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建个老年公寓100人左右的,许要什么手续大约多少钱国家有什么补贴和照顾
老年公寓项目优惠政策
1、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新建、改扩建和租赁等方式兴办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新建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1.1、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建设补助的条件:
1.1.1、符合县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1.1.2、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运营满1年以上;
1.1.3、符合有关老年人建筑设计等文件规定;
1.1.4、养老床位数须达到100张以上(含新增床位);
1.1.5、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后,五年内不改变服务性质承诺书。
1.2、建成一年后,向民政局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2.1、《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
1.2.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书》、《食品卫生合格证书》等;
1.2.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1.2.4、机构建筑设计(含床位布局)平面图;
1.2.5、机构建设资金报告及验资证明。
1.3、县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补助条件、建设资金、床位数量、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1.4、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
类型 条件 床位规模
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 取得《社会养老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并经验收合格后 100—199张1000元/张 200张床以上2000元/张
租赁等方式创办 民政部门审批之日起运营5年 床位100张以上,验收合格
300元/张/年 ×5年
国家、集体、社会力量合资、合作建设 按社会力量投资比例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征地自建养老福利机构建成后非出售、非出租的,享受以下优惠:
2.1、实行划拨方式供给土地。
2.2、按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全额标准给予补助。
2.3社会事业项目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
2.4、防雷装置技术审查费、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跟踪服务费按标准50%收取。
㈡ 如何申请开办老年公寓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开办老年公寓应该具备的设施有:健身器材、轮椅通道、超市、标准间、多人间,每个房间均有独立卫生间,电视、电话、供暖、紧急呼叫一应俱全。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在公寓康乐区设有棋牌室、书画室、茶艺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文艺演出厅、健身理疗室、舞蹈室、佛堂。公共区域背景音乐、消防、监控系统完备等一系列适合老年人居住的配套设施。 谢谢,请采纳!
㈢ 想办一家老年公寓需要哪些手续
申办养老机构手续和流程
一、 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转载自:优老网,仅供参考!
㈣ 民办老年公寓有什么政策扶持
可以享受开办补贴和运营补贴:
经民政部门批准办证的、运营一年以后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其中自建用房的机构,城市区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各县补贴2000元;
租用房屋进行改扩建的机构,城市区每张床位补贴300元,各县补贴200元。
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老人的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运营补贴:城市区补贴40元/床/月,各县补贴30元/床/月。
养老院的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特点一:
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存在着一批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将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他们认为养老条件,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方面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因此他们逐渐关注能够满足其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老年公寓。
特点二: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特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口贫富差距悬殊,并且属于低福利水平国家,所以政府主要关注并解决社会“低保”、“五保”等处于弱势的老年人群的养老问题,而对中高收入人群养老生活关注的较少,只有一些粗放的政策,并且在现实运用过程中可操作性差。
同时由于老年公寓属于新兴事物,它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和社会化投资并企业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的混合体,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操作方面相对滞后,所以一般开发商在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方面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对于具有社会化养老性质的老年公寓,开发商需要完全按照市场条件解决项目立项、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特点三:
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有专家称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
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
㈤ 老年公寓有营业执照因为消防安全民政部门不准经营合理吗
1、合理。
2、想要经营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民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3、而民政部分颁发经营许可证,需要审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等材料,确保老年人的入住安全。
4、所以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经过民政部门批准是不得经营的。
㈥ 老年公寓
一、 涞水夕阳红老年公寓概况
1、名称:
涞水夕阳红老年公寓
2、地址:
位于京赞线和京易公路的交汇处,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周张路口,
龙安大桥东300米处,占地10余亩。
2.1 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乡龙安村龙安大桥东300米。
