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中老年人 > 关于老年化赡养老人如何解决

关于老年化赡养老人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22-06-11 03:24:45

『壹』 农村老人赡养问题如何处理有什么好的办法

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

『贰』 赡养老人怎么做

法律分析: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应当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相当。对无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给付赡养费。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老年人也可以要求赡养人作出书面赡养保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赡养保证的履行。

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赡养人亲自履行本条第一款、第二款义务有困难的,可以请人代为履行,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给老年人以精神上的慰藉,营造和睦友爱的家庭氛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该如何得以保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经济水平都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而且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相比较一般来讲可以说是提高了很多,但是现代社会节奏可以说是十分的快,而且我们的社会也是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人口老龄化,现在社会上老年人可以说是变得越来越多,如果没有办法改善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改善这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停止,目前甚至发展会变得越来越慢,而且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因为这需要年轻人肩负起他们身上的责任,但是大部分年轻人对于赡养自己父母的问题上面总是十分的敷衍,今天主要介绍一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该如何得以保证,具体介绍如下。

一、解决年轻人的工作问题

在我看来之所以现在有很多人他们面对自己赡养父母的问题的时候总是会毕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经济能力并不允许他们再去赡养一个老人,正是因为他们的工作问题没有办法得到解决,所以说在面对自己父母的时候,他们并不是说自己不想养,而是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去保障自己父母的生活需要,所以说想要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那么首先应该解决这些年轻人的就业问题,让他们的经济条件变好,然后再去赡养自己的父母。

各位看官,以上就是关于我对“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该如何得以保证”的看法,有什么想法可以在下面评论哦。

『肆』 养老人请问老人的赡养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四、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五、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 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六、赡养费怎么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 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伍』 怎样解决老人晚年赡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从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赡养老人,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样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说这么一大堆,其实就一句话——不赡养是不道德的,严重点就违法乃至犯罪。所以你可以起诉她。

『陆』 关于老人赡养纠纷处理如何做

法律分析:关于老人赡养纠纷处理:第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柒』 如何解决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

要解决农复村赡养老制人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注、研讨,出政策,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人都会衰老的时候,老人是自己的重要亲人,是一笔重要的亲情财富。

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一件让人伤感的事情,所以,就不能存在遗憾,当父母年迈的时候,要在精神和物质上进行关心爱护,让父母、老人能度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营造养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不养老可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小组会、村村响广播、屋场会,以及有关养老敬亲的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进行展演,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宣传氛围。

(7)关于老年化赡养老人如何解决扩展阅读

随着中国步入老年化阶段,农村养老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如何更有效、更科学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值得深思和研究的话题。总之,农村老人的赡养,需要在制度上、人文关怀、就业、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去下功夫。

国家、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制度上进行保障,各方给力,机制、体制以及人文关怀上下足功夫,完善农村老人养老各种机制,让农村老人能快乐养老,幸福一生!

阅读全文

与关于老年化赡养老人如何解决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老年痴呆会不会心急 浏览:502
重阳节那天是几月几日 浏览:417
老年痴呆中医可以看好吗 浏览:167
老年痴呆症患者吃什么食物好 浏览:772
有个长寿村 浏览:898
老年痴呆患者吵闹怎么办 浏览:811
平安乐享福b养老险怎么样 浏览:948
父母留下的遗产如何抵押 浏览:851
重阳节党员敬老活动总结 浏览:234
2015厦门市满60岁社保 浏览:44
养老院队名 浏览:350
中国四百多岁老人给了什么启发 浏览:14
余杭养老服务机构有哪些 浏览:501
退休金差距2015年l0月 浏览:54
孩子入小学体检检查什么 浏览:487
体检梅毒艾滋病体检什么项目 浏览:148
南县驾驶证体检到哪个医院 浏览:608
河北高考体检要脱到什么地步 浏览:881
长寿到涪陵的汽车票多少 浏览:224
有多少个孩子因为父母不同意 浏览: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