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偏头痛!!
偏头痛,或称血管神经性头痛,是一种由于血管舒缩功能障碍引起的发作性头痛。以女性较多,多始于青春期,常有家族史。发作前常有一定诱因,如月经来潮、情绪泼动、疲劳等,发作前可有先兆,如视觉闪光、暗点、偏盲、暂时性失语,半身麻木或运动障碍等,一般先兆症状持续15~20分钟。头痛至周期性发作,每次持续4~48小时,偶可达数天,常见伴随症状有烦躁、恶心、呕吐、畏光、面色苍白等,少数人可有眼肌麻痹,发作时两侧瞳孔可以大小不等,应注意鉴别症状性偏头痛(主要因为脑肿瘤、脑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所致)。
本病中医又称“偏头风”,其痛暴发,痛势甚剧,或左或右,或连及眼、齿,痛止则如常人。
偏头痛病因尚不明了,一般认为可能与调节血管运动有关的中枢神经部分功能失调有关。发作开始为颈内动脉分枝的痉挛,引起相应脑组织功能障碍的症状,继之转为颈外动脉分枝的扩张,搏动增强而出现头痛。
(一)中药疗法
(1) 丹参息痛方
[功能主治]功能活血化瘀,养血平肝。主治高原地区血管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丹参15克、当归10克、白芍10克、川芎12克、熟地10克、鸡血藤15克、夏枯草9克、珍珠母20克(先煎)、细辛2克(后下)、刺蒺藜10克、菊花6克、秦艽10克,加水1000毫升煎煮后加入白糖熔化,浓缩至100毫升。每日1剂,12~15天为1疗程。
(2) 天麻头痛散
[功能主治]功能活血化瘀,驱风镇痛。主治偏头痛。
[处方及用法]天麻12克、当归尾12克、白菊花12克、白芷12克、川芎12克、丹参12克、红花10克、桃仁6克、生地10克、茯苓12克、白芍12克、蔓荆子12克,水煎服。
(3) 疏肝止痛方
[功能主治]功能疏肝解郁;主治肝气郁结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柴胡9克、赤白芍10克、香附10克、桔叶10克、炒枳壳9克、甘草6克,水煎服。
(4) 清热止痛方
[功能主治]功能清化痰热;主治痰湿化热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半夏10克、陈皮9克、枳实6克、竹茹2克、桔梗9克、茯苓15克,水煎服。
(5) 当归化瘀方
[功能主治]功能活血化瘀;主治瘀血阻络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当归10克、丹皮10克、红花6克、生地15克、桔梗9克、川芎6克,水煎服。
(6) 清肝痛停方
[功能主治]功能清肝凉血;主治肝经血热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龙胆草9克、柴胡9克、生地15克、丹皮12克、赤白芍各10克、枳壳9克,水煎服。
(7) 莲草茯苓方
[功能主治]功能滋补肝肾;主治肝肾阴虚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女贞子15克、旱莲草15克、山萸肉12克、茯苓15克、菊花9克,水煎服。
(8) 散寒止痛方
[功能主治]功能温肝散寒;主治寒凝厥阴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吴茱萸6克、党参10克、半夏10克、茯苓15克、肉桂3克、旋覆花10克,水煎服。
(9) 祛风止痛方
[功能主治]功能祛风化痰;主治风痰阻络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半夏12克、茯苓15克、钩藤12克、白芍12克、胆星10克、陈皮9克,水煎服。
(10)桂枝调和方
[功能主治]功能调和营卫;主治营卫不调型血管神经性头痛。
[处方及用法]桂枝10克、白芎12克、甘草6克、生姜5片、大枣5枚、葛根15克,水煎服。
(二)食疗方
菊芎羊肉
[主治]偏头痛
[原料]羊肉100克、杭白菊20克、川芎10克、白芍15克、牛藤12克、生地20克、防风15克、羌活12克、香附12克、藁本10克、木瓜10克。
[制备]把全部用料放入锅内,武火煮滚,后用文火褒1小时30分钟。
(三)外敷方[职位]太阳穴(双)
[处方及用法]取川乌6克、草乌6克、薄荷1克、细辛1克、生石膏12克、胡椒1克,研细末,白酒调为糊状,敷太阳穴。每天1~2次。
B. 比尔盖茨投多少研究老年痴呆症
据报道,比尔·盖茨将向风险投资基金Dementia Discovery Fund(痴呆症发现基金),注资5000万美元。Dementia Discovery Fund主要聚焦于治疗脑部萎缩病症,致力于使得临床流程多样化,寻找新的治疗方法
这是一个巨大的问题,而且越来越严重,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悲剧难以承受。”盖茨说。
盖茨说,通过资助创新,他对于找到治疗方法非常乐观,即使这最终可能还要花去10年以上的时间。
“通常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够让新的理论得到足够的试验,并取得较高的有效性。所以现在很难讲什么时候才能开发出有效的药物。”盖茨说,“我希望在未来的10年内一些有用的药能够诞生,但也有可能无法实现。”
C. 成年人如何锻炼智力
人的智力包括反应力,理解力,逻辑推理等很多部分.经常运动可以控制反应力的退化,多读书,勤思考可以促进理解力及逻辑能力.
