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去世后遗留土地是怎样规定的
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地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1)两位老人家都没了土地国家该收的吗扩展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B. 农村土地。老人没了。有子女。乡政府要收回。请问乡政府有权收回吗
这个可以去找律师咨询一下,农村土地一直是增人不增加死人不减少,如果有地契房契等证明,就没什么问题,也可以让乡政府拿出相关文件。
C. 两个老人都去世了,有继承人,土地国家是否收回
不会收回,继承人继承使用。
D. 老人死了他没有子女他的宅基地国家会收去吗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宅基地的使用者去世并且没有家庭共有成员继续内使用,则该处宅基地的使用容权会被集体收回。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农村集体成员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该处宅基地使用者去世,则其使用权将交回集体,该处宅基地也将被集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的成员使用。
E. 分户以后俩老人都不在了,土地能收回吗
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该说是当时允许农村群众人人参与分地,统计结果算成家庭的,不要认为是分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