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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活动场所突发事件紧急处理

发布时间:2022-01-09 23:38:55

⑴ 遇到突发事件怎么办

2007年8月30日国家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谓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该法三级、四级警报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⑵ 怎样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2)老年活动场所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扩展阅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_网络

⑶ 大型活动现场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疏散时怎么办

1,要事前制定详细的预案。2,有关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3,最好事前加以演练。4,要适当去。请求相关专家的帮助。采纳吧!

⑷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以人为本原则;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

应急预案: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四类四级,在总体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既与国家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又自成一体;是国家应急总体预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⑸ 社区组织如何处置各种常见的突发事件

基层是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和第一现场,加强基层应急处置和管理能力建设,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组织基础,在应急管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机制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面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特别是近年来在应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重大考验中,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广大基层党组织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基层党组织在关键时刻的动员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近些年以来,我国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经常发生,各类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并且多数发生在基层,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从我区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民群众应急意识淡薄,基层防范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把应急管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范围,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应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力量。
一、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一)突发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于 2009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类型众多,每类突发事件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但整体来看,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衍生性、扩散性、社会性和周期性等七个共同特征。
在我国,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和可控性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级,即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社会安全事件是不分级的,这是因为社会安全事件不同于其他三类突发事件,其演进呈现出非线性的特点,其影响破坏力也难以用简单的指标量化。
(二)应急管理。简而言之,应急管理就是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活动,具体来说,是指政府、企业、以及其它公共组织,为了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在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所进行的预防、响应、处置、恢复等活动的总称。应急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发展,还将不断强化。
我国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体制,在应急管理具体工作中,一般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信息公开、引导舆论等七大原则。
按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应急管理的任务涵盖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四个阶段,分别是事前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事发的预警与应急响应、事中的处置与应急救援和事后的评估与恢复重建。
二、我区的公共安全形势
(一)自然灾害频发。我区常见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冰雹、干旱、低温冰冻、山体滑坡、雪灾、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给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主要原因:一是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极端天气增多,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几率增大。二是我区降水强度大。大范围强降水是造成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频发的直接原因。三是我区的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水系丰富。部分山区易发生泥石流;部分地区易发生洪涝灾害。四是受高森林覆盖率与本地的风俗、生产习惯影响,造成森林火灾发生较多。清明祭扫、农业生产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灾难多发。主要原因:一是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山区峰高路陡,全境水系众多,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重大道路及水上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欠账多、基础差、隐患多,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性较大。矿山规模小、投入少,矿石采空区多,生产条件差,非法开采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三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建设工地多,建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高层建筑、桥梁等在建工程都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重点。
案例1、 2011.10.18吴国才毛家塘建筑工地坠亡案。
(三)公共卫生事件时发。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暴发疫情为主,食物中毒居其次,其他职业中毒、环境因素等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一是传统的传染性疾病还未彻底消除。我区是全省的霍乱老疫区和钩体病、伤寒、麻风病、艾滋病、结核病的重灾区,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暴发流行的可能性很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二是新型传染病多发。我市人员流动日益频繁,SARS、HINI流感、输入性急性传染病和新型、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风险不断增加,防控形势严峻。三是农村卫生条件差、生活习惯不佳,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措施严重缺失,隐患较多,造成我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工业特别是涉重金属工业的发展,造成重金属超标、工业污染、血铅超标等环境污染中毒事故趋于高发。
案例2、2008年桃花仑小学腮腺炎疫情。
(四)社会安全事件高发。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是我区社会安全事件的主体。尽管我区全年未发生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和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但社会安全事件数量有所上升,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有所增加。社会安全事件高发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对社会治安带来一定消极影响。二是社会管理不到位为刑事犯罪提供了空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不同利益群体的纷争急剧增加。三是流动人口增多,构成复杂,流通领域内的犯罪上升。四是改革过程中政策调整带来的遗留问题。国企改革、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五是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利益调整问题。征地拆迁、经商、社会管理等。六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非法集资等事件容易造成大的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案例3、 2008年8月8日欧江岔医院产妇死亡事件。
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原则、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落实到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其次,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救人第一,同时也要关注救援人员的安全,不能做无谓的牺牲;最后,要切实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案例4:2009年娄底市双峰县 “7·2”抗洪抢险英雄群体事迹。
2、必须坚持科学统领。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把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统一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贯穿于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全过程。要依靠科学技术,运用科学手段,掌握科学技能,切实提高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3、必须探索事件规律。突发事件也是有规律可寻、有办法应对的。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对于错综复杂的突发事件,要用系统的、综合的办法,快速判断、把握先机、果断处理;要把分散的力量迅速集中起来,统一指挥、形成合力;要坚持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同时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要深入分析当地多发、易发突发事件的形成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总结应对经验,增强趋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
4、必须抓好制度建设。应急管理的效能来源于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成功的经验做法和规律性认识,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予以规范和升华,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章可循,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联动、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
1、早预防─增强应急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级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党员骨干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宣传栏等场所,针对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应急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能。教育主管部门要推动将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校应急知识教育。
2、早发现─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危险区域及社会矛盾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信息数据库,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社区、乡村、企业、学校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他影响社会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3、早报告─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村(居)委会及社区物业要加强值班工作,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信息。要着力发挥基层信息员队伍的作用,针对重点地区、群体、行业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息、电话等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⑹ 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6)老年活动场所突发事件紧急处理扩展阅读:

案例:青岛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具体措施

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发生重大事故领导须立即赶赴现场。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青岛市把校园突发事件分为八类,包括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

青岛市规定,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要做好5方面工作,包括事件报告、报告内容、处置程序、处置要求和处置责任。事发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事发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处置情况跟踪报告。此外,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哪些领导及部门须赶赴现场,青岛市都作了规定。

⑺ 大型活动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如何紧急疏散在场人员

1.不能撑英雄 先低调 之后找机会报案!要记得作案人的特征!保留证据!
2.
首先要通过广播告诉顾客不要慌张,组织被困人员有秩序地疏散、撤退。处于楼上位置的,原则上向底层转移为好,但不能盲目走楼梯,因为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防止因混乱而导致踩踏事故发生。群众要按照执勤民警的指挥有序的疏散。在疏散时要稳定情绪,冷静地积极配合,根据民警指挥,按指定路线尽快有序撤出。安全疏散时要注意不要互相拥挤,要扶老携幼,帮助残疾人和有病、行动不便的人一道撤离
其次,商场作为人群密集的地方,在灾害来临时,人员应避开货架和玻璃柜台,躲到较为安全的立柱下或卫生间内,或往没有障碍的通道躲避并看准最佳时机脱险,千万别跳楼。
大型商场还可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急救、应急器械实用的培训,既能增强员工的自信心,又能保障顾客安全放心地消费。
3.小马太大意了毕竟扭伤的时候不能活血那么伤势会更加严重!
他该拦下车 把伤员平躺着 尽量少移动,速度去医院!毕竟自己的急救是杯水车薪!

⑻ 遇到突发事件该怎么处理如题 谢谢了

在突发事件与大型活动中,由于经常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场面,极易使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因而需要特别的防范。 1、尽量不去一些易受伤害的场所,包括聚众闹事、有纠纷、多种活动集中的场所。 2、如正处于这种场所时,要注意尽快想办法离开。不能离开时,不要往人多的地方凑。 3、不要参加互相矛盾的任何一方。 4、要听从有关秩序维护者的指令。 5、在人多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不要乱挤乱跑,应有秩序的疏散。 最关键的是遇到突发事件时千万不要过于惊慌,一定要镇静,只有保持头脑冷静才会有机会和办法应对突发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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