D. 921老年痴呆日有些什么公益活动
每年的抄921广州都有一个防治老年痴呆症高峰论坛。这个论坛是由中国阿尔茨海默病协会、北京钟南山创新公益基金会、广东省红十字会、广州市慈善会、广东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联合主办,白云山复方丹参片爱心公益基金承办的。每年这个时候白云山都会向大众推广聪明操预防老年痴呆,他们还成立了全国首个防治老年痴呆公益基金,帮助有需要的老年群体。
E. 如何评价《学习做一个会老的人》
泰戈尔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诗人笔下,生与死都足够浪漫,可惜的是,这诗意的浪漫仅存于诗句之中。因为,生死之间还有老与病。“老”并不足惧,令人恐惧的其实是“老”的附属:老年斑、大肚腩、关节痛、老年痴呆、大小便失禁、遭人遗弃、死亡……
美国作家拉姆•达斯将衰老比作“荆棘之地”,他带着对老去的切身体悟,撰写了一本名为《学习做一个会老的人》(Still Here)的书。读完这本书,虽然对老并没有切身的体会,却对老的认知更为深刻——老是一段旅程,病是旅途中漫生的荆棘;那么,纵使脚踏荆棘,也要学习如何优雅的老去。
首先:接受自己的变化
儿童票、学生票、成人票、老人票,社会对年龄的划分泾渭分明。正是一张4.5美元的老人票让拉姆•达斯正视了自己的“老”,同时也更深刻的体会到老年人身受双重压力的境地,其一是外界环境的压力:当今的文化观念中,老是失败的,负面的,仿佛老人成了全社会的负担;其二则是老人自身的心理压力:要时刻面对自身的面目全非,病痛缠身,甚至无法自理与死亡威胁。双重压力之下,又该如何安享晚年呢?作者告诉我们要正确看待日渐衰老的自己,接受自己变老的样子,从容貌到体型。当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就慢下来,实事求是地对待衰老引起的身体问题,而不是一味依靠所谓的“高科技”,消除鱼尾纹、小肚子,甚至妄图通过“神奇”的保健品获得肌骨脏器的重生,拼命地与不可逆转的老去趋势做抗争,徒劳又荒谬。
其次:尊重自己的身体,学习优雅的老去
我们所处的时代,老去文化是缺失的,随着年龄的增加,肉体“销蚀”,老年人似乎丧失了生活的自主权,成了弱势群体,仿佛谁都可以对自己的生活指手画脚,甚至要违背自己的意愿生活。
不,老去应该是优雅的。
F. 福州哪有收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养老院
你可以到中国老年痴呆协会主办的“治痴呆网”上咨询一下协会的委员,他们还可以免费提供护理资料。
G. 脑萎缩有什么基金会
只知道有一个阿尔茨海默病协会,中国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协会内ADC是中国最大的、专容门从事老年痴呆宣传教育等公益性活动的专家志愿团体,是一个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组织,是国际阿尔茨海默病协会ADI在中国的唯一的正式成员。中国阿尔茨海默病协会成员主要为专注于老年痴呆医疗护理工作的专家志愿者,以及热心于老年痴呆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痴呆患者、患者家属及照料者等。ADC欢迎所有有志于或者愿意从事老年痴呆的公益事业的专家、老年痴呆患者家属、照护者加入。旗下有3个网站供学习 老年痴呆症网 阿尔茨海默病协会网 治痴呆网。
H. 如何好城乡结合丰富老年人的活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护。发扬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四条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视、谩骂、侮辱、殴打、虐待和遗弃老年人的行为。第五条 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有权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第六条 保护老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老年人保护工作。家庭和公民应当尊敬、关心老年人,保护老年人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妥善处理家庭和邻里关系。第八条 每年“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为本省老年节。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九条 老年人享有成年子女赡养和扶助的权利。依法负有赡养和扶助义务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必须赡养和扶助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负有赡养和扶助义务的夫妻双方应支持、帮助配偶赡养和扶助老年人,不得干涉配偶履行义务。第十条 赡养人必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证老年人生活水平不低于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平均生活水平。与老年人同地生活的赡养人,应承担老年人力不能及的家务劳动;与老年人异地生活的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生活,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第十一条 农村中与老年人分居的赡养人,负责耕种、管理老年人的口粮田、自留地,收益归老年人,赡养人不得强行索要或扣留。第十二条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第十三条 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自理确有困难的,赡养人应当负责给予医疗、照料。第十四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和扶助老年人的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和扶助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第十五条 属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产权或租用的房屋使用权,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非经老年人授权,子女或其他亲属无权处分或侵占;属老年人所有的房屋,经老年人同意,由子女或其他亲属出资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订立协议书,明确老年人享有的房产份额和使用权。第十六条 子女所在单位分配的住房,老年人与子女有同等居住的权利,并应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已婚子女,需要迁出另居的,应尊重老年人的意见。老年人生活自理有困难,需要子女照顾的,其子女不得借故推诿,应履行赡养和扶助的责任。老年人没有住房的,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其住处。第十七条 老年人有权支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骗取和破坏。老年人有权拒绝或应允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经济资助的要求。老年人有权依法用遗嘱继承、遗赠等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赡养人遗弃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第十八条 子女或者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干涉丧偶或者离婚的老年人再婚、复婚及其婚后的家庭生活。第三章 社会保护第十九条 积极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各地区和部门应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兴办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福利设施,为保障老年人权益创造条件。第二十条 全社会都应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支持老年人继续为社会服务。