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当事人患有老年痴呆症能补领婚姻证件吗如果不能补领,有哪些条例规定
1. 当时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2. 既然你说是补领,以前办理过结婚登记?如果是以前领过结婚证,只是因为某些原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现在还能查找到结婚档案的,有可能给予办理补证。但如果没有结婚档案,应该不会给予办理。
3.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供你参考:
(1)《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婚姻法》 第七条 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4)《母婴保健法》 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4.老年痴呆是严重智力障碍,不能辩解自己的行为能力,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在补领结婚证时可能是一个障碍。
但是,如果老人不是天天性痴呆,以前办理过结婚登记,有妻子和子女,这是因为之前的结婚证丢失而补领,不影响夫妻生活再生育子女,应当可以补领。
㈡ 老年痴呆或是精神病的人可以离婚吗
你好。如果确诊是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但是老年痴呆症不准予离婚,一辈子走过来了,从道义上相互关心,相互扶助是必要的。
㈢ 老人老年痴呆怎样离婚
你好,既然老年痴呆严重你方是不能提起诉讼的,只有女方才可以起诉离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㈣ 夫妻一方有老年痴呆我能申请离婚吗
现在的夫妻真就是这样,大难临头个自飞!当然可以飞了
㈤ 老年人再婚登记九年后,女方患脑萎缩痴呆症,男方及子女要求女方办理离婚手续,法院能支持吗
法院不会支持,人情也不会支持,虽然是老来伴可是结了婚的就是亲人了。怎么有了事就各自飞了。人要换位思考如果是你有病了女方抛弃你你会多伤心,人不能那么无情
㈥ 患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子女可以代替提出离婚吗
貌似不可以 你不能代替别人决定别人的事情
㈦ 老年痴呆患者可以协议离婚吗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李仁春)为您解答:
年龄都这么大了,协议比较困难,协议就要双方共同一致的意思表达,这都没有意思表达了,没有办法协议。
若您觉得我的回答比较满意,请给予采纳评价,若还有问题可以追问,谢谢,祝您生活及工作愉快。
㈧ 请问一方有老年痴呆.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决定的。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另外,“老年痴呆”属于精神类疾病,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