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年纪大了,姐妹很多,大家是否要轮流抚养父母呢为什么呢
正常情况下,我们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出于什么情况,只要是父母的子女,就都要进行赡养,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推脱,法律虽然这样规定过,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不去遵守这项应该尽的义务,比如说我就经常看到报纸或新闻上报道过,有的时候,一家七八个兄弟姐妹,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自己年迈的父母,甚至让父母去睡大街,每次看到这种报道的时候,我都特别的愤怒,也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老人可以排除一切困难去养活七八个兄弟姐妹,但是七八个兄弟姐妹却不能养一个老人?所以说,我们无论有什么困难,都应该进行赡养的义务,如果姐妹很多的情况下,那就更好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协调:
3、看老人的想法
最后我们也要照顾到父母的想法,有些时候父母就喜欢偏爱一个子女,那么养老的时候,肯定也特别喜欢到这个子女家去养,所以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其他人就可以选择出钱或者出力,我想说的是,我们尽量应该顺着父母的意思去做,让他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❷ 兄弟姐妹轮流抚养老人,姐姐远嫁该咋抚养
兄弟姐妹轮流抚养老人,姐姐远嫁后不便当,可以通过贴钱的方式委托兄弟来抚养老人,总之不能不闻不顾,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姐姐由于地域的关系,来回跑不便当,只有多贴钱以示自己的孝心,委托兄弟抚养老人,这是最好的方式。
❸ 两兄弟怎样赡养老人比较公平
两兄弟可以让老人轮流吃住比较公平!可以一年,半年和一个月轮流吃住也!
❹ 家有两女儿一个儿子怎样分配抚养老人
一般情况下是由儿子赡养老人,女儿适当的拿钱,也可以侍候老人,当老人有病的时候,三个子女都应该出现侍候老人,但是对于钱财方面老人归谁老人的财产都归谁,如果老人没有钱的话,那就是三个人平均分配都出钱出力赡养老人,如果有的儿女条件不是很好,但你可以多出力呀,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是最好的办法。
❺ 老人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法律分析: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❻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如何给4个老人养老才最稳妥
其实这种情况也是压力比较大的吧,因为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能无形当中就存在着一种特别大的压力。其实,如果这两个年轻人他们两个家距离的不算太远,那么就完全可以每周或者说隔一段时间去双方父母的家中待上一段时间,这也是非常不错的。一名老人最喜欢就就是一种陪伴,在就是说如果这四位老人当中他们其中有两位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或者说还能去做一些事情,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去做一些事情,这样也能减轻他们的一些个负担。
所以说有的时候我们不管出现一种什么情况,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去解决一些问题。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去享受生活当中所带来的一些个精神。
❼ 如今的农村出现“轮流伺候”老人的现象,如何看待这一现实问题呢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现在大批青壮年农民纷纷选择进城务工,村子里大多都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而农村老人由于干了一辈子农活,到晚年时大多身体状况一天不比一天,他们的养老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的关注。我是【乡村关中】,职业农民,农技从业者,“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就有“养儿为防老”的传统,但农村青壮年都外出务工了,这些老人养老问题怎么办呢?俗话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人生不同的阶段人有不同的烦恼,对于农村青壮年人来说,结婚、彩礼、房子、车子、儿女上学老人养老等都是最大的问题;然而在现实的农村环境下,农村老人的养老成了“老大难”问题,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无人照顾比比皆是。于是,在农村就出现了子女轮流照顾老人的状况。作为“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农民朋友也实在是无奈之举,看法具体如下:
总之,现在农民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好,农民家庭经济也越来越富裕,农村虽然没有城市繁华喧嚣,但有着一份独特的宁静和朴实。农民朋友们每天都过得忙碌而又充实,而轮流伺候老人也是农村朋友生活之中的无奈这举。很多农村老人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每天没日没夜起早贪黑劳动,现在老了需要子女照顾他们,却是轮流伺候,未免让人心痛,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其实,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居住的人也一样面对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农民,我们也不要把城里人想像的有多么高尚,有多么善良,他们兄妹之间更是斤斤计较,薄情寡义!
❽ 农村出现“轮流伺候”老人的现象,如何看待这一现实问题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老年人口越来越多,很多人家都面临着如何养老问题。在上了年纪的老人,一般家里面都有几个子女。所以很多情况下农村经常会出现轮流伺候老人的现象,那么你对这种情况是怎么看的呢?老人家是轮流在几个子女家生活好,还是在一个子女的生活好呢?
在农村里面超过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身体不是特别好的情况下,可能就需要特别有人来专门负责生活起居。而70多岁以上的老人大多都有几个子女,独生子女的情况,相对来说可能比有几个子女的还要少一些。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农村养老基本上是靠家庭养老为主,所以老人大多也是选择以在几个儿女家里面轮流生活,作为第一选择。
这当然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我们当地,有一个邻居家有三个儿子,他就是有三个儿子轮流来养老。由于他自己的身体并不是很好,生活起居基本上都要靠别人照顾,没有办法,生活自理。所以他们三个儿子,每个人伺候10天,一个月按30天算的话,三家轮流。
但是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讲,我觉得不管是哪种方式,中华传统观念中的百善孝为先作为子女来讲,父母将我们养大,我们就有义务赡养老人。既然几个子女之间可以商量轮流养老也是一种方式,或者说有一个子女养老,其他的几个出钱出力也是可以的。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是他们的责任,不能因为子女之间有矛盾,或者说相互扯皮就不去赡养老人。大家说对不对?
❾ 如何争取老人抚养权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年迈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年迈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对于多子女的家庭,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法院。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