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算
不是必須繳費。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❷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石家莊從哪年算
我是87年參加工作的,養老保險視談卜兆同繳費年限是從你簽訂合同繳納社保時算起的,不一定是從開始含租參加工作時算起,你要去社保局查一下,網弊碼上有個人繳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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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石家莊醫保視同繳費從哪年開始的
職工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❹ 河北養老金視同保險年繳費年限1995年十二月31日嗎
國家統裂晌籌有關河北養老保險從肆前鋒1992年開始計算的。92年以前參加工作的算視同繳費年限。悔罩92年以後不交保險就不算了。
❺ 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算
法律分析:國家與2015年出台相關政策,但各省市執行開始的時間不盡相同。2015年1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在改革政策中明確:1、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改按新辦兄襪橋法計發養老金,對於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退休好沒的人員,設置羨猛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2、對於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與改革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❻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算,比如必須從1992年算嗎
首先,先了解一下「視同繳費」的概念。「視同繳費」,顧名思義,沒有實際繳費而等同於實際繳費了!
廣義上來說,只是等同於實際繳費!等同於並不等於概念相同。
狹義上來說,等同於,但是,兩者在計算養老金上不等同。
具體體現在集體企業、國有企業、事業編制單位中,分為「老人」、「中人」而不包括「新人」!
「老人」是指,退休前,職工檔案里全部體現在「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年限!
「中人」是指,職工檔案里既有「視同繳費年限」,也有實際繳費年限即社保個人賬戶。
「新人」是指,沒有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實際繳費年限即社保個人賬戶。
具體怎樣核算視同繳費年限呢?
原則上是指國家1991年發布《關於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7年國家才全面統一實施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也就是國發(1997)26號即《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以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為依據。決定是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了解了視同繳費年限的概念和國家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文件,我們進入命題主題。
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哪年開始計算呢?
參加工作有「實際參加工作時間」,有「視同參加工作時間」。
「實際參加工作時間」——職工檔案里記載的最早的職工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視同參加工作的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上山下鄉起始時間,即上山下鄉知青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2、參軍起始時間,即參軍入伍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3、參加事業單位的文藝團體、 體育 組織的帶薪人員,即入職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4、參加國有企業單位帶薪委培的技校生,即以技校入學登記表填寫的時間。
除了正式參加工作即職工登記表、幹部登記表(國家機關、事業編制單位)為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即視同繳費的起始時間以外。
山上下鄉、入伍、入職、入學時間的起始時間為「視同參加工作時間」,即視同繳費起始時間。
截止時間是指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節點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的截止時間。
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是指視同繳費的起始時間到國家或者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節點及截止時間。
那麼,我國企業實現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是不一致的。
從1992年10月開始試點,即在北京、東北三省等市地開始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這些地方的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是1992年10月。
其他地方根據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的時間為計算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
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1992年10月到1996年1月1日基本完成,個別地區延續到1997年,是個案。
所以說,企業單位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不一定是1992年。地區不同,截止時間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統一為2014年10月。
國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1995年12月計算的。
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從1986年10月起,企業與勞動合同制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固定工身份的,1992年1月至1995年15年企業與固定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95年1月1日起簽訂勞動合同。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算,比如必須從1992年算嗎?下面談談筆者對此問題的分析與解讀,歡迎讀者和網友朋友們互動切磋,參與研討,取得共識。
我認為,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算,存在從哪一年何月何日開始,再到哪一年何月何日截止,這樣兩個實際時間界限問題,需要我們釐清楚、弄明白。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這是一個沒法准確回答,是應該而且必然會有無數個答案的簡單問題。但是,對於計算與核定退休中人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到何年何月何日止,卻是有明確的時間規定的,也就是有明確的時間節點與標准答案的,以上就是題主所提出咨詢的,我們必須直面,並應給出准確答案的兩個實際時間概念之所在。
應該看到,關於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問題,這純粹是一個政策性問題,這自然而然與各省、市、自治區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點,是密切關聯的。由於全國各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間有先有後,不盡一致。這樣,從全國范圍來說,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時點,壓根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統一的、一刀切的,計算與核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是不可能存在的。
總之,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開始計算,這是應該而且必然會有統一的標准和共同答案的,也可以說,全國的政策標准無疑是完全一致的,這就是參保人員參加工作的具體時間,也就是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的開始時間。與此同時,對於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也就是參保人員所在省、市、自治區,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時點,而這個改革啟動時間,全國各地是有早有晚,不盡一致的。這就是筆者對題主提出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計算問題的分析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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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固定時間,因為各地區建立個人賬戶起始時間不一致,所以統帳結合前的視同繳費起始時間也不一致
為什麼這么說?
