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尔滨市满六十五免费乘公交、地铁相关规定
关爱老人,让更多冰城老人享受发展成果。人大代表一项惠民建议得到市政府重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市老年人优待乘车政策有望近期出台,老年人免费乘公交的年龄,拟由现在的70岁提前到65岁,具体操作方法正在测算中。
人大代表建议
让更多老人享优惠
今年上半年,市人大代表苗中林提出了《关于老年人凭证免费乘车的年龄由70岁改到65岁的建议》。苗中林认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公交,是关爱民生的重要举措,好事当然要办好。国家规定60岁及其以上年龄的人,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活动的半径显著缩小,安全度降低,出门机会减少。因此,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规定不应过大。
因此,他建议把哈市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定位在65岁以上,使哈市的老年人能够提前5年免费乘坐公交车。
记者从哈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苗中林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重视。
60岁以上老人
或也有优待办法
近年来,老年群体对放宽优待乘车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具体优待方案进行测算,拟将哈市老年人乘车优待年龄降低到65周岁,对于60岁以上老人也在考虑相应的优待办法。
根据市老龄办的统计数字,截止到2013年底,哈市60岁以上老年人为16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48%。按年龄段分,其中,60岁至64岁老年人为60.45万,65岁以上老年人为104万,70岁以上老年人为68.28万,80岁以上老年人为21.49万。
按此测算,如果将老人免费乘车年龄提前至65岁,除去部分失能老人外,新增受惠人数将达30万。
2. 哈尔滨市老年人乘公交车有什么新精神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印发放宽老年人优待乘车年龄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将老年优待乘车年龄放宽到60周岁,即我市主城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可以办理新版老年证。
二、新版老年证如何办理?
1.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
2.首发免费;
3.不具有哈市户籍但在哈市长期居住的60-69周岁老年人,另需携带哈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开具的常住证明。
注:可持上述资料到客服中心、分中心办理。办理时限为20天至23天(特殊情况自动顺延)。
三、新版老年证具有哪些功能?
新版老年证具有《敬老优待证》和城市通IC卡功能。老年人持新版老年证就可享受优待乘车和其他各项优待项目。
四、新版老年证消费规则?
60-69周岁的老年人持新版老年证乘坐安装城市通IC卡消费机具的市区公共汽车、电车和轮渡船只享受5折票价(含361、338、343、348、357、335、210、332路等8条郊区线路),市区轨道交通执行原票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卡在平峰时段免费);70周岁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新版老年证享受免费优惠乘车(船)政策;未办理新版老年证升级的新版老年证执行原有5折优惠乘车(船)政策;持超出优惠有效期及在其他领域消费的新版老年证执行与普通卡相同的消费规则,不能享受优待。
五、新版老年证丢失重新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申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到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分中心重新办理,重新办理需一次性交纳15元办卡费,办理周期为20天(分中心办理周期为23天)。
六、新版老年证为什么要实行年度审验?
年度审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盗用卡的非法流通及持卡人自然消亡后老年乘车卡的非法窜用,确保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
七、新版老年证什么时候审验,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新版老年证执行优惠有效期年度审验制度。初次办理的卡片即完成当年审验,优惠有效期为2 年。持卡人需在前次审验后的24个月内办理审验业务。
退休军人无第二代身份证审验时,需相关部门开具证明,标明持卡人姓名、军人身份及持卡人的18位身份证号码并盖章确认。
注:持卡人办理审验及升级业务时可提前一周携带新版老年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他人代办另需携带持卡人户口。
八、持新版老年证的人年满70周岁,需要重新更换卡片吗?
不用,新版老年证需在年满70周岁时(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办理卡片类型升级,升级后卡片执行新版老年证(老年卡)消费规则。
注:持卡人办理审验及升级业务时可提前(一周)携带新版老年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他人代办另需携带持卡人户口。
3. 哈尔滨有高龄津贴,该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在全市贯彻落实高龄津贴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记者获悉,哈市高龄津贴政策共有 3 项,除了百岁老人,80 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人也可申请津贴。今年哈市将重点围绕骗取冒领津贴等 6 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4. 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照本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第三条本规定由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具有本市户籍的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常住本市的六十周岁以上外埠老年人凭居住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敬老优待证》。第五条老年人除享受《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的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政府兴办或者财政支持的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病床免收出诊费;
(二)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入老年大学学习,学费享受半价优惠;
(三)到律师事务所免费进行自身事务的法律咨询。第六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
对办理扶养、助养、赡养老年人的协议公证,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公证机构应当减半收取或者免收公证费。
经济困难的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第七条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分配适于其居住的楼层;在农村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住房应当优先安排改造。第八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龄在八十至八十九周岁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符合市有关规定的老年人以及九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并在挂号室、就诊室、收费处、药房、住院处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公示优待内容;医疗机构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免费提供担架、推车和助步器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为患有慢性病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第十条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站点或者交通工具上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公示优待内容,候车(船)室或者交通工具上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专座。第十一条商业、饮食、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邮政、银行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公示优待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电话预约、分片包干、上门服务等措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免收或者减收服务费。第十二条市、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投诉电话,受理有关老年人优待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解决有关问题,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或者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绝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提请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对优待老年人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6年8月15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9年4月10日发布的《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的规定》同时废止。
5. 哈尔滨90岁以上老人 医保
给从今天(6日)开始,哈尔滨市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的工作全面展开。今天是办理新版《敬老优待证》的第一天,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证工作已经开始,还不到上午九点,做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
待证》地点的公园东路老年活动中心已经人头攒动,很多老年人排起长队,连走廊里也聚集了很多人。不少老年人因为排不到队,只能返回,
哈尔滨市老龄委秘书长马坤说:“老年人热情很高,也是着急迫切的,到现在我们发号已经发了300多,领上号的今天一天都能把它办出来。从
现在开始不限期,以后一直办每天都有。”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敬老优待服务的通知”规定,年满60周岁(包括外地在呼市居住)的老年人凭新办理
的《敬老优待证》,可在游览公园、旅游景点,参观古迹、各类公益性文化场所,就医、使用公厕、法律咨询以及乘坐公交等多方面享受优待
。对老年人实行的优待服务政策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77岁的宋佳军老人说:“对老年人的优待不断提高,这是我们国家文明进步的表现,
去公厕免费了,普通挂号免费了,很多旅游景点免费了,不要以为这个事很小,这个事影响很大的,很多老年人就觉得我们生活有奔头,不是
70古来稀,现在80、90大家活得也蛮幸福,非常热爱生活,老年人都乐坏了,说赶上好时候了,非常高兴,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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