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㈡ 農村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現行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後面二類分別適用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參保。
從政策上來理解,凡是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就不需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了,因為社會養老保險最終只能享受一種養老金領取,不能領取兩份。
但是,由於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還在推廣完善階段,有許多在外就業的農村戶口的居民參加就業不穩定,所以在當地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交費,就業後,企業又必須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為僱用的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造成重復參保,重復繳費的現象比較普遍。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國家已授權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中,所以,在銜接辦法沒有出台前,從維護自己利益穩健角度出發,現在二方面都交比較安全,畢竟農村養老保險年繳費額不高。到時銜接辦法出台後,是可以合並的。對個人而言只會有利而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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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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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完善年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從政策和立法上加強農村養老制度建設
制度通過法律來規范,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法律規范是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有序進行的前提條件。通過立法的形式來約束和強制性地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把相關的事項通過法律予以規定,利用法律和法規來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有效、持續性地進行。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首先要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立法,呼籲盡快出台《社會保障法》,規范各級政府及相應職能部門的職責,為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障提供法律依據。各地應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的基礎上,再制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保護。
5.2建站適合中國發展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就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以家庭為主,同社區保障,國家救濟相結合。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於中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體制問題、基金來源問題、管理問題應該有差異。同時,對於不同層次、不同身份的農村勞動力養老保險,也應該實行分層分類解決的辦法;在制度沒計時,既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與城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將來接軌問題。因地制宜,逐步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方式的變革與創新,就是要實現從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為主向社會養老為主的轉變,朝著城鄉統籌的一體化方向,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政府引導與農民自願相結合,根據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實行低標准、廣覆蓋,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5.3合理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核心問題是養老保險基金問題,它制約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應堅持農民個人、集體、國家三方籌資的原則的前提下,通過繳稅的方式籌集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通過法律的形式規范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來源。可以增強籌資的剛性和強制力,擴大制度的覆蓋面,提高了社會養老保險抵抗風險的能力,還有利於平衡城鄉之間和各地區之間的負擔,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有穩定可靠的來源。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人水平不斷提高,農民養老金完全可以像城市職工那樣進行繳納,考慮實行繳稅方式,可利用農村費稅改革的契機,徵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稅,稅收直接劃入財政專戶,農民年老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國家財政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後承擔者,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國家財政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應該投人一定量的資金作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充,其資金來源可以從兩種渠道取得:一是,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二是,上一級財政的轉移支付。
5.4建立建全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
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以規避其基金貶值風險和政府信任風險。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時要確保其保值與增值,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與增值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確保基金安全;二是要確定基金的投資范圍。因此,努力提高資金的管理和運作能力,避免基金貶值風險,也就成了各級養老保險資金管理機構的一大重任。其基本要求是既要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又可以進行適當的投資組合,拓寬投資領域,還可以在保證安全性的前提下進行投資代理,以提高資金增值率。國家應該隨著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和成熟,逐步放鬆投資管制,建立養老基金進人資本市場所必須的基本組織結構和基礎設施,使養老基金通過股票市場和其他有價證券市場實現保值增值。
5.5加強對農民參保意識宣傳
由於中國地廣人多,有的地區的農村養老保險意識不強,只有政府和群眾雙方相互配合,才能把社會養老保障工作做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意味著農民必須從傳統保障意識轉化為現代保障意識,意味著農民的心理、生活習慣及價值取向等方面都要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廣泛而深入的宣傳、促成這種觀念被更多的農村人民接受。要提高各級領導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地宣傳農村新型社會保障的意義,實現群眾的廣泛參與。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有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的使廣大的農村朋友參入進來,才能促進這項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㈤ 請結合實際分析我國目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是什麼樣的體系它有那些優缺點