這是因為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指當地實行社保制度之前,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招錄的國營和集體正式職工,他們需要在社保制度實行之後才能退休,為了保證他們的利益不受損失,國家將他們的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視同為繳費年限,並按1.2到1.4的比例參與過渡養老金的計算。
而我國的社保制度是以個省,市,自治區為統籌單位,且各地的社保制度實行的時間也不盡相同。總體上講,全國企業養老制度改革的時間是1992年開始,在部分地區試點後,逐步推廣到全國。所以只能按照各地的統賬結合時間點為依據,比如,上海最早是1993年1月1號,北京市1998年7月1號,西藏最晚是2000年7月1號,凡是當地在這個時間點之前參加工作的正式工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國家就視同為繳費年限。
總之,由於全國實行社保制度改革的進度不一樣,所以只能以各地統賬結合的時間,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的依據。也就是說,如果在社保制度實行之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工齡,包括上山下鄉和參軍入伍的時間,國家視同為繳費年限。
具體點講:1992年是國家社保制度改革試點時間,而且我國的社保制度又是一個省市,自治區為統籌單位。所以個統籌單位的統賬結合時間不一樣,因此就形成了最早是上海1993年1月1號,一般都在1995到1998年之間,最晚是西藏2000年7月1號的視同繳費年限節點,即在此之前的工齡視同繳費,之後的就是實際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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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4年參加工作,那個時候保險已經社保買了
視同繳費開始算的時間是各人的開始工作的時間(必須符合規定的),截止是當地社保啟動時間,你問的正是這個。可肯定的是各地不同,同一省也可能不一樣。
正確年限是1996年之前有視同繳費年限,之後因為社保信息了,所以就沒有視同微費年限了。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每個省都不一樣,最早的92年開始,最晚的98年開始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時間,全國統一從2014年9月30號止。
視同繳費年限,是隨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而產生,是一個 歷史 時期的產物。視同繳費年限只有中人才擁有,隨著中人退休完畢,視同繳費年限也就不存在了。
視同繳年限的起止時間
一,個人視同繳年限,是從本人最後一次參加工作與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的合法的連續工作年限(工齡)。為什麼說最後一次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才算視同繳費年限呢?舉例講,劉某曾經是某國有企業職工,但中間因故中斷了若干年後,又被招收進入企業成為正式職工,一直到養老保險改時,共有18年工齡。那麼劉某的是同繳費年限,只能計算後18年,中斷前面的不管有多少年都不能計算。
二,視同繳費年限的截止時間。全國各養老保險實行養老保險改革的時間是不一致的,所以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也有先後。有的養老保險統籌地先行單位是從國務院發出《關於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即1991年33文件後就開始實行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繳費制度,那麼,這些企業(行業)單位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就定格在1991年。多數企業在1992年陸續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個人賬戶,因此,多少地區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參加工作到1992年止。1995年3月,國務院又發了一個文件,《關於深化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即國發(1995)6號文件,文件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做出了更規范具體的規定,有少數地區從1995年或者在1996年才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樣,這些統籌地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就應該在1995 1996年。
三,國有企業的用工制度從八十年代中就開始改革,不在招收固定工,而招收的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從參加工作時起,就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企業有補貼),有的又從集體固定工改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這類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應該是他們參加工作養老保險之前的工作年限。
四,養老保險統籌實行的時間不僅全國不統一,省內也有先後。因為,養老保險統籌開始有的是企業統籌,有的是行業或者是系統統籌,有的是 社會 統籌。而 社會 統籌最早是以縣為單位統籌,然後過度到地市統籌,省統籌的時間還沒有多少年,至今,還存在市、 省兩級統籌。這樣算起來,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一般在1991 1996年,具體要根據各省具體規定的時間為准。從全國來講應該是截止於1992年。
❼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開始算
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方式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2、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宴渣塌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梁賣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晌圓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❽ 社會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的
四川那年起算視同繳費
❾ 視同繳費從哪一年開始算
視同繳費年限,是從哪一年開始計算的?必須是1992年嗎?這個其實各個地區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但為什麼很多人認為是1992年,這是由於我們國家,最早建立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是從1992年開始實施並執行的。那麼言而知義,就意味著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認定為是視同工齡。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是從1992年開始,實際繳納養老保險。
就全國來看,大概是1992年到1996年這將近4年多的時間,逐步的在落實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所以有些地區比較早,也就是說他1992年可能建立了實際繳費。但是有些地區可能比較晚,在1993年或者說1994年,才建立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甚至有些地區更晚一些,那麼就到了1995年,最晚是不晚於1996年建立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
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地區,從1996年才開始建立實際繳費年限。那麼也就意味著19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被認定為是視同公民。所以相對於其他地區而言,自己的視同工齡可能也會更長一些。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群會變得越來越少,因為他們都是屬於退休人員了,所以不存在這樣的在職人員。所以將來企業單位的退休職工,可能就不再擁有視同工齡。最終都按這實際社保的交費,來確定自己養老金的待遇。
那麼我們的視同工齡,對於我們個人今後養老金的待遇有什麼好處呢?可能很多人並不了解,其實擁有視同繳費年限和沒有視同繳費年限是有很大的差距。視同繳費年限這一部分,是直接可以計算成為我們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擁有的視同繳費年限,而且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比較長,那麼你最終可以單獨的額外的,獲得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並且視同繳費年限的平均繳費指數也是比較高的,一般都可以達到120%~140%左右。就算是比較低的地區,大概都是100%。比起很多人的實際繳費的平均繳費指數還是要高一些的。所以說這就是擁有視同工齡的好處,因為你可以多獲得更高的退休養老金。
如果自己擁有將近10年左右的視同工齡,那麼你的養老金,至少可以多增加幾百塊錢,甚至接近於1000塊錢的水平。反之如果說自己沒有這10年左右的視同工齡,也就意味著你的養老金總額,可能會減少1000塊錢。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10月份開始,交納機關養老保險。如果說你是2014年9月份,就已經參加了機關事業單位,並且是屬於在編人員。那麼都可以認定成為視同工齡,最終如果按照新辦法來計算養老金的話,2014年9月份之前都是你的視同工齡,最終都按照過渡性養老金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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