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三、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
五、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经商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
六、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七、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八、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九、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② 如何管理好流动党员
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便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笔者以为,在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今天,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流动党员的特点 目前,流动党员的特点一是人数增加。比如深圳市现有流动党员3.36万多名,占深圳市党员总数的24%。二是分布面广。在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择业范围不断拓宽的形势下,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党员越来越多,全国各省份几乎都有流动党员。三是文化层次较高。现在的流动党员中除了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有不少是城市“白领”、企业管理层骨干、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等,相当一部分流动党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技术专长。四是思想较活跃。流动党员中不少人思想活跃,信息灵,路子广,凭自己一专多能的优势,自谋出路,去实现自身价值。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目前流动党员管理主要有“四难”。一是去向难掌握。流动党员逐年增多,流动范围日益扩大,流动地点不断变化,工作岗位经常变动,客观上增加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加上一些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导致了流动党员的去向难掌握,底子难摸清。二是关系难转移。有些流动党员在未设党组织的私企或外企务工,组织关系不知转到哪里,户籍地的社区党组织不愿接管或者是党员认为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仍远离工作单位,过组织生活不方便,因此成为“隐性党员”。三是管理难落实。近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都做了不少探索,但“管不到”和“管不住”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党组织设置相对滞后,管理方法不够灵活,不仅造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而且造成一些预备党员转正难,一些流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难和在外出流动人员中发展新党员难等问题。四是作用难发挥。有些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些流动党员党性意识淡化,甚至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 三、可资借鉴的有效管理方式 流动党员最突出的特点是流动性强、所在地不确定、活动性分散。要针对这些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比如:江苏省南通市提出,将流动党员管理和社区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除“空白点”。同时依靠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的合作支持,实行双重管理。湖南省提出,各级党组织要考虑整合资源,逐步将流动党员信息纳入微机,实行全国联网,进行动态管理。南京市和我省梅州市等地实行“两卡”(流动党员管理卡、流动党员联系卡)并用,将党员管理卡随身携带,与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联系,实行原籍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齐抓共管,这样流动党员能经常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做到离乡不离组织。广州市私企党建工作引入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IC卡管理法”,使流动党员处处都能找到家,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难等问题。福建省上杭县采取“五个一”的联系方式,管好管活流动党员。即一人一卡(流动党员每人一卡);一委一联(支委成员与外出党员结对子);一季一访(每季度到流动党员家里家访一次);一年一问候(每逢“七一”,均发出慰问信);一年一评议(每年春节期间,对流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与此同时构筑“党员网上之家”,搭建交流与联系的平台。 这些方法都有可借鉴之处。笔者以为,条件成熟的,可采用“IC卡管理法”,既方便了流动党员找组织,又能使党组织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向和信息。条件未成熟的,可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既能证明党员的身份又便于党员过组织生活。总之,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把流动党员这支队伍教育好、管理好、组织好、引导好,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 离退休党员有哪些管理制度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老年大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一、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二、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④ 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如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近些年,各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呈逐步加强的态势,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少。
一是流动党员数量大,去向难以掌握。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以肃州区为例,全区21000余名党员中就有4300余名流动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0.4%。这些流动党员遍布全国各地,大部分为“无序”流动,流向很难掌握。
二是流动党员不愿亮身份,作用发挥不到位。目前,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无抓手、缺载体,对作用发挥好的流动党员不能及时表彰激励,对长时间脱离党组织、作用发挥差的不能警示告诫、及时清理,使党员存有亮不亮身份无所谓的心理。
三是流出地党组织难管理,流入地党组织不愿管。大多数党员外出前和外出期间不向党组织报告,个别流动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常年不回家,无法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党员,外出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成为“挂靠党员”或“口袋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致使流出地党组织管不上,流入地党组织不愿管。
四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繁琐,党员怕麻烦不愿接转。外出务工党员最终绝大部分会回乡创业,认为转出去还得转进来,转来转去太麻烦,致使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或干脆不转。同时,预备党员外出,党组织无法了解其日常表现,支部内其他党员也因情况不清难以发表意见,尤其是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不与流出地党组织及时联系,给外出流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造成了部分预备党员的流失。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对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足,部分流出地党组织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认识,认为管好“在家”的大部分党员就行,外出流动党员管不了也管不好,缺乏工作主动性。部分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存有畏难情绪,认为流入党员排查难、管理难,增大了工作量。因此,对流入党员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出现了工作上的“死角”和“盲点”。
