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参加“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死后,有丧葬费、抚恤金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后参保人死亡的,必须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才有丧葬费,丧葬费的多少根据各地情况。目前还没有抚恤金,只能退回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余额。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㈡ 老人去逝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一)抚恤金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伤残军人抚恤费,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二)丧葬补助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㈢ 广州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一、2022年广州丧葬费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1.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统一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2年各地丧葬费标准如下(其中韶关、清远、河源三地今年的平均工资目前还没有发布,是按照2020年平均工资推算的大致数据,仅供参考):
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
1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4000*40=254824元。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3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3500*20=70000元。
㈣ 广州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广东省企业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㈤ 广州丧葬费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1.若死者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死亡的,丧葬费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若职工是因公死亡的,其丧葬费的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㈥ 2022广州抚恤金标准一览表
㈦ 丧葬费用一般是多少
丧葬费用每个地区不一,例如广东某市的丧葬费的级别标准是:
1、一般火化骨灰收费6000元、中等层次火化遗骨收费12000元、高等层次火化遗骨收费16000元,还有其他附加的服务没有计算;
2、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3、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计算。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㈧ 广州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2022年最新丧葬费标准通常如下:
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
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
3、供养一个直系亲属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进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丧葬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给死亡人亲属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的费用。
丧葬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㈨ 广州殡葬费用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套式殡仪服务收费标准从现行的最高1200元调高到1400元,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中的个别项目比广东省的指导价要低。套式殡仪服务最高1400元;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具体内容,包括遗体的消毒、清洗、包裹、冷藏防腐、化妆和整容以及穿、脱衣等项目。 最贵的是清洗服务,每具150元。而遗体告别也分为租用休息室(小型休息室)、租用灵堂(小型告别厅)两个项目,收费标准分别为30元和350元。记者对比发现,遗体的包裹、冷藏防腐、化妆整容等费用都比省里的定价要便宜20元。 其中,小型休息室的租用更比省里的定价便宜7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