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部门要加强老年人医疗保健工作,为老年人看病提供方便,逐步实行就医优先制度。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应逐步建立老年病门诊、老年病床或家庭病床,对八十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要出诊到户。第二十二条 工业、商业、服务部门应重视生产、经营老年人所需要的商品,可开设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交通、铁路、民航部门要逐步建立老年乘客的优先服务制度,为老年人乘车、乘船、乘机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条 文化、教育、体育部门应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支持社会团体、乡(镇)基层组织开展老年人文娱、教育、体育活动;娱乐、公园、体育场所应为老年人活动提供方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老年人进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可实行半费或免费。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建设居住区时,应根据条件增建老年人生活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第二十五条 宣传部门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经常地进行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表扬好人好事,谴责和揭露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第二十六条 各类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第二十七条 离休、退休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住房、医疗、福利等待遇,必须切实得到保障,不得随意降低或取消。离休、退休老年人的离休费、退休费,以及按规定享有的各种补贴费,其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发放,不得拖延、克扣或挪作他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老年人,原工作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助,其主管部门应负责落实。第二十八条 离退休的孤寡老年人患病,原单位应负责安排医疗和照料。第二十九条 城镇没有经济收入的孤寡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根据老年人的意愿接纳进福利院。农村孤寡老年人,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制度,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定期检查,确保落实。孤寡残疾老年人和八十周岁以上的高龄孤寡老年人的供养标准应高于一般孤寡老年人。第三十条 赡养人拒不给付赡养费的,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扣付;赡养人是农民或者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基层组织责令其给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予协助。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使老年人生活得到切实的保障。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作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退休费用统筹社会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村应根据农民自愿和经济条件,以乡、镇或村为单位,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三十二条 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老年基金会,兴办老年福利事业,解决老年人的特殊问题。第三十三条 每年老年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开展尊敬老年人活动,并对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老年人保护工作。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和民政部门主管本条例的实施,具体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老年人保护工作。各级老干、人事、劳动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均应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提出保护老年人的意见,促进本条例的贯彻实施。第三十五条 省、地(市)、县(市、区)设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老龄工作。第三十六条 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任务:(一)检查、监督本条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二)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三)负责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四)组织、部署、督促、指导老龄工作,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针对本地区老龄问题的实际,提出对策建议和实施意见;(六)指导老年人群众性组织的工作;(七)发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国外的老年组织和老年人的友好往来、交流与合作。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爱老、养老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家庭、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八条 老年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向有关机关、团体、组织提出控告、申诉,请求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制止、检举和揭发。第三十九条 有关机关、团体、组织在处理老年人权益的纠纷时,应注重调解,妥善解决。应老年人的要求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协议书除送达双方当事人外,还应送交履行义务人的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督促履行。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情节较重或者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组织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应督促其纠正,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认真及时地进行查处,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搪塞,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所以快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