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询问关于中央组织部发布的10号文件的一些问题
中组发[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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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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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㈡ 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知识问答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问答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六有)
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六个坚持)
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六个制度)
1、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2、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3、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三个机制)
1、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2、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3、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4、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5、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6、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7、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五性)
1、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3、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的五大作用
1、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双高期)
1、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2、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3、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4、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二项待遇)
1、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2、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3、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四大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2、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组发[2008]10号]
㈢ 求中组部【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休干部工作意见》全文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组发[2008]1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
干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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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㈣ 创建教育强市意见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07年,全市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社会教育机构、文化、科技设施基本满足社会需要,初步建设成学习型社会。主要指标达到:
(一)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至2007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至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
(二)义务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标率,2007年全市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100%。普通高中达到广州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2007年80%以上,2010年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7年达到25%以上,2010年达到28%以上。
(三)提高幼儿教育水平。2007年,全市幼儿园达到增城市一级标准25%以上,其中达到广州市一级标准12%以上,达到省一级标准5%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每个镇街办1所中
心幼儿园,积极发展村级幼儿园。到2010年,取消全市所有学前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全部镇街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要求。
(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到2010年,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专任教师学历结构体系。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45%、15%、3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双师型”(有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0%左右。
(五)完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每年有30%以上农村劳动力接受教育培训,企事业干部职工的年培训率80%以上。
(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教育经费切实做到“三个增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和“三保”(财政预算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学杂费全额用于保证学校的正常运作;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支出30%以上。
(七)实施“五项工程”,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
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从2005年开始,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全面进行改造,重点改造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学生生活用房。至2007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基本消灭生活危房,达到"四有"要求,即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宿舍,住宿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初中不少于2.7㎡,小学生不少于2.4㎡,一人有一床;有符合卫生要求及基本满足学生用餐的饭堂;有卫生、干净的厕所;有冲凉房。
2、实施义务教育"五○班额"工程。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入学的需要,尤其要积极解决部分城镇因校舍紧缺而带来的学位不足、大班额等问题。至2007年底,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左右,达到国家"普九"要求。
3、实施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结合近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和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要求,开展新一轮的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尤其要抓好乡镇中小学和初中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工作。至2007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基本能保证实验课正常开课的需要。乡镇中心小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仪器室、图书馆(室)。初级中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理、化、生实验室和仪器室、计算机室、音乐室、图书馆(室),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
4、实施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至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达到95%;同时,要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优质高中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位数量。
5、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和教育强市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市教育局要制订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落实,如期在2007年接受上级部门对"五项工程"的验收和绩效评估。
(八)60%的镇街要达到省教育强镇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共识。
1、成立创建教育强市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成立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XX、市长VV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创强”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创强”工作的进展,协调处理“创强”的有关事宜。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创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教育强镇工作方案,明确“创强”工作是市和镇街两级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 “创强”的有关工作。
2、要广泛宣传"创强"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宣传教育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使全市的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届人士形成良好"创强"工作氛围,积极支持我市"创强"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3、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在“创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合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重点突破,创建教育强镇。