2.2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张坊村西
3、现状
3.1 现占地面积一万多平方米。
3.2 东院主楼三层建筑面积2300多平方米,辅助用房800多平方米。
3.3 医院部分占地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
3.4 西院建筑面积2500多平方米,详见附件1平面图的说明和涞水夕
阳红老年公寓简介。
4、产权:
属个人合法所有,无任何债务、产权分争,见附件2产权证复印
件。
5、规划:
5.1 目标:
本项目拟建成养老、培训、医疗、亚健康调理及老年用品研
发销售等高附加值的养老综合产业项目。
5.2 规模
5.2.1 确定原则
A、以养老产业为发展龙头。
B、以北京老人为客源,面向全国中产阶级以上家庭老人。
C、用国内外一致公认的最小投资经济规模。
D、达到高起点、高水准、高附加值,纵深发展规模。
E、综合利用、降低成本、资源互补、投高产业规模。
5.3 产业预计规模:
按照前述原则,同时考虑建设规划的合理性。地理环境和外
部条件情况。资金及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形成可利用床位(1)
前3年100-200张床位.(2)3年后可利用床位200-500张床位的
能力。
6、投资规模:
6.1 再建100张床位,公寓楼2000平方米,需支付350万元。
6.2 辅助设施建设需80万元。
6.3 相应设备购进、安装需100万元。
数据来源2005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单价估价表、
河北省2005年建筑安装概(预)算定额,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
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保定市开发建设工程行政、事业、
服务性收费标准。
7、产值预估:
项目完成后形成年入位人数200-500床位的规模可获以下项目收
入:
7.1 老年公寓收养生活完全自理老人,生活照料和护理、产生每人每
天净营利10元计算,每100人可获年收入36万元。
7.2 生活半自理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产生利润在50-100元,每100
人可获年收入180-360万元。
7.3 床位费:每床按20-80元每天计算,每年100张床年获利约72-288
万元,五年收养老人300-500人时,年收入达216-1440万元。
7.4 探望老人的家属,所发生的餐饮、住宿旅游等收入应在几万至几
十万元。
7.5 随之产生的医疗、保健费用忽略不计。
8、后援支持:
本机构在当地政府和主要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取得了合法
资质,见附件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是受当地民政部门管理和享
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和保护的民办非营利企业。
有培训基地为依托,能充分保证服务人员的数量、质量和水平,
设有亚健康调理中心,可以为亚健康老人制定合理的饮食、运动、
养生计划,机构能为入住老人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有
上述三种力量为老人的生活和健康保驾护航,让我们不仅有能力做
到儿女能做到的,同时也能做到儿女不能做到的。
在逐步走向老龄化社会的路上,我们有良好的服务水平做保
障,有医疗保健机构做后援,我院的养老事业会蒸蒸日上的。
9、政策支持:
涞水县以得天独厚的条件,吸引了美国、德国、日本、香港、
韩国、台湾等国家(地区)投资者,并为发展涞水县经济做出了贡
献。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涞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开放促
开发,以开发促发展的战略,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近几年,涞水县把项目建设作为求生存、促发展的根本措施,
在项目谋划上抓大抓优,项目运作上抓快抓活,项目责任上抓严抓
实,使一批关乎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较大项目相继上马,并取得
了显著进展,一些投资上千万元的大项目也均以立项、签约,进入
实施阶段。同时,涞水县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库
建设,组成专门班子进行项目攻关,伺机而上,力争使更多的项目
挤入国家、省、市的计划盘子。
10、人才保证:
10.1 本机构现有领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
10.2 服务人员以当地农民工为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10.3 培训以当地农民工为主,向周边地区扩展,并向兄弟托、养老
机构做服务输出。
二、 招商立案说明:
1、合作方式:
1.1 股份合作式:投资方自主经营,按相应股份分得利益。
1.2 股份合作式:共同管理经营,按股分红。
1.3 出租现有场地设施,投资方自营。
2、合作条件:
投资者除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外,一定要具备良好的人格 ,一
定要有爱心,强烈的事业心,更要具有艰苦的创业精神,有胆有
识,有战略前瞻性的投资者是我们理想的合作伙伴。
3、合作年限:20年或更长。
4、合作项目:
养老、托老、临终关怀、医疗保健、老年护理员培训、老年用品
研发及销售。
三、 项目分析:
1、成功因素分析:
1.1 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严格规范的管理是成功的基础因素。
1.2 社会逐渐老龄化,子女的工作、社会压力大,是养老事业可持续
发展的重要因素。
1.3 全国独一无二的有培训护理人员做依托,医疗机构做保障,发展
老年事业的模式是成功的必然要素。
1.4 当地的温带气候,四季分明,空气清新,居住地依山傍水,素
有“长寿老人之乡”的美誉。周围被百余个名胜古迹、旅游景点
所环抱,当地老百姓质朴、热情、丰衣足食、路不拾遗、夜不闭
户的民风是老年人养生、休闲的最佳选择,也是老人安居的必备
条件。
1.5 便捷的交通优势,全方位的通讯保障系统,自备供水、供电设施,
水量、水质满足生活服务需求,涞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本机构
达成安全、可靠供电协议。
2、风险因素分析:
经营不善,导致客源馈乏,是经营失败的主要因素。
3、合作保障手段。
4、投资效益分析。
四、 项目特点:
1、以培训机构为依托,确保服务质量。
2、以医疗机构为阵地,确保人文关怀。
3、以模式输出的手段,扩大服务半径。
4、以京城老人为客源,提高消费档次。
5、以十渡景区为连结,开发老人及家庭亲情旅游。
6、以云居寺为基地,满足个性消费。
五、 合作程序:
1、接洽联系人。
2、考察、现场规划。
3、谈判、确认合作方案。
4、签约、确定合作关系。
5、注资启动规划实施。
6、运营、工作班子正常工作。
请采纳。
㈦ 办一个私营的老年公寓会不会亏本谢谢!
这个问题比较难,你得大概了解你的城市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多少,现有老年公寓有多少等。现在我们国家老龄化比较严重,老年公寓是以后的趋势,现在暂时是不能赚大钱,但如果能坚持下去肯定会有前途的。
㈧ 如果想开个老年公寓,需要什么证件去哪个部门办
去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需要证件如下: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2、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8)公主岭市合格老年公寓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㈨ 开办私人老年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9)公主岭市合格老年公寓扩展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参考链接:网页链接
㈩ 哈尔滨市私办老年公寓为什么要取销
没有私办这一说法,只有民办这种说法,合理的有证照的民办老年公寓是没被取消的,不但没有取消国家还鼓励民营企业办养老机构,但是经检查各方面不合格的,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