二是部分流动党员党员意识淡薄。外出党员跨地域流动,长期脱离党组织,接受教育机会少,容易导致组织纪律性不强,党员意识淡薄。有些党员抱着“党员不党员,只要能挣钱”的心理,外出期间不主动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家乡建设也不关心。有的党员明显行为自由化,不愿接受党组织纪律约束,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特别是外出后,不愿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向原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一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先进性,成为真正的“隐形党员”。
三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单一。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不能及时与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接轨,普遍沿用传统的集中教育管理办法,教育管理内容单一,方法落后,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部分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办法少、缺抓手,重管理、轻服务,一味地要求抓学习、讲奉献,不利于调动流动党员积极性。
四是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不到位。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着“三多三少”:管理多、服务少,要求多、教育少,党员付出多、回报少,党员没有得到与群众相比特有的优势和实惠。外出务工流动党员亮出身份、接转组织关系后主要就是参加学习活动,响应党组织号召讲奉献、做贡献,缺少激励帮扶关怀措施,在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同时享受不到经济方面的优惠待遇,致使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愿主动接受管理。
五是党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不到位。从当前来看,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由党组织书记亲自主抓,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由企业管理层人员兼管。随着农村、社区承担的经济社会职能不断增多,党员群体不断扩大,党组织书记抓党务工作的精力一定程度上被分散,党组织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在家党员,对外出流动党员、流入本地的党员不能统筹兼顾,有的采取放任态度,有的只能在返乡时取得联系。同时,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较少,经常性跟外出党员取得联系产生的电话费、资料邮寄费、交通费等额外费用大大增加,有些费用由党组织书记自己垫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的必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改进党员教育方式,解决流动党员“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流动党员常年在外、难以集中的特点,抓住流动党员离乡办理手续的时机,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实用技能、安全法规及外出务工时经常遇到的问题,使流动党员既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又能通过培训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社会环境的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手段,建立流动党员手机短信平台,开通网上信箱,成立流动党员网络党支部,定期向流动党员发送学习资料,开展互动交流,加强党性教育。利用流动党员过年过节返乡探亲的时机,通过上门探望、“党员活动日”、短期培训班等形式,对他们进行“补课”。要认真抓好典型引路工作,发现培育流动党员先进典型,让他们现身说法,宣讲自己在外务工期间接受党的教育、参加党的活动、遵纪守法、钻研业务等方面的先进事迹,从而进一步激发流动党员参与基层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探索实行“双向管理”机制,解决“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具体职责。以市(州)为单位,探索建立县(市)区流动党员管理互评机制,将结果纳入县(市)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追究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责任。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纳入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流动党员在评优树模、考核评议中要征求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作用发挥不好的,取消资格。对流出地较为集中的,两地组织部门可签订流动党员互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互通制度,共同对外出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三是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解决流动党员不愿亮身份的问题。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热线、手机服务信息,设立流动党员之家,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等服务,协调用工单位对流动党员优先推荐、优先招聘,并设立党员奉献奖、党员敬业奖等,提高党员经济待遇。建立党员志愿者参与的救济救助团体,免费为流动党员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助、生活就济、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的援助服务。流出地党组织要设立流动党员创业担保基金,回乡创业的流动党员优先享受小额贴息贷款,鼓励党员返乡创业、回报家乡。要探索推行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空巢老人代理服务等制度,解决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后顾之忧,使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自觉服从党组织管理。
四是加强基础信息建设,解决流动党员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建立组织系统共享地全国性党员信息库,依托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平台,研发推广党员IC卡,象征党员身份,流动党员凭卡可到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和党组织参观学习、参加活动。建立组织、人社、公安、民政、工商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一并对暂住人口政治面貌情况进行登记,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流动党员信息。会同劳动社保等有关部门,督促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办理养老、工伤保险时,认真登记其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确保流动党员全部纳入管理。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制定全省统一的流动党员管理细则和考评办法,制作流动党员服务手册,将务工信息、就业项目、法律知识和党员管理制度等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对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动考核。积极争取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流动党员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流出地党组织要建立外出登记制度、行前教育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和活动证管理制度,保证流出党员管理不断线。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就业培训、党费收缴、活动记载反馈等制度机制,确保流入党员服务不间断。积极创新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广泛组织开展“流动党员先锋岗”、“流动党员经营点”、“流动党员服务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发流动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上进心。同时,建议中组部积极总结各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归纳总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⑤ 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党员管理大多以制度的形式来体现,主要内容有: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的一种途径。