1、按省教育强市的指标要求,必须要有xx%的镇达到省教育强镇,GG市政府要求我市X个镇街都要基本达到省教育强镇指标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上半年:XX镇 X街、XX街;;
2006年下半年:XX滩镇、XX镇、XX街、XX街;
007年:XX镇、XX街;
2008年:XX镇、XX镇。
2、市设立创建教育强镇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镇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信息化建设、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规范化学校建设等工作,确保我市基本达到省教育强市的水平。
3、加快我市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缩小我市城乡教育发展的差距。特别是街、村两级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幼儿教育、职业教育,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达到GG市骨干成校以上标准。
(三)落实教育的“三项改革”、“六项工程”。
1、落实《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中小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施“三项改革”、“六项工程’,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新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以及提高教师普通话整体普及程度和英语教学水平。
2、实施"强师兴教"工程,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建立和完善刚性引进人才与柔性引进人才相结合的制度,提高新教师准入门槛,公开招考、录用新教师。加强教师队伍交流、支援工作,建立中心城区、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各类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山区各级各类薄弱学校的制度,从2006年开始,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有到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着力改善山区、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特教津贴(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的30%)。积极引导和鼓励新招聘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山区、农村任教。深化以教师职务聘任制为重点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动态的、定期调整的学校编制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探索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位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功能。
3、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市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按标准配置学生和教师用计算机,生机比例高中达到8:1、初中达到12:1、小学达到20:1,师机比例达到4:1。小学要配备1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中学要配备2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大力推进教科网建设和教育信息中心建设。2006年实现高中、初中学校网络与省教科网互联;2007年实现中心城区小学、镇街中心小学与省教科网互联;到2010年,全市所有的中小学校网络都实现与省教科网互联,全面提升教科网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我市的教育资源库和数字库,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
(四)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根据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要加大财政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使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中小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使我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都能达到较高水平。形成集中城镇和中心村办学的新格局,把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小学校做大、做强,满足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入学需求。到2007年,全市公办初中撤销10所,新建6所,扩建14所,由目前32所减少到27所(不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平均每所初中规模达到2000人左右;全市公办小学撤销174所,新建15所,扩建40所,由目前263所减少到105所,平均每所小学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新建学校的占地面积中学达到100亩以上,小学达到80亩以上。实施义务教育“50班额”标准工程,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逐步使班额符合国家“普九”规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实验室“新装备”建设工程,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全面充实和完善农村中小学常规教学装备,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室)建设。
加快我市致明学校异地新建工作,把致明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对撤并学校后带来的学生上学交通问题,有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和各镇街协助,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五)积极稳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1、按照先困难家庭、后普通家庭,先农村、后城市,先经济欠发达地区、后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
2、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人口,其适龄子女随父母流入我市的,列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范围。非户籍人口在我市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其子女入学与我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具体实施办法按广州市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六)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
1、普通高中原则上集中在荔城地区和中心镇举办。通过布局调整,撤并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普通高中,重点扩大荔城地区普通高中和新塘中学办学规模,使普通高中平均规模达到2500人以上,并在2007年全部普通高中建成广州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在荔城、新塘中心城区分别建设1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标准学校。
2、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学校;鼓励民办普通高中上等级上水平。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形成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民办高中招生纳入我市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与公办高中同等待遇。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1、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重点办好市电大、市卫生学校、市职专、新塘职专,促进我市普教职教的协调发展,优化布局结构,有效整合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2、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社会赞助、捐资、贷款、投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采取独资、股份制、联办、合作(含中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在明晰学校产权、确保公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行业、企业、社团和个人采取购买、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
3、创新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模式。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业余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多形式共建或联合办学,成立有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机构,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企业要积极支持和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训。
(八)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有序发展;优化、充实、提高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市举办民办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只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鼓励其加快发展。
2、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当地公益事业用地计划予以安排,非经营性教育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土地的方式解决。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民办学校的用地、基建、水、电及其他办学有关方面的规费,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经批准,可以向民办学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
