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失地保險有沒有沖突,兩種保險退休時可以同時領取嗎
不能直接合並,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是城鄉居民社保。城鎮職工社保門檻更高,待遇更好些。
城鎮職工社保可以直接往居民社保轉,但是居民社保轉職工社保要補交差額部分。具體規定你再問問當地社保經辦部門。
『貳』 國家給被征地的農村戶口人員繳納的15年保險和異地單位買的保險能合並嗎,能累計計算保險年限嗎
您好!國家給被征地的農村戶口人員繳納的15年保險和異地單位買的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保險年限。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並的。雖然每個省市自治區有不同的規定,但是一般來說,處理辦法基本相同。雖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單位購買的社保能同時擁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險待遇。
一、參與國家繳納的15年保險對象: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
二、養老保險金待遇;
(1)對於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2)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4)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5)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三、養老保險保費繳納方式:
1、單位繳費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2、個人繳費
(1)繳費基數與比例
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其中,繳費工資,也稱為繳費工資基數,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2)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的計算
月儲存額=本人月繳費工資*8%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當地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叄』 拆遷國家補助買養老保險為何要把農村戶口改為城鎮的改了以後村裡福利還有我的嗎
從政策層面上說是沒有了。
很多地區以前的被拆遷農民生活保障是通過村集體經營土地回獲答得分紅的方式來實現的,但是由於村集體並不能保證土地經營能永遠盈利,村民福利能永遠不降低。有的村就形成了虧損,從而不能保障被拆遷農民的生活。此外,就算村集體經營能保持盈利,但人口是增長的,人口增長大於盈利增長時,也就是要分紅的人越來越多,每個人能分到的錢就會越來越少,最終還是不能保障被拆農民的生活來源。
因此,今年來的征地拆遷政策提出了將集體土地被拆遷農民轉為城鎮居民戶口。其本意是為了保障被拆遷農民的生活,通過改變戶口性質,納入城市居民社保體系,享受社保和醫保。
綜上所述,當村集體區位條件不好或經營不善時,選則轉戶享受社保是對農民比較有利的;但如果村集體區位條件或經營前景較好,比如在大學附近,在大型的商貿市場附近,那麼村集體的分紅可能更能符合農民利益。像這種情況,可以由村民集體提出申訴,對征地公告中的安置方案提出修改建議。
『肆』 農村拆遷折算的工齡和現在交的職工養老保險能合並嗎
兩者是不復能合並的。
企業職工制基本養老保 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從政策上來理解,凡是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不需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了,因為社會養老保險最終只能享受一種養老金領取,不能領取兩份,有許多在外就業的農村戶口的居民參加就業不穩定,所以在當地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交費,就業後,企業又必須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為僱用的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造成重復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