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得了老年痴呆 他的监护人有什麽责任
没有任何责任
『贰』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原则是怎样的
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有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叁』 父亲老年痴呆我们兄妹两人到法院申请监护人,为什么只能一个成为监护人
法律规定监护人只能是一个人,你们2人只能挑一人担任。
『肆』 痴呆老人能申请监护人吗
要看你是不是老人的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上的有资格的监护人。有时候经过居委会的许可,也可以有没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作为监护人。无论那种都是以老人的利益最大化为优先考虑选择合适的监护人。
『伍』 老年痴呆症如何指定监护人
子女为第一监护人,如果有多个子女,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谁照顾时,谁监护
『陆』 没有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病人,可以请监护人吗
1、无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病人,属于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鉴于其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显然是不能主动邀请某个公民或某个法人,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除非,在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与某个公民或法人,达成监护关系的协议,对方自愿依法履行对其的监护职责。
2、在公民患上老年痴呆疾病之后,如果其并未按照上述情形,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与某个公民或法人达成监护协议,由该精神疾病公民的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3、按照民法通则17条的规定,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的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且经过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可以充当起法定监护人。
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配偶的,可以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4、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7条、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