3、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管理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级辖区内相应的民办教育工作,将民办教育纳入正常管理范畴,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民办学校审批、评估等制度,重点加强对产权、财务、招生、教学和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的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相关民办教育工作。
4、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和公告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及评估结果公告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指导和支持成立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协会,使其在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办学经验交流和研讨、强化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九)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加强各级政府的统筹力度,积极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建立灵活多样的0-6岁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充分满足家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多种需要。
2、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形成"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种文化设施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努力满足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大力推进图书馆、科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广播、电视、报刊等终身教育设施的完善和经营。荔城和新塘要加强和完善“六馆一宫”(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运动馆和少年宫)建设,积极抓好社区内的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德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
3、努力发展成人教育。建立以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以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以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市、镇、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弱势人群生存发展技能培训、外来人群适应城镇社会生活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等。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调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市、镇两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实行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与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或中心小学结合,“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学。积极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坚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感染力、吸引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德育格局。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德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结合网络信息时代发展的现状,全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政治教育进网络的工作。加强国情教育、人口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2、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大力创新教育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和改革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体系,不断优化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常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深化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功能。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完善综合、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和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十一)建立三级档案资料库。
市、镇街、学校三级都要建立教育档案资料库,要把2004年9 月以来的教育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入库。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的各项指标要求,设计好档案目录。各镇街、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市印发的档案目录,实事求是,从严要求,建好本级的档案资料库。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料建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档案资料。
四、保障机制
(一)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职责,千方百计开创我市教育事业的新局面,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是本区域、本部门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将创建教育强市的工作列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二)经费投入机制。
2005-2007年,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总投资约12.5亿元,其中广州市下拨创建教育强市专项资金约3.1亿元,市、镇两级政府自筹资金9.4亿元(含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贷5亿元,前期市、镇投入3亿元)。
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办法发展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各界集资、捐资、投资教育。
市、镇街两级财政要把创建教育强市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内管理。市、镇街两级的教育费附加要确保用于创建教育强市的基建费支出。
根据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全市教育事业的人员经费由市政府负担;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市、镇街两级的投入按一定的比例,由市、镇街共同负担。各镇街负责创建教育强镇(街)总投入(含征地款)的25%,市负责各镇街总投入的75%。市设立创建教育强市专项经费,并要继续抓好教育资金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按照《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比例》的有关规定,调整支出结构,规范预算内、外教育经费管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来源。
(三)督导检查机制。
市、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就创建教育强市的工作做好规划,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一次“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督导检查”,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导检查的结果作为各镇街、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㈤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促进本地本单位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这道题是比赛的题吧,哥们也太黑了,这也要问,至于么。
㈥ 中纪委中纪发〔2008〕10号 文件内容
中 共 中 央 组 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组发[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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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
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
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主题词:离退休干部 工作 意见 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08年3月30日印发
㈦ 到底是有老人大学还是没有
每个地区都会有老年大学,课程很多元,老年人可以随意选择自己喜欢得东西。
㈧ 如何办好老年大学的几点思考
全国老龄办发布《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3岁,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99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老龄化速度如此之快,老年教育任务如此之重,老年教育准备好了吗?笔者就办好老年大学谈点浅见。
一、明确办学宗旨是确立老年大学的办学方向
老年大学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老年学习是为了终身学习,而不是为了谋求职业或增加谋生的手段,而是为了个性的发展,为了身心健康,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同时,老年人学习不仅为了自己,还为了社会;不仅为了现在,还为了将来;不是为了索取,而是为了奉献。学习可以使老年人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强身健体,延年益寿,陶冶情操,坚定信念,发挥潜力,回报社会;学习还可以使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潇洒、更加丰富多彩。
老年大学办学宗旨是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老年人的需要,为实现教育目的的教育工作总方向和行动指南,它是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选定的基本依据。老年大学办学的宗旨也是社会或某个阶段培养人的总目标,是老年教育事业的出发点,也是老年教育事业的归宿。围绕宗旨办学就能确保老年大学的办学方向。
