开设一个活动中心需要办哪些手续以及流程是怎样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❺ 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工作怎么样(有编制的),具体是干什么的
老干部来活动中心主要职责内自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好市本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任务;
2、承办全市和市本级重大的文体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展览、比赛和文艺联欢活动,丰富和充实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3、承担市局组织开展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创优评先工作,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4、负责老干部文体骨干培训;
5、做好对老干部文体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开发老干部智力资源,引导老干部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服务;
7、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5)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老干部活动中心是隶属于老干部局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一般市里的老干部活动中心,是为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提供活动服务的综合性场所,隶属市委老干部局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做好对老干部文体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老干部文体骨干培训。
❻ 小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墙上应该贴什么
老年人活动时的采风,预防一些日常疾病的提示,简单的一些规章制度,最近要举办的一些活动内容等。
❼ 请问老年活动中心手续怎么办
一,申办老年活动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二)有一定面积的活动场所。(三)有一定种类项目的活动设施。二,需履行的手续:(一)由开办单位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文件须经当地街道办(镇政府)或主管部门签注意见。(三)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核查审批,对具备开办条件的发给《老年活动中心开办许可证》。(四)有了《老年活动中心开办许可证》,接下来就是需要工商、文化等部门的正常手续了。
❽ 老年活动中心申办程序
1、组织或自然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
3、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审批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8、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9、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10、其它相关资料。
❾ 老年活动中心营业执照好办吗
1、组织或自然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
3、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9)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审批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8、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9、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10、其它相关资料。
项目:读书看报,下棋打牌,书法绘画,唱歌跳舞,羽毛球乒乓球,坐而论道。
老人娱乐项目有:
1、种花种菜:老年人娱乐活动,学习种花种菜,莳花弄草有利于身心健康。年人的健康生活需要一个理念,养生并不是待在屋里被人侍候,而是走出屋门,享受自然,劳动起来。
2、书画:有人把练书法、绘画比作“不练气功的气功锻炼。
3、跳舞:跳舞是一种舞蹈和音乐结合在一起,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也是一种适宜的体育锻炼。
4、听收音机:买一台收音机,让老年人收听她喜欢的节目,老年人娱乐活动,既能跟上时代的潮流,还不像看电视那么累,而且这样也很锻炼老人的听觉,从而促进大脑的思维,保持头脑的灵活。
5、音乐:一曲节奏明快、悦耳动听的乐曲,会拂去你心中的不快,使你乐而忘忧;此时,体内的神经体液系统处于最佳状态,从而达到调和内外、协调气血通行的效果。
❿ 老年人活动中心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写什么
非营利性的福利机构由民政部门办理,营利性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同样都需要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业务范围: 收养老人、为老服务 、养老服务、康复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对福利企业要按有关法规审核监管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以企业形式出现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以企业形式出现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凡此类社会福利机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9号)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各地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在2002年6月底以前对已登记注册的这类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未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要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仍未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二、要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民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工商所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福利企业,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其不具备社会福利企业的条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民政、税务部门;对不属于社会福利企业而打着社会福利企业名义,欺骗社会公众的,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