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贵机构的经营形式是什么
养老院的经营模式:
一、纯福利性质的养老院:
像这种纯粹福利性质的经营模式通常都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依靠政府或者企业提供的扶持来建设经营的。这种经营模式主要是针对经济收入低的孤寡老人而设立的,由于收入匮乏,条件艰苦,生活条件较差,缺乏娱乐设施,医疗条件较低,这种纯福利性质的养老院并不能满足大多数的退休老人。
二、混合型养老院:
这是目前国内相对较为普遍的养老院经营模式,兼具福利性质和盈利能力,通常具有政府或者慈善机构的背景。在经营方面,根据入住老人要求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除了最基本的养老服务外,通常会提供一些娱乐设施服务等等一些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其盈利性主要表现在收费服务方面,主要是针对入住的环境和服务程度制定收费标准;收费的内容,有入住时的一次性收费和每月收费,也包括一些护理费和医疗费用等。
三、专业公司经营管理:
这种类型更赚钱,利润大但是初期投入高,通常是个人或企业自行出资兴建、管理的老年住宅。这种模式可以为老人提供环境优美、各种设施齐全的居住场所,以及完善的服务。这种老年公寓的形式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出租,收费水平也要比前两个经营模式高出许多。入住者通常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每月交纳租金和管理费。管理机构通过各种高水平的服务收费获取利润。
② 椿萱茂养老院是什么样的管理模式
椿萱茂养老院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尊重老人自由,乐享生活和健康。同时还引入国外成熟养老的模式,追求生活上,用则进,不用废的理念,鼓励老人多做事,追求梦想,让老人能享受到独特的养老服务体系-乐享365服务,让老人每天都能感受到健康、快乐、安心、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③ 有人懂经营养老院吗
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机构养老、小型家庭养老院、居家养老、暖巢管家养老等10种养老模式,让辽宁省大连市和来大连市养老的国内外老年人有了多样化的选择。
在14日召开的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上,大连市副市长刘俊文介绍了大连市的10种养老模式:
[转帖]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
(一)机构养老模式。即养老院养老。大连市在养老院中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根据设施、条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形成一批以精神卫生、休闲康复、临终关怀、才艺特长等为特色的机构养老院。
(二)小型家庭养老院模式。这种模式利用自家闲置住房,将其装修成适合老年居住的场所,在照料自家老人的同时,招收社区附近的社会老人。床位设置一般为6-15张,主要由家庭成员为受养老人服务。这种“家门口的养老院”因兴办操作程序简单,资金投入少,家庭气氛浓厚,服务细腻周全受到老人喜爱,目前大连市已有这类养老院20多家。祝您生活愉快!
④ 投资养老院市场如何开办老年公寓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哪些什么模式经营和管理宣传如何做
是个很好的办法
⑤ 独居老人社区应该如何处理
在人口结构高龄化的浪潮下,强调运用社区志愿,提供老人相关社区福利服务的措施,是实践“在地老化”的重点所在。尤其是针对独居老人的照顾,由于独居老人的需求涉及多方面问题,如健康问题、心理问题、社会人际关系、居住问题以及经济问题等等。因此,针对社区独居老人的服务,应该经过综合性评估并提供整合性服务,才能符合其多元需求。
以台湾为例,台湾社区独居老人的照顾,多由民间慈善团体,或地方政府以公私协力的方式,委由民间非营利组织办理。台湾以各地方政府为中心,各自独立发展社区独居老人的关怀方案,不但是为着福利服务的需求能够因地制宜,也与社区发展以及民主化后福利分权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样的背景,由于政府在人力和经费的差别,造成独居老人关怀方案在实施上有着不同的困难。然而,另一方面来说,台湾在社区独居老人关怀的服务商,在“在地老化”的理念上,独居老人的社区服务方案内容,多是电话问候、送餐服务、关怀访视、家务整理、支持陪伴等等。
社区中的独居老人多数面临生活上的健康风险,例如:跌倒、脱水、低体温症状、感染及外伤等。事实上,相较于生理健康的问题,独居老人更可能面临心理及社交方面的问题。社会支持度较低、亲人朋友较疏离、社交生活贫乏以及个人社会适应等潜在问题,致使独居老人可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于社区中的老人而言,社会支持是一项重要的环境因素,影响其健康,社会参与及安全。因此,如何在社区中给独居老人提供适当的资源与支持,有助于他们社会生活的施营和社会参与,也是社会福利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与传统的家庭养老相比,社区养老服务具有专业、便利和成本低廉的独特优势。 从专业化来看,由专业人员来照料老人,可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 从便利性来看,社区养老服务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大家同在一个社区,彼此熟悉,感觉亲切,服务上门,办事方便。 从成本来看,社区养老服务能够避免机构养老成本过高的弊端,低成本运作,不需要为新建许多养老设施而增加人力和资金的投入,可以充分整合社区资源。
实行社区管理服务,不仅要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还要考虑他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应尽力做到“养、医、乐、学、为”为一体,可以选择如下服务模式。
一是家政服务。将一些原来由家庭负担的事务性工作纳入服务范围,开通服务专线电话,实行上门服务,这一服务体系应包括家庭保姆介绍、代买菜、洗衣、打扫卫生、维修、搬运等内容。
二是社区医疗服务。开展医疗服务“下访”活动,开设家庭病房,上门送医送药,实行巡诊制度、义务查体制度,实现从“有病去医院”到“小病进社区、大病去医院”的转变。
