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再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什么办法
在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这样可以很好的防止婚后因为归属不清,可引发的财产纠纷,双方需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做公证,其次可以两个人协商约定,夫妻双方互不继承对方的遗产,一方所遗留的财产可以给对方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继承。
Ⅱ 老年人再婚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老年人再婚的,跟结婚登记一样,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当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Ⅲ 关于老年再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针对老年人再婚的法律规定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Ⅳ 再婚老人双方都有儿女,老人的赡养问题要怎么解决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老人,晚年离婚或者配偶离世,为了有个伴,遇上合适的人又再婚。而各自的儿女也同意父亲或母亲这样的相处方式,因为这个时候儿女也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老人,老人能找到自己合适的伴侣,也是在替子女分担。但是半路组成的家庭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财产纠纷,比如两个老人年纪大了,以后的抚养问题等等。财产还好说,可以婚前公证或者提前分配到各自的儿女名下,而抚养老人的问题就比较麻烦了,有自私一点的儿女,甚至会觉得是对方的老人拖累了自己家人。当然不管怎样,两个老人走到一起就是一家人,凡事都可以商量着解决。
其实这并不是特别难解决的事,只要双方各自退让一步,事情很好解决,更没有必要因为抚养老人的事而伤了和气。老人选择在一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所以不要辜负了老人的心意。
Ⅳ 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的处理
法律分析:老人再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财产问题:
1、签订财产约定协议书。具体约定双方的婚前财产归属、再婚后的生活、医疗、子女关系等财产归属问题。这是再婚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也是对双方子女的承诺。
2、立遗嘱。对于老年人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双方子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于再婚老人婚后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子女都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因此为了以防双方子女之间闹矛盾,可以先立遗嘱,在遗嘱中对财产进行明确分配。
3、进行意定监护。意定监护是指老年人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4、进行财产信托。若再婚老年人的家庭拥有大量资产,为了避免再婚后产生纠纷,可以进行财产信托。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权益等)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