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的财产分割
1、“如果他有好几个儿女的话 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 自由分配财产吗”:
(1)他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请注意: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他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他的个人财产(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的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2、“每个人得多少 他可以自己决定么 法律上认可不 ”:
(1)再次强调: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部分,他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法律会认可。
(2)但是:属于动产的,要交付想给予财产的子女;属于房子或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应在老人决定给予某子女或某几个子女后,协助过户到子女名下才能使产权转移给所要给予的子女,如果只是写下了将财产给某子女的协议、却没有交付或是过户到该子女名下,老人在世时可以随时反悔收回财产、不再赠与。
3、“怕家里人闹纠纷 如果需要公证 找律师的话 是什么样的程序或者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是公证的话:不用找律师,直接找公证处即可,一般在县以上地区设立有公证处。
(2)如果是找律师,应是做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不属于公证,没有公证的效力高,但可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做公证:可以由老人自己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老人因病身体不方便,也可以请求公证人员到老人家里做公证,做公证时,应带上老人的身份证、财产的产权证等。
(4)找律师做律师见证遗嘱: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一位信得过的律师,让老人带上身份证和产权证件去就可以了。
4、“如果老人健在 分了之后 我得到钱 房产也改到我的名下 如果我想保险点 可以去公证吗 我怕以后 其他儿女跟我打官司不同意”:
(1)你这事,必需先明确的是:你说的“老人”,是两位老人都健在还是只有一位在世、另一位已经去世?这很重要,涉及到遗嘱是否会部分无效的问题。
(2)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最好不过了,让两位老人写下将自己所有的钱XXX元、位于某市某花园某栋某单元某室的房子自愿赠与给XXX、XXX子女,然后将这赠与协议由两位老人持身份证、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将房子过户给该子女、将钱交付给该子女,就齐了。
(3)假设,一位老人已经去世、只有另一位老人在世:这事麻烦,即使在世的老人写下遗嘱将全部房产和钱都给某子女,去公证也很难办理、即使公证处因为某些原因给做了公证并且房子过户到该子女名下的,事后其他子女起诉还可能赢,因为: 这房子和钱,应是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中一位去世后,房子和钱的一半归健在的老人,另一半是去世老人的遗产,应由健在老人和其他所有子女共同继承的(假设去世老人的父母均已不在,如果去世老人的父母在其去世时还在世,也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这房子和钱在一位老人在世时,应是属于在世老人和所有子女共同所有的状态,老人一人无权独自决定给某个子女。
(4)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都给你写下赠与协议并经公证,然后将钱交给了你、将房子过户给你:已经是万分的保险,不用再做其他打算了,以后其他儿女打官司也赢不了。
但如果是一位在世、一位去世且遗产没有分割的情况,你做公证、过户后也仍然不保险,但一旦公证并过户后,其他子女想再追回,会有很多麻烦。
另外,钱老人可以直接给你,不好追究、不用公证,但房子不经公证几乎过不了户。
⑵ 老人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公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本案中如老人配偶尚具有继承能力,应由其配偶履行继承义务,如其配偶已丧失继承能力(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尤其儿子和女儿依照相关法律共同继承或协商继承。
⑶ 老人遗产家庭内部协商分割完了以后,还有其他子女认为遗产没有全部拿出来分割,这种情况还能起诉法院进行
对于已经分割完成的部分不能再次起诉重新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的;对于未进行分割的遗产,在未分割之前属于共同共有,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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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些家庭老人们其实生前存下了很多的积蓄,这一大笔的家庭遗产就容易导致后人们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引起争议,对于这种遗产分割的问题人们不认为这是一种啃老的表现,很多人都会觉得身为和老人有关系的这些直系亲属,理应得到更为公正的分割。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是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
二、分割遗产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第一就是,如果老人在生前已经自愿立好了相关的遗嘱,那么财产的分割主要根据老人所立遗嘱来分配,第二,那些在老人去世以后只知道分割老人的财产,但是在生前却没有尽任何义务的,就算提起了分割财产的诉讼也得不到任何的支持。如果老人所立的遗嘱遭到了人为的干预,或者经确认是虚假的,与此相关的人等都要负法律责任的。
延伸阅读:
一方出轨,会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吗?
2018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
2018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⑸ 老人财产纠纷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老人死后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有继承权的是老人的子女。大舅先死亡,那么大舅的孩子有代为继承权。那么有继承权的是你母亲,你母亲哥哥的子女,你母亲的妹妹,你母亲的弟弟。你母亲尽力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可以主张多分,法院应当指出你的主张。
⑹ 老人起诉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老人起诉离婚后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⑺ 对老人遗产分配不服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对老人遗产分配不服起诉。应该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起诉。珍老人遗传的人也不是怎么很好的。不应该起诉。
⑻ 法庭上老人活着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老人活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老年人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因此根本谈不上分割问题。如果一定要说分割,那得由老年人自己说了算。谢谢阅读!
⑼ 法院将如何对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
1、若全部财产皆留给儿子,是否必须进行财产公证?重点词句如何表达?
:可立遗嘱,如果是公证最好,具体内容可委托当地律师代书。
2、若老人辞世,如不进行财产公证,老人财产将如何分割?
:由其仍健在的继承人获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若老人辞世,如不进行财产公证,因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协调书,恰可以证明老人两年前名下有财产二十万,如现在坚称此钱已经花完(无开销收据)或者赠与其儿子,这种说法是否有效?在没有证据证明此时老人确切财产的情况下,若二女起诉法院,法院对此将如何判决?
:易产生争议,建议避免此事发生 。
⑽ 起诉老人去世后兄弟间关于财产分割
要求分割遗产,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