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建一座老年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申请建老年公寓的手续如下:首先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申办人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向所属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办人。 其次是养老机构的开业审批包括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其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群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再次就是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谢谢阅读!
2. 去西双版纳养老院每个月多少钱
还真不一定有……他们领导管的内容里面只有一个州社会福利院。
州老龄办主任专 曹荣清,男,彝属族,1961年10月出生,云南勐腊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州老龄办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州老龄办工作,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州慈善会)、州救助管理站、州社会福利院、州殡仪馆、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3. 养老院规划设计需要注意什么
养老院的规划具体来说很繁琐,远景设计院总结了一下几点大体上要注意的问题:
①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个属于自己,不被干扰的空间。
②社会交往:应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
③可选择性:应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可选择性,并有控制的能力。
④清楚的方向性和明确的标志系统,它为记忆力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上的方便。⑤安全感和安全性:为活动能力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的安全性,使他们有安全感。
⑥可达性和易操作:供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应有很好的可达性(即无障碍)。常用设施(如门、窗、家电)应易于操作。
⑦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一个有适度挑战性的环境将促进老年人的经常活动。
⑧适度的声光环境:它将大大方便视力和听力已经减退的老年人的活动。
⑨环境的熟悉性和连续性:环境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地方传统,并成为往日生活的延续,使老年人不感到陌生。
⑩尺度适宜的细部:它可以使老年人处处感到方便和愉快。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从而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同时,老人们对养老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公寓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面向新世纪的老年公寓,应该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形成一个完善的老人社区。选址应在郊区,距市内一小时车程,占地500亩左右,周围有河流、湖泊、山地、树林,最好还有温泉,空气清新,环境怡人。内部有果园、鱼池、花圃、菜地、养殖场、运动场,可供老人休闲、健身、劳动。
在设施建设上,住房应以单元式公寓套房为主,有卧室、起居室、小厨房、卫生间,配备家具、彩电、冰箱、空调、电话等设备,使之具有家庭气氛;卫生间及过道、走廊均安装扶手,床头安装紧急呼救装置。公寓楼设活动室、娱乐室、健身房、洗衣房、阅览室、会客室等,并设医务室、监护室及相应的医疗仪器,另设招待客房。公寓的辅助设施应有小商场、邮电所、银行、停车场等。公寓配备专职的服务队伍,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负责打扫卫生、保护环境、维修设备,并提供老人需要的各种服务。公寓定期为入住老人进行体检,医护人员24小时关注老人身体状况,随时诊治,必要时及时送往专门医院。老年公寓的收费要充分考虑当时中上收入水平家庭的支付能力,不可太高。
4. 建设老年公寓怎么样呢
老年公寓(apartment for the aged),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随着我们国家老龄化的加剧,老年公寓必将需求很多,所以建设老年公寓还是很好的,是一件好事,建议你到山西的慈行静苑孟家井公寓去看一下。
5. 建老年公寓有什么免税或是优惠政策
一、建老年公寓的免税或是优惠政策:
1、暂免收社会福利院、版敬老院、养老院、老权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
2、暂免养老服务收入增值税;
3、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4、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5、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二、老年公寓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6. 开发建设老年公寓,需要什么具体手续
老年公寓申办流程和手续
???? 随着中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日益显现,近年来, 老年公寓 的日益增多,尤其是民营老年公寓的出现,也给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而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也有志于投身这项事业,但怎样申请?如何才能开办?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中国敬老院网把如何办理老年公寓手续和流程整理如下:
??一、 申报 养老机构 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 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 养老院 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7. 老年公寓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有哪些
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为老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城市常住老年人口数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据中国敬老院网了解,每千名老年人口的养护床位数宜19-23张床测算。养老院的室内外场地,活动场所,停车场、衣物晾晒场所等。
8.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废止了吗
作废了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内原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容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和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同时废止。
9. 老年公寓的建设里边的建筑有包括哪些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版,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权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0. 建一个老年公寓需要什么证明和手续怎样申请
1、提出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申请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设立地点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安全区域内;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500元》),
1.1、申办人向所属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1.1、申请书
1.1.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
(3)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4)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服务科室和床位编制;
(5)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6)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7)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福利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8)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9)机构的投资预算表。
1.1.3、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身份证件和上级部门的委托证明或退离休证、下岗证等)
1.1.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由金融管理部门出具)
1.1.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
(如房产权证明、租赁凭证等)。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2.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2、民政部门签发的同意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批复文书;
2.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2.4、建设、消防、人防、卫生防疫、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2.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2.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7、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8、科室设置总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2.9、万元以上设备清单;
2.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11、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养老机构的开业审批: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大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