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独一方去世遗产怎样分配 如果一方去世没有来不及立遗嘱,财产该怎么办
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性别和先后次序之分。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是养兄弟姐妹,都可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和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的关系成立而消除,不得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扶养的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的,仍可继承其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第 10条第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见,本条所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在法律意义上形成排斥和补充关系,即第一顺序必然排斥第二顺序,而第二顺序在第一顺序发生全部空缺时进行补位。只要第一顺序中有一个继承人存在或享有并行使继承权,即对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产生全面排斥后果 ,因而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能在三种情形下才产生补位效果,有权参加继承:①第一顺序中无继承人;②第一顺序中有继承人,但全部放弃继承;③第一顺序中有继承人,但全部丧失了继承权。
如果第二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的义务特别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可以依照本法第 14条的规定取得适当部分遗产。但这不是实际继承权,而是对所尽义务的补偿。
2. 失独老人如何行使继承权
在独生子家中中,一旦儿女因病症或出现意外去世,儿女的另一半与老人所建立的姻亲关系亦因此中断,老人的精神状态及老年生活都会遭受严重考验,而当子女留有遗产或债务时,老人的继承权通常会与子女配偶所享有的夫妻共有财产权相冲突,有时子女也会留有遗嘱,其对遗产的处分亦会对老人产生影响,此时失独老人如何行使继承权才能安享晚年呢?
如果法院判决认定遗产为无主财产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而且规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对该项遗产提出请求的,经法院审查属实,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将该项遗产判归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所有。
3. 失独家庭的遗产由谁继承
失独家庭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法定的第一合法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合法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丧偶失独老人如何继承子女的遗产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 丧偶后单独所有房子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如果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由有继承权的人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先后离世的失独老人的遗产由哪方老人的姊妹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先离世老人的财产,先去掉配偶的一半财产,剩下的另一半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是这一顺位的继承人只剩配偶了,由其配偶全部继承,后来该配偶也死亡,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也就是后来死亡的老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
6. 丧偶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根据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袭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没有遗嘱,所以,遗产由四个子女依法定继承来分配财产。
二儿子先于其父母去世,但不能剥夺其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儿子的子女可依法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同时,三儿子无子女,随父母居住,如果其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