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得了老年痴呆 他的监护人有什麽责任
没有任何责任
Ⅱ 老年痴呆病人的子女是否就自然成为法定监护人
配偶,成年子女
Ⅲ 老年痴呆病人的子女是否就自然成为法定监护人
你好:是这样的,如果不能确定监护人,可以由基层组织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
Ⅳ 父亲老年痴呆 母亲想做他的监护人,需要子女同意吗
不需要子女同意。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配偶可以成为监护人,无需子女同意,有纠纷可至法院调解。
Ⅳ 如何向法院申请老年痴呆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回并且管理其财产答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法定监护人的规定: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可以向法院申请也可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
Ⅵ 老年痴呆症如何指定监护人
子女为第一监护人,如果有多个子女,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谁照顾时,谁监护
Ⅶ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原则是怎样的
老年痴呆患者的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有对指定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