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有病,独生子女不管怎么办
如果老人生病了,而且还只有一个女儿的话,那么他应该尽义务来照顾老人,如果他不尽义务的话可以去找相关部门来管理,进行一下调解。
Ⅱ 老人有病,子女不为其看病算违法吗
子女依法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老人有病,子女不为其看病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因为不给老人看病造成严重后果,子女依法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Ⅲ 老人生病卧床,儿女拒绝给他治疗,老人该怎么办
老人可以打电话找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帮忙处理,一般情况下子女不赡养老人属于违法事件,子女就算是不想出钱也不行。
先不去评说这几姊妹对父亲“见死不救”的事,单凭我的分析,既然父亲病危,那就必须经过医院的医生反复诊断后,才得到“病危”的结论;并且,医生还背开病人,暗地里把其父亲的病情告知了儿女们,该父亲患上的是绝症,医院也无法救治。
因此,提出此问题的人也许不了解病人的病情;否则,也不会造成姊妹之间的埋怨和误会。如果知道了,他(她)也不会去提出如此“坑爹”的问题的。所以,如果去评论某一件事,人们必须去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而不是从表象去判断一个人的对与错。
Ⅳ 儿子不善养老人,不给老人看病,有何法律制裁
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精神赡养将得到重视。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我国《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都对赡养父母作了相关规定。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
《婚姻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老年人由于年老体弱,有的行动不便,有的视力、听力、口头表达能力变差,有的老人没有文化,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自己不能直接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或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要求或代为提起诉讼。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解决,如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养老金或医疗待遇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害人所在组织或者侵害组织的上级机关处理,老年人认为其家庭成员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处理。二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Ⅳ 霸占老人的财产,却不好好赡养老人,不给老人治病,应该怎么办
1、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这子女返还财产并承担赡养责任;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