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有结婚证怎么开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办结婚证需要一下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B. 老人家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老人没有结婚证如果是没有办理的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需要进行补办,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然后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C. 结婚证丢失,如何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二、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D. 老人的夫妻关系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档案遗失,由档案部门出具无档证明。当事人应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上有夫妻关系的记载).身份证.有单位由单位,无单位按户口簿上登记为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写明二人是夫妻关系;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处办理的结婚登记;二人夫妻关系关系一直续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 老一辈没有结婚证怎么证明夫妻关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结婚是双方自愿的,任何人不能强迫自己的意愿而结婚。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夫妻之名,但是生活当中有夫妻之实。那么老一辈没有结婚证如何证明夫妻关系?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老一辈没有结婚证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二、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四)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三、事实婚姻的形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四)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F. 老人的结婚证没了,怎么证明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G. 老一辈没有结婚证怎么证明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H. 没有结婚证怎么开结婚证明啊
没有结婚证开证明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遗失或毁损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I. 结婚多年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办理证明怎么写
若达到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就各自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单位开未婚证明,在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盖章。现在民政部门有现成的格式证明,你填写一下就行。
自己写的格式如下:
未婚证明书
姓名x××(性别,出生年 月 日,现住**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村委会(公章)【或**街道居委会】
*年*月*日
下方加盖民政部门“情况属实”证明的公章就行了。
职工未婚证明范本
未婚证明范本:
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从未登记结婚,特此证明。
xxx单位(盖公章)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姓名xxx ,性别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年 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 (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
J. 父母的结婚证没有了怎么证明
您好,您的父母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内地居民补办一般需要身份证、户口簿。
【关联法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29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62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64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