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的财产他的子女们如何去分配
老人遗产子女的分割:在老人死亡后,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老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老人在世时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1、去世老人的婚前财产如无遗嘱由其子女和在世老人平均分割;
2、该老人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无遗嘱,首先应分出50%属于在世老人所有,剩余50%由其子女及在世老人均分;
3、另外对方的子女能否继承,要看是否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二、老人遗产分配法律规定
1、遗嘱继承,即如果老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直接分配财产。
2、遗赠。如果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好友,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也属于有遗嘱的情况,遵照遗嘱执行即可。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3、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4、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老人财产分配权在谁
1、老人家还活着,这种情况下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他人没有权利分割分配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财产。由老人自由支配和处置。
2、老人如果去世,属于老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㈡ 老人房产儿子女儿怎么分配
老人财产子女分配方式如下:
1、确认老人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
2、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3、若无第一顺位的,则由第二顺位确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㈢ 老人去世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1、老人过世后首先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对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按遗产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碧卜逗,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悔卖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弊碧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㈣ 老人留下的遗产儿女怎么分
父母留下的遗产子女按顺序继承。子女为 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贺锋般应当衡拍衫均等。对被继咐腔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㈤ 老人留下的遗产儿女怎么分
法律分析:老人生前有遗嘱优先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当首先依照遗嘱进行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㈥ 老人去世后家产儿女怎么分
父母去世后遗产子女应当等份分配。若父母去世时立了财产如何分配的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来分配,若父母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有,父母,子女,配偶。所以,子女分得的财产应该是等份等量的。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老人离婚孩子继承财产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孩子根据继承人的数量进行均等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老人去世子女财产分割方法如下: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补偿分割,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㈦ 老人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一、老人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1、老人财产子女按如下方式分配:
(1)确认老人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仿斗;
(2)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薯喊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人有哪些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数大野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㈧ 老人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老人财产子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具体如下:
1、如果有遗嘱,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裂首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肆举数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答毕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㈨ 老人财产子女如何分配
老人财产子女按如下方式分配:确认老人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如果有,则优先按照遗嘱协议办理财产分配;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继承人之间咐腔商量分配比例,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衡拍衫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贺锋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㈩ 老年人遗产孩子怎么分配
老人遗产子女的分割:在老人死亡后,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老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