(4)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按期交纳党费,是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
(6)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因调动工作等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按规定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有关党组织只有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7)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党员越来越多,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⑥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其管理方法为:
(一)、灵活设置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党员在哪,我们就把党组织建在哪,灵活采取三种形式建立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
一是依托式。对外出流动党员比较多,且相对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依托政府驻外办事处、商会来建立党组织。
二是区域式。对地点相对固定、区域相对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书记人选的,打破乡镇界限,以市场工厂或党员集聚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
三是联合式。对分散在全国各地又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成立“外出党员联合支部”,并在相对集中区域建立党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求本县流动党员无论是否接转组织关系,都必须加入流动地的党支部,积极参加流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
(二)、创新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机制,确保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一是在党员发展方面,赋予外出流动党支部发展党员权利,探索实行了“两票两权制”,即不管是正式党员还是临时流动党员,都有发展党员的工作权利,正式流动党员行使表决权,投表决票,临时流动党员行使评议权,投评议票,从而切实保障了流动党员发展党员这一民主权利,解决了外出人员中优秀分子入党愿望强烈,但又入党难的矛盾。
二是在党员教育方面,实行“双向教育”,一方面,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另一方面,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行前教育、巡回教育、邮寄教育和网上教育,解决了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性要求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应变性要求之前的矛盾。
三是在党员管理方面,改变原来单一的党员垂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在流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人事安排、党籍管理和党员发展审批由流出地党委负责,流入地党委负责对党支部进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从而在点上、面上使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围,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流动党组织既有“婆家”,又有“娘家”,从根本上消除了流动党员管理盲区。进一步健全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切实保障党员在参与、管理、决定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
⑦ 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会(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
(3)有条件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⑧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一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从源头上把握流动党员的动态。所有流动党员建立档案,并且内容要详细、信息要准确、要做到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流入)时间、从事职业、流入(流出)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及时发放流动党员证,为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和落实好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落实好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一是建立流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交流沟通制度,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有关情况,通知流动党员按时参加党内选举等重大活动,对党组织内的重大事件,随时与流动党员征求意见。二是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制度,实行两地党组织双重管理机制,从而对流动党员是否履行义务进行监督。
三是做好对流入到本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对来本地务工、进修、学习、定居办厂、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党员,按规定可以接转组织关系的各党组织应及时办理结转手续,使其尽快在本支部落户。二是对持流动党员证的流动党员和本组织其他党员一样看待,及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使流动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做到组织不散,党性不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变,实现党的队伍的纯结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⑨ 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组织战斗力的来源,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生活制度。所有党员都必须坚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
2、思想汇报制度。所有党员必须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定期召开党员思想交流汇报会,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3、党员行为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公示每个党员的政治身份、组织行为、工作行为、日常行为和交纳党费等其它有关情况,加强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
4、结转关系制度。严格遵守党员规范,定期缴纳党员,及时结转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离退休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相关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⑩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 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 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 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 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及商铺做一次入户访问,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 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 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 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 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 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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