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通州區2020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什麼時間交交多少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時間為元月一日到十一月三十日止,共有六個檔次:每年繳300,400,500,1000,1500,2000,由你選擇那個檔次繳費。
2. 我是江蘇南通的60歲以上的農民,去年養老金:是177元,今年能拿多少
你是江蘇南通的60歲以上的農民,去年養老金是177元,今年的話估計可以拿到200塊錢左右的養老金吧,因為好像養老金的話每年都會加一點點的。
3. 南通的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準是如何測算的
1992年,原南抄通縣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襲老保險制度,按照《南通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領取標准由繳納數額的多少決定。因此,16年來,南通市6087名參保農民一直按照這一標准領取養老保險金。今年,市委、市政府為了讓農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人員養老金定期調整制度。調整標準是:養老金領取額的10%。適當向領取額在50元以下的人群傾斜。即領取額在50元以下的每月增加5元;50元以上的,按領取額的10%增加養老金。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今後每三年調整一次。騎岸鎮愛民村村民戴陳彪興奮地說:「這次我一下加了50元,感謝政府給我們辦了件大好事。」
4. 江蘇南通如東農民五十六歲一次交全養老金須交多少錢
江蘇南通如東農民56歲一次交全養老金必須要交多少,大概要交6萬多塊錢吧。
5. 江蘇南通新農村養老保險咨詢,60歲以上老人若子女無能力參保,每月是否還可領取60元基本養老金急!!!
子女沒參保老人是領不到養老金的。
子女無能力參保可以按最低檔的參保,回每年100元的答檔次。
實在沒有錢向別人借100元先繳,待老人領到養老金後再還,老人可以每月60元,二個月就夠了。一年繳了100元,老人可以領回720元,何樂而不為。
6. 二0二0年南通市通州區農民的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
7. 南通海安農村老人86歲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農村老人86歲基礎養老金是多少?難道海安農村老人86歲基礎養老金大概有八九百?
8. 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險費如何繳納拜託各位了 3Q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人民政府,港閘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港閘區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已經2008年7月14日區第七屆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南通市港閘區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構建我區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農村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蘇發[2007]1號)和市政府《關於印發〈南通市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通政發[2008]37號)的要求,結合我區農村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區行政區域內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實施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堅持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有利於城鄉社會保險制度銜接的原則。 第四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集方式,採用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管理模式。 第五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和管理。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制定發展規劃、政策擬定、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負責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待遇結算和發放、個人賬戶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並提供與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有關的咨詢服務等具體業務。 第六條 鄉(街道)、開發區負責轄區內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宣傳和擴面征繳工作。具體業務由鄉(街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承擔。 第七條 各級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不得在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第二章 參保對象和保費籌集 第八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和對象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不含在校學生): 凡本區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林牧漁等農業生產,具有本區戶籍且長期居住在農村;男年滿18周歲至未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至未滿55周歲;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第九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以本區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最低繳費基數,個人繳費費率為16%。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於每年7月公布調整後的最低繳費標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以一個年度為繳費期,參保人員按年足額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漏繳、少繳。 第十條 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人員給予資金補助。鼓勵機關、團體和社會各界對農村特殊群體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人員給予資金扶持。 第十一條 根據本年度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年最低繳費標准,區財政給予15%的財政補貼;鄉(街道)、開發區財政給予5%的財政補貼。 第十二條 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同時核發《繳費手冊》,詳細記載每年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為參保人員建立養老保險檔案。財政補貼、集體補助進入個人賬戶與個人繳納分開記載。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包括: (一)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總額及其利息; (二)集體補助總額及其利息; (三)財政補貼總額及其利息。 第十四條 鄉(街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集中本區域農村養老保險費,並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資金匯集系統將資金匯集至區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專戶。 第十五條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城鄉居民1年期居民定期存款利率確定。區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每年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結息一次,並為參保人員提供查詢服務。 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口遷出本地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中的累計儲存額可隨之轉移;無法轉移的,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將個人賬戶中的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三章 養老待遇的計發和調整 第十七條 參保人員按月享受養老金,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2)按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3)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180個月)以上。 第十八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如下:個人賬戶全部儲存積累總額除以國家規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月養老金=[(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利息)+(村集體補助+利息)+(區、鄉(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補貼+利息)]/120。 第十九條 新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最低為l5年,參保人員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但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應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推遲享受養老金的時間。