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的房子怎么分配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房产可以用买卖、赠予、继承等方式进行过户,有些家庭中父母名下拥有一些房产,但如果老人突然离世也并没有立遗嘱,那么老人过世后房产该怎么分配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一、老人的房子怎么分配
1、老人有配偶也有子女的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老人去世后没有立遗嘱的,继承被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老人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健在的配偶有权享受一半的财产,剩下的可以由配偶、在世的父母、子女继承。
第二,如果老人的财产是个人所有,那么在世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将平分。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个在世的,第二继承人就不可继承。
2、老人已无配偶但有子女
如果老人去世之后配偶也不在世的,同时老人去世前没有立遗嘱,那么就有老人在世的父母、子女一同继承。如果在世父母与老人子女商定好由其中某一子女继承,那么老人在世的父母以及其他子女就应该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表示他们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这样改房产才能够由其中某一子女继承。
3、老人有配偶无子女
老人没有子女、父母也不在世同时没有遗嘱的,那么房产由健在的配偶继承。
4、老人无配偶无子女
老人没有配偶或者配偶不在世了、子女、父母也不在世同时没有遗嘱,这样就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文章老人的房子怎么分配,希望小编分享的文章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跟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2. 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如何继承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3. 老人一方去世的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有一半归另一方所有,另一半为去世方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若有遗嘱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另一半财产的分配,若无遗嘱应该按照继承法由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另外,进行分配时,不仅仅是死亡一方的财产还包括债务,应由其财产继承人承担,如有未成年子女还应承担起子女的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4. 家中老人去世后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是均分,您赡养老人较多,可以主张多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但您需要提供赡养老人较多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陆余败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执行,同一顺序人共同分配,详见继承法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已分家并约定赡养人的,其中子女范围可能缩小到赡养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毁做,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看他在去世前有没有留下寄存书,有的话按照医嘱分配,没有的话就要看法院怎么判。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来分配。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人去世,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你说的情况,应由三个兄早颤弟姐妹继承者,已故的兄弟姐妹由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们出的钱,其他子女是否知道,是否认可。再就是房子是否增值。
如果都认可,他们放弃继承,均有你继承,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增值,他们不愿意放弃,可以出售,将你出的钱扣除,加一部分利息,剩余的部分继承
最好协商处理,同时录音,以免他们,一旦诉讼不承认就不好举证
老人去世后,房产怎么分配;如果在没有遗嘱说明的情况下,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继承。。。
老人去世后,住房产权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是属个人的房产权。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1条、12条、13条、33条
逝者的那一半房产,如有纸质遗嘱或遗嘱公证归指明人员按遗嘱要求分,如遗嘱无要求,则平分。如无遗嘱,则逝者配偶、子女、父母(如有)平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额。)
注: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5. 家中老人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房产的分配继承不是以户口来决定的,只要是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就可以分配继承。不需要户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