農村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為輔的體系。以我的家庭為例,公公婆婆已經都六十內多歲,一個月可以容領一百二十塊錢的養老錢,婆婆之前是民辦教師,一個月可以領五百多塊錢,公公是之前農機站工作人員,可以領260塊錢,兩人合計領一千塊錢。按說在農村應該夠兩個老人花了,可是婆婆每個月吃降血壓,降血糖的葯要兩百多,公公要吃治療靜脈曲張的葯要花八百多。老公現在沒有工作,我一個月掙三千五,房貸一千,剩下的都是生活費。娃娃的奶粉錢,尿不濕,還有打防疫針,去醫院檢查的錢,入不敷出。給不了公婆任何的幫助,公婆只能靠著那點種地的錢生活,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想想也是愧疚。農村養老就是這樣,老人身體好點生活費就夠用,身體不好的話一點都不夠,再加上子女掙得不多更可憐。
㈥ 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如何建立與發展的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建立開始於「七五」期間。根據國家「七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的「建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雛形」的任務,針對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後,原有社會保障制度趨於瓦解的狀況,1986年10月,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確定:在農村貧困地區,基層社會保障的主要任務是搞好社會救濟和扶貧;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等的地區,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已經解決,但還有殘疾人和老年人兩個困難群體,在這些地區,基層社會保障的主要任務是興辦福利工廠,完善五保制度,建立敬老院,以解決殘疾和老人的生活困難;在農村經濟發達和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發展以社區(鄉、鎮、村)為單位的農村養老保險。
1987年3月,國務院決定由民政部負責開展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各級民政部門的努力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在富裕地區,以村(少數為鄉鎮)為主體的社區型養老保險有所發展,到1989年6月,全國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養老保險試點,參加人數達90多萬,積累資金4100萬元,有21.6萬農民開始領取養老金。這一時期的社區型農村養老保險不是十分成功,但也加深了對養老保險的認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①范圍小,層次低,效率不高;②養老保險金主要由集體承擔,有的完全由集體負擔,個人不繳費,不但使集體背上沉重的包袱,也沒有體現自我保障原則;③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保證制度的穩定和安全,保險金的計發標准混亂,沒有科學的標准;④養老保險資金的使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保值增值問題無法解決,存在很大風險。
在總結前一階段農村養老工作的基礎上,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人口的「老有所養」問題,1990年7月,國務院第111次總理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了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問題,會議明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負責的精神。
1991年1月,國務院決定讓民政部選擇一批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立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同年2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負責這項工作。同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進一步明確農村養老保險(含鄉鎮企業)由民政部負責。
1991年6月,在總結經驗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民政部農村養老保險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確定以縣為單位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並在山東組織了較大規模的試點。
1991年8月,山東牟平等5個縣(市)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啟動,僅一個半月,共計30個鄉鎮、281個村、38家鄉鎮企業近8萬人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積累保險資金近500萬元。
1992年1月,民政部將《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正式下發全國。同年7月,民政部在武漢召開了「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驗交流會」,重點推廣了武漢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驗。到1992年底,全國有1000多個縣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的原則,由政府制定並頒布了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組織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其中,170個縣基本建立起了面向全體農民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國已有3500多萬農民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共積累保險費10多億元。
1992年12月,民政部在江蘇張家港市召開了「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重點推廣了江蘇省在全省全面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驗。這次會議標志著在全國范圍大區域、大規模的試點工作告一段落,轉入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㈦ 如何建立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就業結構的變革,以及小城鎮的發展,農村已經初步構築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經濟體制框架。從某種意義上講,農民是率先進入市場經濟的群體。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經濟,優勝劣汰是競爭的必然結果。農民不論亦工、亦農、亦商都必然要承擔市場風險。逐步在農村建立發展社會養老保險,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證
由於我國農村人多地少,農民人均擁有的土地數量有限, 根據國土資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 我國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 093 hm2 , 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 , 加之城市化過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於農業人口消失的速度, 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顯得更是脆弱。特別是在中國加入WTO 後,我國農產品還要面臨世界低成本農產品的更大沖擊,其價格還有進一步下降的趨勢。相應地,農民從農業生產中獲取的收益也就難以得到保證。因此,單純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經難以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國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深入進行以及現代觀念的沖擊,我國農村過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漸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現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結構不斷簡化,家庭規模漸趨縮小。我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戶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 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 54人,每個勞動力負擔人口(含本人)也由2. 26 人減少到1. 57人,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沖擊。對於我國如此眾多的農村老人依賴自己不穩定的老年勞動收入來養老,農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確實是我們面臨的一個社會問題。因此,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解決土地、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徑,是廣大農民的迫切需要,它不僅可以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
㈧ 農民怎樣養老
農民如何養老?