二、选好校长,配好班子是办好老年大学的核心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个所好学校。”校长肩负着解决一代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重任。要做一个称职的老年大学校长,就必须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就必须有开拓进取和迎难而上的精神。选好校长的同时,要有一个坚持有力,一个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团结奋斗、富有创新精神的校领导班子。只有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多出成果、多出人才。还要有适应办学需要的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事实也说明了,如景德镇市老年大学有一个好校长,景德镇市老年大学是成为江西省最好的老年大学;上饶市老年大学新校长上任不到一年,改变面貌、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在创建省级示范校评审中得分仅低于景德镇市老年大学6分,排到了全省老年大学第二。
三、加大投入,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是办好老年大学的保障
要充分认识老年大学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的重要性,要选好校址、做好规划、建好校舍、解决好活动场所,配备能保证教学和办公需要的设备。这就要有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应把老年大学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办学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同时要有精明能干、甘当无名英雄,勤勤恳恳的后勤管理人员,乐于为老人服务、为教学服务。把老年大学办成一校五中心,即老年大学,老年图书阅览中心、老年怡乐中心、老年交流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才艺展示中心。上饶老年大学福海分校创新了老年大学办学新模式,一个民办的全免费的老年大学,福海老年公寓十分重视,经费保障、教学设施齐全、活动场所宽敞,满足老年大学的教学与活动的需要。
四、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老年大学办学质量的途径
教师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方法的不断改进,及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建立较高水平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老年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一要精心选聘好教师。教师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教学质量的高低。在把热爱老年教育、精通教学业务、教学方法好、身体健康、有时间保证作为选聘教师的主要标准,建立一支由老年大学领导员工、外聘人员、学员中优秀者三结合的教师队伍,以外聘教师为主体、以员工为支撑、以学员中优秀者为补充。二要相对稳定。教师的聘任一般以三年为一周期较好,最短不能少于一年。人选一经确定,由校委会发给聘请书,根据工作量,按时发给讲课费。三要创新师资队伍管理。鉴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老年大学的独特性质对教师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具有对社会的奉献精神和对老年教育事业的极大热心和耐心。明确教师的责任、行为的规范和课堂常规要求。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尊重教师,感情投入。教师节、春节的慰问,因病住院的探问,表达对教师的尊敬,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在老年大学任教多年的授以荣誉称号等。同时探索授予老年大学的教师荣誉职称。积极推进名师工程,为他们的教学、科研积极提供便利,提供平台。
五、设置好专业和招生是保证老年大学办学规模的前提
课程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学员的求学积极性和在校生巩固率,直接关系到招生;招生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办学规模和效益。要想真正为老年人办好大学,让更多的老年朋友都来学,首先就确定开办有吸引力的专业。秉承“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贯彻“学、乐、为”相结合的办学方针,把老年大学建成老有所学的课堂,老有所乐的舞台,老有所为的阵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专业设置可满足老年的需要(可开设卫生保健、老年心理),适应老年人志趣(可开专业设花卉、电子琴),顺应时代发展(可开设英语、电脑、摄影),富有知识性(可开设古诗词、国学、写作)、休闲娱乐性(可开设音乐、交谊舞、太极拳)、注重实用性(可开设烹饪、家政)。
六、制定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选好教材是老年大学教学的主要依据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规定学员在教学中所应掌握的知识、技能的体系及学员思想方向,是教学内容的表现形式。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服从办学宗旨和办学目的的需要,对促进学员学、乐、为,保证学校培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教学计划具体规定老年大学设置的学科、各门学科开设的先后顺序、课时安排,是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规定学科知识范围、深度及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因此,学校要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好教材;教师要按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授课,注重因需施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健全规章制度和建立完整的学校档案是老年大学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老年大学正常运转得以保证。在加强教学管理上,要健全制度。制定规章制度是增强老年大学管理效益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注重改进管理方法,努力做到“三个转变”:从“以人管人”,向“依靠制度管人”的规范化管理转变;从行政命令,向人性化管理转变;从主观意志,向民主化管理转变。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在规范化办学上,要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推进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老年大学规章制度一般可分三大类来建立,一是管理事的制度,从学校章程到行政管理;二是管理人的制度,从岗位职责到学员管理;三是财物管理的制度,从财务制度到财产管理制度。制度一经建立就要严格执行,要加强日常管理,使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有章可循,有纪必守。与此同时还要有较完整的学校档案。
八、提高办学成果与效益是对老年大学办学的激励
学员在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等方面遍得到改善或提高,老有所学、学有所成效果显著,学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广泛而积极的社会效益是对老年大学办学的检验和激励。课内打基础,课外出成果。老年大学要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仅靠上课时间是有限的,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巩固、发展教学成果。为此,一是组建课外兴趣小组,每个班可根据学员居住区组织若干课外兴趣小组,每周活动一到两次。二是组建一团多队,组建老年大学艺术团,艺术团下成立舞蹈队、合唱队、戏曲队、腰鼓队等各种艺术队。三是定期举办才艺展示,每年举办一届才艺展示和戏曲、舞蹈等比赛。四是每年举办成果展,如书法、摄影、国画展,为举办个人书画展,出版个人诗词集、书法集、印鉴集、著作等创造条件。五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此提高老年人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社会责任感、成就感。
九、加强研究是老年大学办学创新与提高的法宝
老年大学是新型的大学,在我国创办时间只不过二十年多年的历史,老年教育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老年教育的对象广泛,层次千差万别,要正确认识和掌握老年教育的规律,就必须加强科学研究,以利于探索老年教育规律和按老年教育规律办老年大学。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老年教育事业要发展、要有活力,就必须创新。为此,要不断探索办好老年大学的新路子、新方法、新经验、创造新业绩,这就要求配备老年教育理论研究队伍,经费支持,建好阵地,开设网站、报纸杂志,召开理论研讨会、论坛、交流研究成果。
十、领导重视和社会支持是办好老年大学关键
发展老年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需要。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全体人民包括老年人在内,学有所教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此,各级领导务必对老年教育引起高度重视。
老年大学校长的选聘、校舍的解决、设备的购置、经费的保障无一不靠领导的重视,南昌市在解决老年大学校舍、编制、经费上十分重视,南昌老年大学各项工作走在全省老年大学前列。实践证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关键。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老年大学的工作则举步维艰,甚至一事无成。
为此,要理顺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体制不顺,工作机制不健全,是制约我国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理顺主管单位,老年大学的学员对象应由老干部扩大到全社会老人,因此,由组织部主管,老干局、教育局、老龄办协管。二是落实学校编制。根据办学的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解决必要的编制,以保持老年大学工作人员进得来留的住。三是建立党的组织,老年大学可设立学员临时党委和机关党组织,以系班设立党总支、支部,以利发挥党员在办学中的作用。
要把老年教育列入各级党政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老年教育汇报、研究解决老年教育的问题。
要探索老年大学办学的新模式,鼓励社会团体、单位、企业、新社会组织办老年大学、有条件的单位给老年大学经费与物质上支持。
我们深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有社会的支持,有热心老年教育事业的工作者努力,老年教育的明天会更美好。
㈨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高校老年大学工作委员会什么时候成立
现在还没有全国老年大学,只有一个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是组织全国老年大学(含地方老年大学协会和老年学校)之间协作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成立于1988年12月。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接受中国老龄协会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采取单位会员制,吸收了中央各部委、地(市)以上、省军区以上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主办的老年大学及老年教育团体入会。现在全国有单位会员255个,联系着全国32700余所老年大学(学校)和333.5万老年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