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女不在家,老人家中去世,儿女要负刑事责任吗
儿女不在家,老人家中去世,儿女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老人是意外死亡,儿女没有故意遗弃老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是不会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儿女长期不赡养老人,对老人不管不问,致使老人得不到照顾而死亡,情节比较恶劣,可能会触犯刑法,涉嫌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B. 老人在家中去世如何开死亡证明
死者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申办死亡证。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简称死亡证)由卫健委、公安局和民政局共同管理。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死亡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范签发死亡证。发生在医疗机构以外的死亡,由死者家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申办死亡证。
在医疗卫生机构外未经救治死亡的居民,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其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老人家中死亡扩展阅读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C.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证明怎么开
死亡证明到底该谁开?
死亡证明到底该谁开,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医学死亡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原标题:一纸死亡证明,咋让活人这么为难?)
D. 家中老人去世有什么讲究
生离死别”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病笃处于弥留之际,大都是情依依、意连连,思念儿女,牵挂亲人。这时在家的儿女要日夜侍奉,不离左右,并要给在外的儿女捎话传信,催其速返。儿女在接到此类电、信之后,都是归心似箭,日夜兼程,望乡哭奔,力争与亲人生见一面。一时见不上,不但老人不会瞑目,就连儿女也是终生遗憾,还会被人们指为不孝。有时说来也巧,一旦儿女进门,老人就“撒手归天”一了。因此,儿女守护着父母去世,叫做“送终”。
E. 家中有老人去世,有没有什么讲究
家中如果有老人去世的话,根据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很多后事是需要办的,还有很多事情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那么我们平时应该讲究哪些事情呢?
1. 照顾家人的情绪老人去世了,作为家人肯定是十分伤心的,如果是突如其来的病症,那么家人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接受这个事情,所以在平时就需要照顾家人的情绪,尽量安抚他们,与此同时,还是需要兼顾来访宾客的接待,让家中的长辈在难过的时候也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的多一些帮助照料,帮长辈减轻一下负担。
我们每个人可能都会恐惧死亡,对于死亡的结果也是一时难以接受的,但是每个人都是有生老病死的这个阶段的,所以不管是自然的衰老,还是因为生病而失去了生命,我们都要用坦然的心理去面对这件事情,这样失去的人也会更加的安心,所以总言而之,面对家里老人失去的时候,我们最主要的就是安抚自己的心灵,可以难过,但不要一直难过。
F. 老人自然死亡在家的房间后人再去好不好
过一段时间好点,因为住在里面有一定的心里影响
G. 如果病人在家去世怎么开死亡证明
bing r在家去世,死亡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和医院领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必须要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殡仪馆才会接收遗体。
3、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
4、开具死亡证明跟户籍地没有任何关系,不管户籍是哪里的在哪去世就是由当地开。需要注销户口再火化的。如果户籍不在火化地区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比如户籍是在东莞的人在广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销户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广州本地户籍就必须先注销户口)。
(7)老人家中死亡扩展阅读: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H. 老人在家中去世该怎么办
老人在家中去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因为他在哪里都是可以去世的,在家里,在医院都是属于很正常的事情。
I. 老人在家中去世死亡证明怎么开
几种凭证和来取得条件:源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4、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5、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