新華網
——對農村養老問題的調查與思考
一個老人
白露前的一個早上,王豐田老漢從自家的芝麻地里走出來,解放膠鞋上沾滿了泥土,「今年雨水大,地潤得很,芝麻都倒了,得趕緊扶扶。」
68歲的王豐田是郾城縣龍城鎮小王莊村二組的村民。他家住在村子最南頭,小院里石榴已經掛果,大葉杏枝繁葉茂,小他5歲的老伴兒在灶間忙活著。王老漢搓掉手上的泥土,點燃一支「沙河」煙,面對記者的詢問,打開了話匣子。
16歲那年,初中還沒畢業,王豐田就去沈陽軍區當兵,四年軍旅生涯造就了他雷厲風行的性格,也給了他一副享用至今的好身板。復員回鄉後,王豐田被任命為民兵營長,帶著一幫年輕人白天訓練,晚上巡邏,是鄉里重點培養的積極分子。日子流水般過去,眼看著三子一女一天天長大成人,王豐田也從一條精壯漢子變為白發老者。「樹大分杈,兒大分家」。前些年,王老漢的頭等大事就是給兒子娶媳婦,為女兒尋婆家。三房媳婦娶進門,兒子們都分家另過了。大兒子跑生意多年,闖盪出了些眉目,一家四口遷居深圳,兩三年才能見上一面。小兒子在縣城當校工,隔三差五回來看看。只有二兒子住得離自己不遠,幾乎每天都要領著孫子來老漢的小院坐坐。「閨女嫁給北村一個養豬專業戶,小日子過得也怪殷實。子女們都孝順,孫子輩兒也爭氣,俺老兩口身子骨還硬朗,地里邊的活兒還能幹得動。覺著日子這么過,也怪帶勁,沒有啥煩心事。」王豐田說。
王豐田一家在小王莊村不算富,和他同齡的老哥們兒家境大抵相似。操心生計、操心兒女一輩子,到現在他們還是閑不住。伺弄家裡的幾畝責任田不說,王豐田和一個老伙計還去山西販過兩次蘋果,掙個體己錢。後來村裡成立老年協會,王豐田高票當選老年協會副會長。他和幾個老哥們聚到一塊兒,誰家有個磨牙鬥嘴的事情就去調和調和,哪個老伙計過生日了,就提籃打酒前去熱鬧一番。這些年村裡經濟狀況越來越好,老人們的生活質量也在穩步提高。「要說不孝敬不贍養老人的事兒,哪個村都有。早前比較多,主要還是因為窮,兒女都吃不飽,老人更別提。兒子還好說點,媳婦要是惡一點,摔摔打打、罵罵咧咧的情況的確存在。」王豐田說,「不過這幾年情況好多了,年輕人都忙著出去掙錢,老人在家看個門,招呼住孩子,用處不小。孝敬老人也是為自己好,能讓自己在外頭安心掙錢。所以現在的年輕人想得都可現實,俺村幾個富戶還給父母報名參加旅遊團,去北京看天安門呢。」
「如果子女忤逆不孝,怎麼辦?」面對記者的追問,王豐田笑了笑,「他不孝就靠自己,我現在幹得動,莊稼把式樣樣不差,能養活自己。」
「那如果你年齡再大一點兒,身體再有個花錢受罪的病,怎麼辦?」王豐田沉吟良久,在青磚上摁滅煙頭,「要說真躺床上不會動那一天,實際上也指望不住孩子。幹了一輩子,俺老兩口還攢了幾千塊養老保命的錢。其他的法子,我沒想過,也想不出來。」
日上三竿,王豐田的老伴兒端上來豆角蒜汁撈面。王笑著說:「記者同志,你想的問題太深。要我說,能頓頓吃上好面,過的就是好日子。」
旁註:像王豐田這樣60歲以上的老人,在河南省農村有749萬。按照國家規定,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進入60歲以後,就應視為喪失勞動能力。城市工作人員60歲可以退休,安享晚年生活。而農村的許多老人還在自耕自養,以自己的勞動創造效益,解決自己的生活來源,殊為可貴。
省民政廳提供的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河南省農村老年人,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條件有保證的,佔92.7%。其中自食其力的約佔15.4%,這部分老人大多是低齡健康老人,有一定的勞動能力或技術特長,依靠種地,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等,保證其生活來源。其餘的多依靠子女供養,一般年齡較大,身體有病,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他們仍然能從事一些簡單的農業勞動,但所創造價值已不能滿足自身需要,主要靠子女供養。
一個村莊
即便是在1∶55000的郾城縣政區圖上,龍城鎮小王莊村也不過是個綠豆大小的圓圈。村子裡住有315戶1346口人,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有160多位。
村支書趙自甫說:「俺庄只有1080畝地,人均才合八分地,要不是臨著洛界(洛陽—界首)公路,光指望種地,吃飯都困難。」小王莊村子小,人少腦子活,改革開放之初,這里的村民就倒騰點小生意做。洛界公路穿村而過,門面房價格逐年上漲,好些家都蓋起了二層小樓,上面住人,下面出租。交通便利帶來的好處還不止這些,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果需求量也越來越大,村裡幾個膽大的從山西、甘肅等地販運蘋果賺了錢,大夥兒看好這個行當,紛紛殺入。短短幾年,小王莊成了遠近聞名的蘋果批發集散地,小生意成了大氣候。去年,小王莊村人均純收入突破3300元,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天天好起來。
這幾天外地蘋果陸續運到,村裡能幹動體力活兒的老年人,都跑到村口幫助卸車。老人們把這當成鍛煉身體的一種方法,每年還能掙上不少裝卸費。
53歲的魏桂雲快人快語,「俺村尤其是這些年,風氣不賴,基本上沒聽說誰家兒女不孝順、虐待老人的。俺娘今年都92歲了,身體還是棒得很,村裡的老少爺們都看著哩,對老人說話嗓門高點都不敢。大家還說哩,爭取讓俺娘活到100歲,也算給村裡爭光了。」王然是外村嫁進來的媳婦,今年60歲,前些年當了奶奶。她說:「小王莊的風氣好,村規民約大家都自覺遵守。那一年姓張的那一家媳婦對老公公不好,全村人都不理她、看不起她,搞得她自己都抬不起頭。風氣只要是正了,就不怕那個別調皮搗蛋的,他們也成不了氣候。」
