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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离休干部在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03 06:01:33

老年大学的收费标准

南京市调抄整金陵老年大学学费标准

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以宁价费〔2000〕232号文通知金陵老年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报告》(宁老学〔2000〕5号)收悉。鉴于你校办学规模 不断扩大,在校学习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教学收支缺口增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你 校学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每周上一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00元/学期;每次课为三小时 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10元/学期。
二、每周上两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30元/学期。
三、在文史系文学、历史班级内,每周听两门课、每门每周听一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 的学生学费标准为130元/学期。
四、电脑班的收费标准(含上机费)为150元/学期。
五、学费中单位报销标准仍为50元,其余部分个人负担。
请你校于收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张 贴《价目表》,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Ⅱ 河北离休干部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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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妥善解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老工人(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工人)医疗待遇问题,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冀政〔2004〕1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建国前老工人医疗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国前老工人是指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退休的人员。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为建国前老工人办理医保手续,其医疗待遇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参照离休干部医疗水平确定。
三、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市区医疗保险的市属单位建国前老工人(不含中省属单位),其个人账户资金在原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由市财政年初一次性拨付市医保中心。中断参保的单位,必须继续为建国前老工人办理医疗保险,保证其医疗待遇不变。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就医和定点药店购药,个人账户用完后,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符合13种慢性病标准的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仍享受慢性病定额补助。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保险规定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年底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个人账户结余的,应先冲抵个人自付部分,冲抵后不足部分仍按规定报销,冲抵后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归己。
四、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中、省属单位建国前老工人可由所在单位为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由市医保中心注入个人账户,住院发生的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保险报销以外的个人自付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参照市直政策审核后报销。
五、建国前老工人就医购药应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三个目录,超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建国前老工人个人账户管理、就医购药方式、结算报销范围、医疗管理等按市医疗保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国前老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建国前老工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已参加市区医保的中、省属企业,可参照市属建国前老工人医疗待遇标准,解决本单位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费报销问题;市财政要将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将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应严格规范经办程序,为建国前老工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建国前老工人就医管理,堵塞医疗费开支的漏洞,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七、市属建国前老工人所在单位应于2006年1月31日前,将本单位建国前老工人名单及其职工档案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确认后享受有关医疗待遇。中、省属单位建国前老工人由所在单位审核,并负责其医疗待遇的落实。
八、各县(市)、矿区可参照执行。
九、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1日实施日期:2006年01月01日(地方法规)

Ⅲ 老年大学学费如何报销,有文件吗

老年大学费用报销问题

Ⅳ 行政机关退休干部在老年大学学费能报销吗

专业之后就按照公务员的规定来办理待遇,跟之前部队的经历没有关系了。

Ⅳ 老年大学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这要看你是上那一个大学,何况每一个大学的收费标准都是不同的,不过作为老年人还有学习的兴趣是很了不起的!

Ⅵ 昆明市关于离退休人员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规定

2006-02-13 13:45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1、离退休干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医院和自选一家就近医院就医(必须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医院)。
2、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的转诊介绍信,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急症需抢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继续治疗。报销时需要附急诊诊断证明、收费明细单、收费收据需盖急诊章。急诊时,汤药、中成药不列为报销范围。
4、普通门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急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住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时需要附: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医药费明细单。
5、药品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及一次性医用耗材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6、离退休干部外购药品(不含超限级使用的药品),必须持加盖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外购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时需附外购处方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发票。
7、凡享受医疗照顾的蓝卡离退休干部,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需经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用药证明,并经该院公费医疗办同意、盖章后,将用药证明送到局医务室,由医务室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申请,批准后给予报销。每次申请批准后,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在到期前,再次申请。
8、门诊开药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用药量,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用药量;医务室只能开七日用药量。
9、短期去外地探亲时,需报医务室备案,如需在外就医,只报急诊医药费,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长期异地居住,需经局党办备案,局医务室同意,可在当地固定一家正规的公立医院就医,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出国旅游探亲发生的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10、处级及处以下退休干部使用“部分自费”药品时(以医院电脑打印的药品明细单为准)需个人负担的,按照西药自费10%,中成药自费5%的标准执行。
11、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500元(含500元)的医用材料属贵重医用材料,使用贵重医用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个人要负担全部费用的15%。离休干部使用心脏支架不需要个人负担。
12、住院时,病房床位费报销标准:享受副部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享受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享受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报销,未达到此标准的,按照实际床位费报销。
13、报销医药费时间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尽量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下月28号。每年的12月、1月的报销时间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按时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Ⅶ 领导干部退休了可以在老年大学领取报酬吗

领导干部退休了,如果在老年大学任教是可以在老年大学领取报酬的,这一个也就是兼职的一种形式。老有所乐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Ⅷ 2019河北省离休干部护理费上调文件是怎样的

网页链接

节选来: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自70周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组通字[2019]10号)文件精神,

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

经研究,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华革会工作的离休干部,

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

Ⅸ 河北省老干部局关于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抚恤金规定

老干部局无权出台抚恤金的规定。
现行抚恤金规定是民政部制定的。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Ⅹ 老年大学学费是怎么算的

南京市调整金陵老年大学学费标准

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以宁价费〔2000〕232号文通知金陵老年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报告》(宁老学〔2000〕5号)收悉。鉴于你校办学规模 不断扩大,在校学习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教学收支缺口增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你 校学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每周上一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00元/学期;每次课为三小时 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10元/学期。
二、每周上两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的班级,学费标准为130元/学期。
三、在文史系文学、历史班级内,每周听两门课、每门每周听一次课、每次课为两小时 的学生学费标准为130元/学期。
四、电脑班的收费标准(含上机费)为150元/学期。
五、学费中单位报销标准仍为50元,其余部分个人负担。
请你校于收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张 贴《价目表》,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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