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夫妻有一位是老年痴呆,她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其配偶是法定监护人。
Ⅱ 老年痴呆病人的子女是否就自然成为法定监护人
你好:是这样的,如果不能确定监护人,可以由基层组织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
Ⅲ 老年痴呆症如何指定监护人
子女为第一监护人,如果有多个子女,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谁照顾时,谁监护
Ⅳ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原则是怎样的
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有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Ⅳ 父亲老年痴呆 母亲想做他的监护人,需要子女同意吗
不需要子女同意。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配偶可以成为监护人,无需子女同意,有纠纷可至法院调解。
Ⅵ 如果得了老年痴呆 他的监护人有什麽责任
没有任何责任
Ⅶ 父亲老年痴呆我们兄妹两人到法院申请监护人,为什么只能一个成为监护人
法律规定监护人只能是一个人,你们2人只能挑一人担任。
Ⅷ 没有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病人,可以请监护人吗
1、无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病人,属于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鉴于其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显然是不能主动邀请某个公民或某个法人,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除非,在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与某个公民或法人,达成监护关系的协议,对方自愿依法履行对其的监护职责。
2、在公民患上老年痴呆疾病之后,如果其并未按照上述情形,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与某个公民或法人达成监护协议,由该精神疾病公民的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3、按照民法通则17条的规定,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的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且经过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可以充当起法定监护人。
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配偶的,可以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4、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7条、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