村民應秋花接著話茬說:「其實農村人都有個攀比心理,要是一家對老人不好,能帶著好幾家兒女都不孝順。這裡面原因很多,有的是因為分家嫌老人偏心,有的是因為生活習慣不對勁,還有的老人再找老伴,二婚,子女嫌丟人,不登老人門。這些事兒俺村沒有,但是聽說其他地方有。」
「貧賤生百事,吃飽萬事寧」。如今衣食無憂,庄戶人家的生活也少了很多不和諧音符。即便偶有家中老人長年卧病在床,子女不耐煩的,村裡就會組織村幹部、老年協會會員,登門去做思想工作。年底評議十星級文明戶時,孝敬老人也是一項硬指標,誰家缺顆星,親戚鄰居都會有看法有說辭。「前些年還搞過簽訂贍養協議書,讓有老人的戶家訂責任狀。這兩年就是不搞這東西,大家也都自覺自願,傳統道德的力量其實在裡面起作用最大。」趙自甫說。
兩年前,57歲的焦建中張羅著成立了一個腰鼓隊,她說:「原來家裡有個小孫子,眼看著長大了,不用天天有人跟。我一個農村老婆家,在家裡閑待著渾身都不舒坦。幾個要好的在一塊兒商量商量,就想著成立個腰鼓隊,一個人兌100塊錢買樂器買服裝,吃完晚飯到打麥場上活動活動,精神頭也足了,身體也好了。哪家有個紅白喜事,俺們還去給助助興,可受歡迎啦。外村的都開始請我們去表演了。」如今,小王莊村的腰鼓隊已經有30名隊員,原來都是年齡較大的,現在,20、30歲的大姑娘、小媳婦也紛紛加入其中。
作為老年協會副會長,王豐田和一幫老伙計正積極向縣老齡辦申請,在村裡建一個門球場,事情已經有了眉目。「看著城裡的老年人射門球怪有意思,俺們農民也願意玩點新鮮東西。」王豐田說:「一到晚上不是看電視就是扯閑篇,怪憋屈。多活動活動筋骨,能活大壽限。」
村委院子的南臨,是四間粉牆黛瓦的房子,趙自甫說這里就是小王莊村的敬老院。原來打算讓村裡的四個「五保」老人搬到這里,但一是有的窮家難舍,二是稅費改革後,村裡沒有專項資金請護工和炊事員,房子就一直閑置。「五保」老人一個進了鄉敬老院,三個有親戚周濟,自己有地,村組每年對給他們糧食,平安度日不成問題。
在村西地頭遇上74歲的「三無」老人趙國仁,他正幫著78歲的老哥哥種田。趙自甫說:「縣民政局的領導已經說了,像他這種在村裡散居的五保對象,從明年1月份,一個月給補助100塊錢,這可頂了大事了。」
旁註:小王莊的經濟發展水平,在整個龍城鎮屬於中等略偏上,是一個典型的平原農業村,該村的絕大多數老年人都得到了較好的贍養。河南省其他地方的情況也大體相似,這主要歸因於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農民收入相對有了較大提高。隨著農民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也有很大改善。
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影響深遠,加之近些年老年人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也提高了人們的養老意識和法律意識。絕大多數子女孝敬或比較孝敬,不但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也多關心照顧,家庭和睦,代際關系融洽。
另外,這一代老年人都是從舊社會走過來的,飽嘗過戰亂飢荒的苦,所以十分珍惜現在的好生活。他們往往保持著艱苦樸素的生活習慣,只要衣食有著落,他們對所謂生活質量,要求不高。
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無經濟來源的「三無」老年人占河南省農村老年人的4%,他們中的半數以上也納入了「五保」供養,生活穩定。
一個敬老院
月亮門、夾竹桃、紅磚道,西去鎮政府約一公里的這個小院,就是龍城鎮敬老院的所在地。民政所長宛向榮說:「我們剛剛搬過來不到兩個月。這里原來是鄉衛生院,敬老院用了以後需要再投資整飭一下。廚房、淋浴房、衛生室都要建新的,估計到10月底就能建好。到時候,俺鄉敬老院能接納80位以上的『五保』老人,硬體上應該說也是不錯的。」
目前,敬老院里一共住著20位老人,他們當中年齡最小的69歲,最大的王閃老人已經97歲高齡。幹了15年敬老院長、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李愛枝說:「吃的住的,政府全管,還有專門的護工負責他們日常起居。可以說,這些老人在這兒比分散在家過的日子還要好,很多老人都能活到80、90歲,如果在家裡養老的話,恐怕這些人早就沒了。」
老人們兩個人住一間房,除了換洗衣服,其他的由政府配給。身體尚好的,就幫忙喂兩頭豬,養幾只羊,能換個活錢。敬老院的各項工作還沒有全面到位,69歲的趙尚倭就臨時充當炊事員。灶間凌亂地堆著幾袋麵粉,蒼蠅在空中飛來飛去。午飯是大鍋煮麵條,撒幾根玉米菜,沒什麼油水,但保證供應。「後院冰櫃里還有大肉。」趙尚倭說:「隔三差五,俺們也管弄個葷菜吃吃,改善改善生活。」
敬老院里的老人們基本上都無兒無女,平日里除了工作人員,也少有人來探望。能有個地方住,有頓飽飯吃,這些飽經滄桑的老人們已經很知足了。有時候鄉里趕會唱大戲,他們還能搬著小板凳去湊熱鬧。遇到個頭疼腦熱的小病,李愛枝他們給包個葯,打個針;如果是大病送醫院,敬老院就會和老人所在村組聯系,保證醫療費用的支出。「稅費改革之後,五保供養經費這一塊兒是從村為單位的附加稅里頭支出的,往往收不上來。省里規定每個老人一年費用1300元,但能落實一半就不錯了。」宛向榮說:「沒辦法的時候就只能向鎮政府借糧、借款,但這不是長久之計啊。俺們也想讓老人們的生活質量再提高一些,但是經費問題實在頭疼,俺們心有餘,力不足。」
「要說全鄉夠『五保』條件的,在200人以上,就算建成以後全部利用上,敬老院也只能負擔全鄉1/3五保對象的集中供養。」李愛枝說:「大部分散居的五保對象現在還得由村組負責,他們的生活照料、房屋維修、有病治療、死後喪葬等等很多事情,我們也無能為力,全看村班子辦事的能力,村子的經濟實力。鎮上原先考慮過搞些院辦經濟,但沒有啟動資金,說說也就擱那兒了。我們也希望能有個什麼好法子,給敬老院這一塊兒更多重視,多辦點實事。」