推遲享受養老金的時間最長為5年,如推遲5年後仍達不到規定繳費年限的,經本人申請,區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採用補繳的辦法補足繳費年限後再按規定享受養老待遇。參保人員補繳時,繳費標准為不低於當年確定的最低繳費標准進行補繳。 第二十條 已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未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均按本辦法規定的繳費標准繳費,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按本辦法計發養老待遇。原繳費年限可與本辦法實施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原繳費金額低於現行繳費標准先折算繳費年限後,按歷年確定的最低繳費標准進行補繳。 第二十一條 不願或無力補足保費的參保人員,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保險關系終止。 第二十二條 養老金由區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郵政等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參保人員享受養老待遇資格審核制度,對虛領、冒領養老金的,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員在被判處拘役及其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期間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暫緩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待服刑期滿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再予辦理。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在被判處管制、拘役及其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期間,其待遇發放參照國家、省關於企業退休人員被判刑後養老保險待遇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為10年。參保人員在保證期內死亡的,其保證期內個人賬戶中余額部分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五條 領取養老金人員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或者有關人員應在30日內到當地農保經辦機構注銷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 已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戶口遷出本區的, 其養老金仍可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發放;也可由本人提出一次性申領,經批准後,將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七條 建立養老待遇調整制度,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具體調整方案由區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八條 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並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養老待遇仍按原計發辦法執行,並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同步進行調整。 第二十九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換銜接,具體辦法由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發生困難時,由區財政兜底。 第四章 基金存儲和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區級統籌,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平調或挪用。 第三十二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必須符合國家政策的規定,現階段主要通過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確保其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三十三條 區成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對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執行情況和基金使用、管理、運營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 各級農村養老保險機構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定期將資金的收支、結余情況上報同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勞動保障、財政和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內的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部分,支付給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金以及受贈款項,均不計征稅、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南通市港閘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港閘政[1996]第89號) 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9. 2016起南通通州區滿60歲,從未做過任何保險的農民是否也可領取養老金
今年剛開始在一些縣試點,可能你在的縣不在試點范圍內,過一兩年就會在全省范圍內實行農民養老保險。11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社保障廳獲悉,《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正式出台,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在2020年之前,全省基本可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全覆蓋。 新農保在首批11個縣(市、區)試點 據了解,此次江西在全省范圍內選擇了基礎較好的新建縣、於都縣、永豐縣、萬載縣、樂安縣、新余縣渝水區、婺源縣、修水縣、鷹潭市月湖區、浮梁縣、蘆溪縣11個縣(市、區)率先實行新農保試點,以後將逐步擴大試點,並在全省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共同籌集 據了解,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共同籌集。 據悉,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檔。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實施辦法中指出,有條件的村集體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 記者獲悉,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將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則對江西省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省、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定補30元,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24元,縣(市、區)財政負擔6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縣(市、區)參保繳費人數和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數量,一次性下達至有關縣(市、區)財政部門,再由縣(市、區)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撥至縣(市、區)新農保基金專用賬戶。 此外,對農村重度殘疾人,將由省、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00元,代繳資金省財政負擔80%,縣(市、區)財政負擔20% 個人繳費和補助補貼全部記入 實施辦法中提到,縣級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生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對參 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 期存款利率計息。 滿60周歲享受養老金待遇 記者了解到,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參保者滿60歲起開始享受直至亡)。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縣(市、區)政府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縣(市、區)政府支出。同時,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相同)。如參保人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每年公示參保人員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 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並繼續享受老農保待遇。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
10. 南通農村養老金個人繳納3600元一年政府補貼多少
現在農村個人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政府是沒有補貼的,全部是個人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