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年再婚有什么好处
老年人丧偶或者离异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精神上的痛苦,情感上的缺憾及生活上的无助。这时重新结婚便会适当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有了一个新老伴以后,可以与之共同分享、追忆生活的往事、喜怒哀乐,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排除内心的烦恼、焦虑、苦闷忧郁。使内在的情感与外界的刺激达到平衡。
对于再婚老年人来说,有人陪伴度日可以消除孤独。白天做些两个人都感兴趣又对社会有益的事。晚上一起听音乐、看电视;夜深人静时互相体贴、安慰。这样的生活既解决了平时在生病时有人照顾,又给生活带来了乐趣。
(1)有利于摆脱失偶后的悲伤
无论是离异还是丧偶,悲伤是难免的,尤其对老年人来说,搞不好会影响身体健康,而再婚,就会帮助您摆脱烦恼和忧伤。
(2)有利于性生理健康
一般情况,健康老年人到了70多岁还是有生理要求的。再婚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相亲相爱激发生理上的需求、使双方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通过性生活还能够找到一种年轻人的感觉。
(3)有利于生命安全
孤寡老年人单独生活,特别是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的而言就更不安全了。再婚老年人可以相互照顾、互相监护。
(4)有利于经济节约
老年人再婚后双方可以把其中的一套住房租出去,同时也节约了水、电、取暖以及其他一些开销,从经济上来讲是十分划算的。
(5)有利于隔代抚养
两个老年人在一起不仅能相互照顾,而且更有利于看护孙子、孙女、为家庭继续发挥于热。
(6)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多数独身老年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年人的精神负担。
(7)有利于社会和国家
老年人家庭生活解决好了,国家的负担自然也会减轻,比如说一些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等,对社会的发展十分有利。
有不少老年人在谈到新婚的动机和目的时这样说:“太寂寞了,要有个伴儿”,“帮助料理家务。”总之,老年人再婚是想找个伴,不仅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互相扶持,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互相沟通、互相慰藉,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和精神上的放松。
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人们不仅希望活得长久,而且要活得充实、富有情趣。所以,再婚对于老年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它能使人充分地享受人生最后阶段的快乐,愉快地度过幸福的晚年。
⑵ 老人再婚,应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什么办法
在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这样可以很好的防止婚后因为归属不清,可引发的财产纠纷,双方需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做公证,其次可以两个人协商约定,夫妻双方互不继承对方的遗产,一方所遗留的财产可以给对方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继承。
⑶ 老年人婚姻自由是如何保障的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的保障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⑷ 老年人再婚赡养问题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你说的这种情况,由各自的子女赡养各自的老年,老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
⑸ 针对老年人再婚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继承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在婚前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受到影响,而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约定其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
4、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样,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子女都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或其家人,引发矛盾和纠纷。同居、“走婚”的形式,虽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事实上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为诈骗者创造了可乘之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防止被骗的有效途径之一。
⑹ 老年人再婚有什么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会涉及赡养、财产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是很多子女都很在意的,怕牵扯到自己父母的财产,怕承担责任。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毕竟不是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在让家里进来一个人来生活难免会有些不自在,而且住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家庭琐事产生摩擦,这样会给老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一般中老年人再婚是很少会在生育了,通常老人再婚对于子女之间的关系处理非常重要,若处理不当,不仅子女和自己的新老伴会产生矛盾,纠纷,甚至还会使老年人再婚走向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