旁註:據省民政廳統計,全省目前共有農村五保對象33萬多人,佔全省農業人口的4.26%。集中供養五保對象3萬多人,只佔其中的10%。大部分五保對象,要麼分散供養,要麼應保未保。全省目前共有鄉鎮辦敬老院2020所、村辦172所,不同程度地都存在資金短缺問題。
對於自耕自養的農村「三無」老人,在稅費改革前,他們責任田的農業稅、鄉統籌和村提留及各種集資,大都由地方免除。稅費改革後,由於實行按土地收稅,又沒有拿出相應的免稅政策,他們要與其他青壯年勞力同等繳稅,增加了他們自養的困難。
敬老院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一個重要陣地,隨著老齡化社會進程的不斷加快,敬老院的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但由於稅費改革以後,村級可支配財力下降較大,對村級的轉移支付資金很難落實到位,造成五保供養經費落實困難。很多地方的鄉鎮敬老院也和龍城鎮一樣,境遇尷尬無奈。而且河南省地域之間差距比較明顯,一些經濟基礎差的地方,往往五保對象也多,群眾負擔更重,不利於當地農村脫貧致富。
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力實現中原崛起,關鍵在農民、農業、農村。農民是難點,農村老年人更是難點中的難點。
農村目前養老形勢總體是好的,這得益於近年來河南省經濟社會發展一直保持著平穩較快增長的好勢頭。老年人也享受到了現代文明進入鄉村後帶來的便利和好處,吃、穿、住、用、葬等各方面的條件都有較大改善。另一方面,中華民族傳統道德的力量支撐著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穩定,不贍養老人、虐待老人的僅僅是個別現象,老年人應享受的基本權益和社會尊重都可以得到保障。各地基本都能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醫,一些地方還提出了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各級黨委政府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但必須看到,農村養老存在的問題也不少。
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處的趙玉民說:「農村老年人自我養老保障能力差是最根本的原因。農業產業效益低下,農民積累少,用於養老的積累更少,農村養老96%以上不得不沿襲千百年來一貫的家庭養老方式。一旦傳統道德的束縛力量減弱,農村隨著計劃生育政策施行、家庭規模縮小,農村的養老保障體制和老年福利服務業又沒有形成氣候,農村養老問題就會凸現出來。加之近年來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青壯勞力大量湧入城市,農村老齡化提速,這更要求我們重視農村老齡問題,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作為農村社會保障體制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五保供養工作在稅費改革之後,其資金籌集方式、工作體制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由於村級附稅的支出比例沒有具體規定,鄉鎮財政對村級的轉移支付又往往不到位,造成五保供養經費難以落實,一些地方甚至出現「有而不保、保而不好」的現象。農村「三無」老年人本來生活水平就不高,如果供養經費不能到位,將難以保持其基本的生存需要。
「加大對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群眾的敬老、助老、養老意識;抓好村裡面老年協會的建設,表彰先進,鞭撻落後。這些工作我們都可以做。」郾城縣老齡辦主任袁富生說:「但是,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養老問題,還要研究制定出農村養老的保險制度,與土地保障、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相結合,打造出一張確保河南省農村老人基本生活的保護網。」
黨的十六大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為河南省做好農村養老工作指明了方向。老年人「自耕自養田」土地稅、農業附加稅的減免,宅基地分配政策上老年人權利共享等政策,雖然醞釀了很久,但是一直沒能進入具體操作階段,這更增加了城市養老與農村養老之間的差距。而且,從未來的發展看,建立與城鎮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勢所必行。
「蘇、浙、粵等經濟發達地區已經逐步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經驗。」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的殷俊博士說:「堅持自願原則,通過集體補貼與政策引導等激勵措施,提升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就能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健康持續地發展起來。」
旁註:據河南省民政廳的調查資料顯示,河南省具備或初步具備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縣區已經超過85%,這項政策也正逐漸被農民們認識和接受。隨著河南省農村經濟的發展,在群眾溫飽問題已經解決,農村基層組織比較健全的地區,完全可以採取政府引導和群眾自願相結合的辦法,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河南省林州等縣市已經從1995年開始,做了很多有益的嘗試。林州市目前已經有16萬農民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覆蓋率達到18.4%,保費基金積累總額達5700萬元,已經有2900人開始領取養老金,累計發放金額58萬元。養老金在當地由金融機構代發,管理比較規范。