三是文体活动服务。围绕“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如棋类、球类、书法、健身、合唱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四是设立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城区独居老人在老年人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发展社区老年公寓、日间照料室、托老所等老年人服务机构,对家庭抚养照顾有困难的老人、独居老人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服务。
除了社区服务,对独居老人的关怀还有“社区照顾”。社区照顾源自于人们对福利机构照顾的批评。社区照顾模式在我国已经开始构建,基本形成规范化的社区照顾流程,并且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也有了专业性的体现。在实践上, “机构养老、社区照料、义工援助、邻里互助、亲情慰藉、协会维权”六位一体养老模式已开始发挥其养老功能。社区照顾倡导五种双向互动:一是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二是老人与家人之间的互动,三是邻里之间的互动,四是老人之间的互动,五是老年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
⑥ 佛教养老院的管理模式
佛教养老院如何规划对社会的发展促进起到什么作用?
⑦ 养老院的经营模式
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机构养老、小型家庭养老院、居家养老、暖巢管家养老等10种养老模式,让辽宁省大连市和来大连市养老的国内外老年人有了多样化的选择。
在14日召开的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上,大连市副市长刘俊文介绍了大连市的10种养老模式:
[转帖]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
(一)机构养老模式。即养老院养老。大连市在养老院中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根据设施、条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形成一批以精神卫生、休闲康复、临终关怀、才艺特长等为特色的机构养老院。
(二)小型家庭养老院模式。这种模式利用自家闲置住房,将其装修成适合老年居住的场所,在照料自家老人的同时,招收社区附近的社会老人。床位设置一般为6-15张,主要由家庭成员为受养老人服务。这种“家门口的养老院”因兴办操作程序简单,资金投入少,家庭气氛浓厚,服务细腻周全受到老人喜爱,目前大连市已有这类养老院20多家。
(三)日托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主要由街道或社区兴办,入托老人“朝至夕归”,被老百姓戏称为“老年人的幼儿园”。室内设置活动室、休息室、餐厅及老年大学课堂等。目前大连市已建成20多家托老所和8个日间康乐苑。
(四)居家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院,由经过培训的社区下岗失业女工,上门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政府出资购买[转帖]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公益岗位,用于居家养老养护员补贴。大连市到2005年底已有2687户老年家庭采取这一模式。
(五)货币化养老模式。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资金对特困老人进行补贴,老人可选择居家养老,也可去机构养老。选择居家养老的老人可得到政府每月发放的“代币券”,老人可凭券自主选择明码标价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随意选择养老院,用养老金(低保金、房屋出租金等)作养老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和养老院减免。今年,大连市8125名享受低保的特困老人全部实行货币化养老补贴。
(六)暖巢管家养老模式。为空巢老人配“管家”,从老人退休开始,就有养老服务站把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料、身体健康监护、生活用品代购和配送、健康指导和咨询、休闲娱乐等承担下来,有专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目前大连市已有10个暖巢管家服务站。
(七)异地互动养老模式。在当地养老机构或中介机构登记,到外地养老机构养老。2005年,大连市成立了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开通了互动式异地养老网,为各地老人异地养老提供专业服务。目前,大连市有二十多家养老[转帖]十大养老模式有哪些?机构与外地养老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异地养老服务。
(八)养老助教模式。为国内外高知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同时,利用其教学资源无偿或低偿帮助学校教学。大连交通大学建立的“国际书香怡养院”,吸引了不少日本老人来大连养老
⑧ 养老院 刚起步 入住老人不多 请问有好的管理方法 去吸引更多的人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 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 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 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 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 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 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 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