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年公寓上吊自杀责任怎么认定
看敬老院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老人被送入敬老院后,敬老院便负有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的责任,需要在能力范围内避免对老年人生命健康有损害的情况发生,并且当危险发生时及时制止,防止后果严重化,否则敬老院将承担过错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我是敬老院的院长,有个老人在我敬老院得病去世要不要赔偿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体弱多病,如果说敬老院没有及时治疗,耽误病情,作为家属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否则养老院不会承担责任。
C. 妈和舅送外婆到敬老院养,外孙在村上能当一肩挑吗
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文名
敬老院
外文名
geracomium
别名
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
出现时间
1958年
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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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对象服务内容中国养老入住流程指导意见
机构简介
苏联的养老院,收养没有法定赡养人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家生活的老年人。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五保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儿童则为保教),简称“五保”。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在全国各地兴办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集体经济的发展,敬老院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1]
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2]
收养对象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D. 老人在敬老院上吊自杀敬老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不是精神上和身体上伤害了老人,那没有责任
人,患得患失
条件不好时,很容易悲观
老人多少会有些小病小疼,越发精神不振
多关心下父母
子欲养而亲不待
想想自己做为子女有什么责任吧
E. 为什么很多独生子家庭,婆媳关系都很好
其实很简单一个原因是,家里没有其他的孩子,父母一般就不会把爱分给别人,而且父母也不会因为其他的孩子而为难你,所以你会发现,独生子家庭的婆婆好似跟儿媳妇关系挺好的。
但是独生子家庭的,只要门当户对,一般婆婆都不怎么管小夫妻,也会让小夫妻自己生活,他们不怎么见面,见面也都是你给我钱,我给你钱的这种,因为人家其实并不缺钱,所以这时候家庭里也就自然没有什么矛盾了。
F. 我的老父亲今年88岁,原来在别的养老院住着,照顾的很好,可是这个养老院里有两位老人晚间说话,我父亲
老人在养老院住虽然能受到很好的照顾
但是老人还是希望能在孩子们身边的
如果你们做子女的有这个条件的话
还是把老父亲接来身边的好
再好的养老院也没有在家好
G. 一个养老院连读发生三起非正常死亡负责人应该有什么责任
这责任还是很大的。说明养老院管理上有重大失误,从合同法,民法等法律方面来说,都是有责任的。养老院没有尽到照顾老人,保护老人人身安全的义务,收了钱不好好照顾老人,那养老院还能干什么?
H. 河南都市频道,昨晚报道郑州敬老院丧尽天良的虐待柔弱的老人,我们该怎么帮他们
不要总是埋怨护工,老人的子女呢,他们哪里去了,有没有经常去看看老人呢?如果常常去看看他们应该会早些发现问题的吧,护工固然可恶,制度呢,他们这样虐待老人毫无顾忌,明摆着希望老人早点正常的死去不是么?真是悲哀,这个社会的悲哀
I. 老人在敬老院得病没有送去医院治疗耽误一夜老人病情加重在敬老院去世,我在外地赶不到,他们有责任吗
敬老院没有多大责任,敬老院就是照顾老人的地方,只要老人生病第一时间告诉你,或送医院治疗,不能怪敬老院,生老病死是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