這樣看來,用養老保險制度在河南省廣大農村建一座「沒有圍牆的敬老院」,對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發展,意義都將是深遠的。萬川明
㈨ 我國農村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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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
中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及改革已經走過了十幾年的歷程,經過多年的摸索、實踐,在資金的管理上逐步形成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建立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也愈來愈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加速發展的人口老齡化、覆蓋面窄、統籌層次低、隱性債務和個人空賬等問題,已使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力不從心;而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與土地保障」功能已日趨退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剛剛開始試點,任務艱巨。因此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針對我國當前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中出現的難點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提出相應的改革與完善對策,是社會保障中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
發展歷程
我國的養老保險以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起點,經歷了幾十年風風雨雨,其發展可概括為四個階段:1951-1965年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創建階段。該階段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標志,主要工作是著手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並逐步趨向正規化和制度化。1966-1976年是養老保險制度嚴重破壞階段。當時中國社會保險事業與全國社會經濟文化一樣遭受到嚴重破壞,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制度停止,相關負擔全部由各企業自理,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斷。1977-1992年為養老保險制度恢復和調整階段。在十年動亂結束後,我國採取漸進的方式對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恢復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調整了養老待遇計算辦法,部分地區實行了退休費統籌制度。1993年到現在是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創新改革階段。本階段主要是創建了適應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改變了計算養老金辦法,建立了基本養老金增長機制和實施了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最終基本建成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制度結構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部分和主要環節,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養老保險制度中由政府管理和提供的那一部分,又被稱作基礎養老保險制度或公共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普遍性的特點。
