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7月份養老金什麼時候發
7月份養老金發放日期查詢:七月份養老金發放日期應該是十五號發放養老金,近幾年來我國名地區都在堆進養老保險統籌,己經實現養老保險統籌因此現在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時間統一了。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的話會堤前發放每月發放養老金基本是二十日。郵政儲蓄發的早一般是十五號。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7月31日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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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貳』 2021年7月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統計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布2020年全省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3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就我市2021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繳費基數調整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3800元,上限調整為22941元。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維持2020年度標准不變(即4963元)。
(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維持2020年度標准不變(即1410元)。
(四)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單位職工月工資總額,不設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五)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3800元,上限調整為21804元。
(六)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4588元,上限調整為22941元。
二、繳費比例調整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4%,個人繳費比例不變(即8%)。
三、其他事項
(一)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允許在2021年補辦補繳所屬期為2020年度相關費款。2021年1-6月申報繳納的,按照舊的繳費基數。2021年7月後申報繳納的,按照2021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繳費基數的最新規定執行。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申報日期從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三)請各繳費單位(個人)按期辦理申報繳費,確保銀行賬戶有足夠余額扣繳社保費,以免影響社保待遇。
『叄』 今年七月退休人員養老金
7月份到手的養老金會變多,2021年底前的退休人員是可以享受養老金的上漲的。
因為7月份的養老金就是按照上漲之後的新標准來發放了,國家要求各地是在7月底前補發到位的。今年的養老金漲幅是4%,這是人均的養老金漲幅,具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能上調多少,還要看個人的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這些掛鉤調整的金額,以及是否可以享受傾斜調整。
另外,退休人員7月份到賬的養老金,還會多出一筆錢,那就是1-6月份上調的養老金,因為養老金調整是從1月1日開始計算的。
七月份,養老金發放方式變化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各地區開始陸續推進分兩筆錢發放養老金,二是養老金發放到社保卡還在持續推進中。
首先,因為養老金也分統籌內和統籌外兩部分,統籌內部分由社保機構管理和發放,統籌內的基礎養老金在總的養老金中佔大頭,是退休人員主要的生活來源。統籌外養老金也叫統籌外補貼,顧名思義,就是指高寒補貼、軍齡津貼等各種補貼、津貼。為了更好管理養老保險基金,早從9月份起,有地區就開始陸續將養老金分統籌內和統籌外兩筆錢發放了。比如蕪湖市、杭州、舟山等地區都先後採取分兩筆錢發放養老金了。當然,此次只是調整發放方式,發放數額不會改變,兩筆錢加起來還是和原來的一筆一樣多。
其次,養老金發放到社保卡還在持續推進中。實際上,養老金發放到社保卡,這是很早以前就開始陸續推進的,只是各地的進程不一,到今年七月份,還有地區仍在推進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養老金調整從幾月開始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22年1月至7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2022年8月起,養老金將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
參與2022年養老金調整的群體,需要同時滿足2個條件:一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二是2021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領取養老金。根據人社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2987元。如果按照這個水平測算,那麼大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漲幅在120元左右。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26%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
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伍』 七月份養老金啥時候下來
7月份養老金的發放時間是7月底到8月初。
養老金發放正常情況下是需要等到6月底左右,在7月份左右的時候,才會具體出台實施方案,所以說最快的發放到位的時間大概是在7月底,甚至有些地區會在八月底九月初才會發。
我國的養老金的調整其實都是從本年的1月份起開始調整,這個每一年都沒有變化,也就是說只要你符合養老金的正常增長,那麼從今年的1月份開始,就可以獲得正常增長的待遇。
大部分地區是每個月10號左右發放,也有部分地區發放時間是每月15號左右,在不同地區,領取退休金的時間有所不同。
想要順利領取養老金,除了要達到退休年齡,還要滿足最低繳費年限15年,如果是職工養老保險,一般是不支持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60歲沒有繳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7月31日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以下部分
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_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陸』 七月份養老金發放時間調整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據中新財經記者統計,截至7月18日,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福建、湖南、湖北、山西、吉林、遼寧、甘肅、內蒙古、江西、安徽、河北、天津、廣西、寧夏、河南等20多個省份發布了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參與此次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
目前,各地明確增加養老金補發到賬的時間,均在7月31日前。
部分地區更早一些。北京明確,企業退休人員當月和補發的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人員調整的養老金也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
上海明確,增加的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和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於7月20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於7月27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
各地發放到位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將從2022年1月1日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