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殊病种都有哪些
你好!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回疗的病种,答称为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浸润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精神分裂症;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高血压三期;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状之一者);中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未做放疗、化疗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做放疗、化疗者);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其它(如冠心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望采纳,您的采纳是我对我的信任和肯定,谢谢!-------------
『贰』 老年痴呆是特殊病种吗
这个老年性痴呆不是特殊疾病。这个情况下需要积极服用药物脑复新片或者脑复康片。
『叁』 蚌埠市医保特殊病种有几种病种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复人员已制办理特殊病种医保核准手续的,住院治疗时均享受住院治疗医保待遇,不设置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下列项目进行门诊治疗的,享受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
1. 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门诊治疗相关费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 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 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的专科治疗;
5. 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 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 血友病治疗;
8. 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肆』 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哪几种
医保特殊病症包括: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多发性硬化;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
拓展资料:
一、医保特殊病症办理报销:
患特殊病种人员须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检查报告,并填报《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从被批准之日起其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方可列入统筹基金计算和支付范围。
二、医保特殊病症报销比例:
1、慢性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选1所),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2、重大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选2所),门诊医药费报销与住院待遇相同。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至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伍』 病历内容包括哪些
导读: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
【病历资料包括的内容】
一、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
①门诊病历;②住院志;③体温单;④医嘱单;⑤化验单(检验报告);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⑨病理资料;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规定: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④会诊意见;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二、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三、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四、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
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page]病历资料的基本特征[/page]
【病历资料的特征】
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病历资料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真实性
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且客观存在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由于事情过程的复杂性,时过境迁,人们事后的认识不能完全反映客观事实,证据的真实性只能尽量接近客观真实。
关联性
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与案件情况没有联系的客观事实,不能成为案件的证据。
合法性
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凡是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就不能视为合法证据;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
医疗纠纷案件的主要证据就是病历资料以及对病历资料的专家解读,即鉴定结论。当事人要赢得诉讼,首先要争辩的就是病历资料作为证据的三性。
病历资料的证据三个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应该说争议不大,争议最大的就是病历的真实性。除具备证据的三个属性,病历资料证据还具有自己的特点:
相对客观性
就证据的真实性而言其本身就是相对的,其真实只能是法律真实,而不可能是完全的客观真实。事实上所有的病历摆脱不了主观性,比如心脏杂音,低年资医师可能听不出来,记载为“无杂音”,这显然是其主观判断。
病历资料就是诊疗活动的文字记录,而疾病真实状况有时无法在病历上反映,即使打开人体,也未必能得到事实真相。不同的人记录的东西就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病历资料注定就是与主观性纠缠在一块的,其相对的客观与真实性表现得尤其突出。
单方性
因为病历资料本身存在强烈的主观性,事实上是医务人员对诊疗活动的陈述,相当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当事人陈述”的书面化,真的要隐瞒或者掩饰,从落笔开始就存在选择。
不即时性
医疗活动记录大部分只能事后记录,不可能边手术边记录,边抢救边记录,即便是看门诊也还是先看后记录,这里面永远有个时间差的存在,相关规定最长的时间差可达24小时,入院记录在24小时内完成即可,抢救记录是事后6小时内记录。因为有时间差存在,无法分清主客观的记录就可以合法地有所改变。
『陆』 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的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三特病”
通常所说的“特殊病”也称“三特病”,指特殊病一般范围包括如下三种疾病:
1、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治疗; 2、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柒』 关于医保的特殊病种
你好!从你提供的资料看,你们县《医保指南》没有把血小板减少(不论急性版、慢性)列入特殊权病种门诊医疗费管理。
血小板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两种不同的疾病。后者是全血细胞减少,即除了血小板之外,红细胞、白细胞等都减少。
能否报销,需和本单位分管医保人员联系,看相关政策有没有放松,能不能按特例办理。
『捌』 特殊病种都有哪些
医保特殊病种主要包括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住院治疗特殊疾病的,如高血压II期、高回血压III期、门慢、心答肌梗塞、糖尿病I型、糖尿病II型、慢性乙型肝炎等。
『玖』 医保特殊病种有哪些
你好!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专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为特属殊病种。
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浸润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精神分裂症;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高血压三期;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状之一者);中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未做放疗、化疗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做放疗、化疗者);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其它(如冠心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望采纳,您的采纳是我对我的信任和肯定,谢谢!-------------
『拾』 特殊病种申请所需材料有什么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专,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属)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