中國目前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類型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中國最初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是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的,其後,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又經歷了合並和分離的過程。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年至今)三個階段。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1]。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1]。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1995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4)1995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發展。但改革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隱性債務。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的過程中,由於一部分人的過渡養老金全部或部分沒有個人積累,所有都要從社會統籌中支付,但規定要求「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但又要求「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於是很多地區的繳費比例大大超過了有關規定;(2)過高的費率負擔使很多已參保的企業採取各種手段逃避拖延繳費;(3)覆蓋面雖擴大但一些非正規就業的社會弱勢群體如農民工仍得不到保障;(4)由於經濟發展的地區不均衡,僅以省為基礎的養老保險制度難以解決各地區之間的勞動力流動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先後經歷了分離→合並→分離的過程。1955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使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從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1958年3月,國務院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合並;1978年6月,國務院發布文件分別規定了幹部和工人的離、退休制度,從而將自1958年起幹部和工人實行的統一退休退職辦法重新分成兩個不同的制度;1980年10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和1982年4月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幾項規定》共同構建了老幹部離休制度;1993年8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養老制度做了較大修改和調整,公務員不需要為養老繳納任何費用。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
該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為:由於沒有統一的政策和法規相配套,各地區根據自身的財政收入狀況自行其是,致使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待遇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不相銜接,而且事業單位彼此之間差距明顯。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了初步探索與試點推廣(1982—1994)、逐步發展(1994—1997)、衰退停滯(1998—2008)以及嶄新發展(2008年至今)四個階段。
自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前,中國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1982年,全國11個省市3547個生產隊實行養老金制度,養老金由大隊、生產隊根據經濟狀況按比例分擔,從隊辦企業利潤和公益金中支付[3];1987年3月,民政部下發《關於探索建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報告》[4];1991年,國務院授權民政部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此階段農村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是:(1)在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渠道上,集體經濟承擔了主要義務,資金的多少受集體經濟效益的影響,來源不穩定,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2)在養老金的計發上,沒有科學嚴格的計算;(3)養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鎮企業或鄉鎮為單位,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資金安全性差,流失嚴重。
1994—1997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先後提出整頓方案:繼續在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探索。在此基礎上,針對進城農民工、城鎮農轉非人員和農村勞動者研究設計標准不同、可互相轉變的養老保險辦法。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在籌資模式上,採用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在基金管理上,新農保基金要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新農保制度模式的主要特點為:(1)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2)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賬戶,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3)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便於農村勞動力的流動;(4)採取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的工作方法。該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參保比例較小,保險水平偏低;政府沒有補貼農村養老保險費;養老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等等。
㈩ 我國農村有哪些養老模式主要分為那幾類
主要有三種模式,即
1、家庭養老。以家庭為中心,靠子女親屬養老。這是目前農村養老的主流,老人都有自己的子女、兒媳、女婿,再之後的孫子、孫女等等,作為一個家庭,家庭成員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就運算元女不在身旁,同樣生活在農村的親戚朋友都會幫忙照料老人。並且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一直都有「孝」的影子,如果不贍養老人,就是不孝,是會被村裡人瞧不起的。
2、社區養老。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具體就是開辦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
農村社區養老是當前農村社會養老的發展方向。農村社區養老具有自身的獨特優勢,靈活性高,能因地制宜。
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
3、民間養老。一些民營企業投資開辦的養老院等,有養老意願的個人進行選擇。一般這樣的養老院收費較高。
(10)解放後農村養老體系擴展閱讀:
全國老齡辦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41億人,預計到2050年前後,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4.87億。
其中,和城鎮相比,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嚴重滯後,農村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比較低。
「農村人口老齡化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與城鎮的差距呈擴大態勢,且城鄉導致狀態將持續到2040年。」中國人民大學老年研究所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菊華表示,中國老齡化發展不均衡。
一方面表現在人口老齡化水平城鄉倒置,即農村老齡化水平目前且長期高於城鎮老齡化水平;另一方面表現在區域發展不平衡。
比如,除了西藏外,各省農村老齡化程度均已突破10%,遼寧省、重慶市等地甚至均已超過20%。
城鄉差異體現出的「城鄉倒置」特徵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導致的生育率差異和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密切相關,大量年輕人口離開中西部農村地區向東部和城市地區遷移,是該階段農村人口老齡化的主導因素。
而這種人口轉移又有效地降低了城市常住老年人口的比重,毫無疑問,人口老齡化的區域差異增加了應對的復雜度。
「養老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時代性難題,農村養老更是如此,從目前社會的現實情況我們看到,城市養老正在成為創業的藍海,各種現代化、人性化的養老模式層出不窮,受到社會資本、公益力量及媒體大眾的廣泛青睞和關注。
然而我們無法忽視的是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佔有很大的比重,隨著青少年勞動力大量湧入城市,農村空巢化程度越來越嚴重。
農村養老的體制短版和資源短缺也更為突出,在某種程度上農村養老問題也更需要引起我們的足夠關注。」
誰來為農村老人發聲?誰來關注農村人的晚年生活?國家、社會、公民這三者應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是一個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
有專家預計,到2030年,中國老齡人口接近3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將達到90%,這也就意味著,屆時,將有超過2億空巢老人,而相當比例分布在農村,農村空巢老人日益成為重點。